一、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各种土地利用规划所组成相互交错且相互联系的系统。说明土地利用规划种类的多样性和相互联系性。
(一)按土地利用规划的性质划分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我国当前土地管理事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有以下特点。
①按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编制,分为五级
②是国家对规划地的农业用地及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的宏观控制、协调、组织和监督
③各级规划均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编制、覆盖区域内全部土地
④规划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代表国家利益控制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土地利用。
2、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为特定目的而制定的部门或跨行政区界线的区域性综合规划或单项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兼有微观与宏观规划的性质。
3、土地利用规划设计
是属于微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继续和深入,是各项用地的安排,是规划实施的最终依据。
(二)按规划时间期限划分
分长期、中期、和短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长期规划。
(三)按空间范围划分
1、区域性土地利用规划
一般在一个行政区、自然区和经济区范围进行的规划,属于宏观控制性的战略安排。
2、城乡土地利用规划
是在城镇市区或乡村范围内进行土地组织的综合措施是一种比较详细的规划。城镇市区土地规划由城市规划部门完成。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多在乡或村两级进行。
二、土地利用规划程序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解决好复杂的系统问题,就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划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