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442-2020 )共10个部分: 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HJ 442.1-2020 ) 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 数据处理与信息管理(HJ 442.2-2020) 3.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HJ 442.3-2020) 4.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 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HJ 442.4-2020) 5.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五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HJ 442.5-2020) 6.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六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监测(HJ 442.6-2020) 7.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七部分 入海河流监测(HJ 442.7-2020) 8.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 水环境影响监测(HJ 442.8-2020) 9.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九部分 近岸海域应急与专题监测(HJ 442.9-2020) 1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十部分 评价及报告(HJ 442.10-2020)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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