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陶瓷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梅市国土交易告字[2012]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广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受大埔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陶瓷土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编号为GP-B12012号采矿权 1、采矿权名称:大埔县银江镇坑口玉尺陶瓷土矿采矿权。 2、矿区位置:大埔县银江镇坑口村。 3、开采标高:+232米~+100米。 4、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5、矿区面积:0.546平方公里。 6、资源储量:矿区保有资源储量(332+333)558.59kt, 其 中 (332)77.27kt,(333)481.32kt,可采储量32.7万吨。 7、生产规模:3万吨/年。 8、出让年限:11年(第一次发证期限 10年)。 (二)编号为GP-B12013号采矿权 1、采矿权名称:大埔县高陂镇银滩村陶瓷土矿(陶瓷用花岗伟晶岩)采矿权。 2、矿区位置:大埔县高陂镇银滩村。 3、开采标高:+340米~+150米。 4、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5、矿区面积:0.0855平方公里。 6、资源储量:矿区保有资源储量(332+333)415.36kt, 其 中 (332)268.97kt,(333)146.39kt,可采储量23.1万吨。 7、生产规模:3万吨/年。 8、出让年限:8年。 二、采矿权出让方式 1、本次采矿权采用无底价(即无保留价)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编号为GP-B12012号采矿权挂牌起始价 47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竞买保证金10 万元。 3、编号为GP-B12013号采矿权挂牌起始价 39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竞买保证金10 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申请人注册资金达130万元以上。 3、申请人具有采矿、地质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 四、公告时间、挂牌时间、挂牌地点 1、公告时间: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28日。 2、挂牌时间: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12日16时。 3、挂牌地点:梅州市华南大道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大楼一楼交易大厅。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2月11日,到梅州市华南大道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大楼二楼国土资源 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28日至 2012年12月11日,到梅州市华南大道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大楼二楼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法定节假日除外)。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2年12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市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大楼二楼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丘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19686,0753-5556615 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