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按照设计达到预定目的后,应由机场通知地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包括下列各项: 一、设计的目的是否已达到;如孔深是否穿过含矿层(或带)等;应该注意根据相邻各孔,地表及全矿床的综合研究情况,以及钻孔的弯曲情况,慎重考虑是否还有延深的必要; 二、岩矿心采取率及岩矿心入库是否合平要求; 三、钻孔弯曲度测量是否按规定执行,钻孔的弯曲及偏离是否超过限度; 四、孔深检查是否按规定执行,矿层及重要标志层的深度位置,是否正确掌握; 五、简易水文观测的要求是否已达到; 六、设计的物、化探工作是否已完成; 七、班报表中各项原始记录是否正确、真实、清晰;归挡各项资料是否完备。 验收时应注意与该孔有关的各项地质工作在封孔之间是否已作完,如物、化探测井,水文地质最终水位的观测,各项必需取得的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正确,以免造成日后的损失。 是述各项经检查合格并评定质量级别后,参加验收人员应在钻孔峻工报告书(见附表1)中签字,经分队负责人批准。某些钻孔应由大队决定撤钻的孔,不需经大队批准,钻孔如需封孔,在检查验收并经批准后,即按照规定进行封孔工作。封孔以后,检查小组还应对封孔的情况及封孔质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才允许钻机拆迁。 如果发现有不符合上述各项质量要求时,应采取措施,在钻机拆迁之前,进行补救。无法补救时,则应衡量该工程,可否参加储量计算而不致影响储量级别和储量任务,是否提供了矿山设计所要求的必要参数并保证其质量,是否对矿山生产造成不可克服的危害。凡不合设计要求,在上述各方面造成严重影响者,则作为废孔处理。对于废孔,应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改进工作。 八、封孔 钻探工作施工结束,质量合格、物探的测井、水文的孔内观测等工作也已结束,即可进行封孔。封孔的工作是根据矿床的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的复杂程度而定的。一般应根据水文地质工作的要求进行。 (一)在下列的情况下可以不进行封孔,只须将井口钉以木塞或配铁盖加锁 1、钻孔见矿点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的各孔; 2、在未来露天采掘范围以内的各孔; 3、设计书中列为长期进行水文同测的钻孔; 4、对农田水利有较大用途的钻孔,但必须综合考虑对未来矿床开采的危害程度。这些不须封孔的钻孔,除设计有规定者外,应由水文地质人员及矿区技术负责人同意。 (二)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的钻孔,其钻孔单位涌水量小于0.1升/秒米时,进行简易封孔,即用粘土将矿层上盘(或顶板)10米以内的地段堵塞,并捣实,以防止渗水充入未来的生产巷道。 (三)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钻孔单位涌水量大于0.1升/秒米的各孔,及矿体虽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但钻孔与地表水源有联系;钻孔通过蓄水的溶洞或积水的旧矿坑;或钻孔与含水的构造破碎带相连者,应进行正规封孔。即对含水层、矿层、含水的断层碎碎带上、下盘各5~10米以内用水泥封固,并在上下盘各延长5~10米以外的地段用粘土充填。 (四)泥浆井封孔时,需事先洗井,用清水洗去井壁泥皮,以便封牢。 (五)钻孔封孔之后,井口订以木塞,在钻孔附近立水泥麻桩,注明孔号、开竣工日期、孔深等。不封孔的钻孔亦需建立同样的水泥标桩。 (六)封孔之后,由地质人员进行封孔质量检查,合格后填写钻孔封闭报告书(格式见附表2)予以验收。作为竣工报告书的附件。 全矿区钻孔封孔质量检查,一般情况下,只检查封闭报告书,但对某些水文情况很复杂的钻孔,及处于关键地段的钻孔,应有实际抽查。全矿区抽查数目,应不少于封孔数5%左右。抽查后,应作抽查记录。 钻孔封孔后,测定其座标和高程(钻孔实测)。其座标位置测定,对其附近解析点的位置中误差不得超过图上距离0.1毫米。起槽、井探作用的浅钻按上述规定放宽2倍。孔位高程对附近解析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超过地形地质图采用等高距的1/8。水文钻孔高程的误差对附近水准点不得超过0.1米。对于大面积的水文地质工作所设钻孔的高程精度,可根据水文地质需要及具体情况确定。 由于地质情况往往有变化,因此钻孔的设计深度,不能视为是一成不变的,一般以达到设计目的为原则。但有时候,设计目的,亦不免有变化,例如,原来计划探明某矿体;但后来改变为探明更深部的另一矿体,或一般钻孔改为构造孔或远景孔等等。因此对于钻孔仃钻深度的合理确定,在管理上及技术上应有一定的保证措施: 1、一般情形下,钻孔仃钻由分队决定,但重要的钻孔应由大队批准。例如构造孔或远景孔;对于探明矿床地质条件带有关键性的钻孔;经过综合研究(包括物、化探研究),预测有平行盲矿体存在的地段的钻孔,普查、评价阶段的钻孔;一般均应由大队决定;综合研究人员应在其竣工报告书上签名。 2、为了使钻孔的仃钻深度合理,适应地质情况的变化,避免由于估计不足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应注意: (1)加强综合研究,作好综合编录,认真对比地表及相邻工程、相邻剖面、相邻地段的地、物、化特征及成矿规律,类比相似矿床和同一成矿带、同一成矿系列中的矿床的资料,认真分析、研究; (2)应切实做好钻孔弯曲度测量及孔深验证,避免因钻孔质量不佳使矿体定位不准; (3)有条件时,要有物、化探测井资料; (4)技术负责人或综合研究负责人要深入现场,观察岩心及有关的原始编录,掌握第一性资料; (5)一般情形下,没有穿过围岩蚀弯带、矿化带(含矿层)或控矿的构造带及物、化探主要异常的,不宜提前仃钻,特别是前述各种重要钻孔。 3、单项工程施工任务的变更除重要钻孔外,一般由分队决定。凡属于设计的补充、修改或变更者,按变更设计的要求处理。 附表1 地质队 分 队 矿 区 钻孔竣工报告书 以上各项经我们检查无误,同意验收上报。 检查验收小组 成 员 年 月 日 分队地质技术 负 责 人 分队长 年 月 日 批准者: 大队地质技术 负 责 人 大队长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地质、探矿、机场、大队各一份。 附件2 地质队 分 队 矿 区 第 号 钻孔封闭报告书 以上经我们检查符合各项规定,应予验收。 验收小组 成 员 年 月 日 注:本报告一式三份,地质、探矿、机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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