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载籍中所见商胡,许多都与经营珠宝贸易有关。唐人说部中,有商胡割裂腿部肌肉,将拇指 大小的青泥珠“纳腿肉中”的记载,有波斯老胡“剖股藏珠”的传说,有鬻饼胡将宝珠藏于臂中的故 事,还有波斯商胡以刀破臂掖藏径寸珠[185]等情节十分相近的记载。唐太宗曾问左右侍臣说:“吾闻 西域贾胡得美珠,剖身以藏之,有诸?”侍臣答:“有之。”太宗于是感慨说:人皆笑商胡“爱珠而不 爱身”的行为,但是孰不知,官吏受贿亡身与帝王奢侈亡国,也是性质相同的愚蠢行为。太宗君臣的 问对表明,在唐朝流传甚广的剖身藏珠的传说,应该是有其事实根据的。与贱身贵珠故事类似的,是 商胡身亡珠存的故事。崔枢客居汴时,与一“海贾”同处,海贾感念崔枢“不以外夷见忽”,临终时 奉价值万缗的宝珠一枚,请崔枢将他土殡。崔枢置珠于柩,痤于阡陌。一年后,有“番妇”自南来寻 故夫,遂剖棺得珠。上文波斯老胡“剖股藏珠”的故事中称,李勉沿汴游广陵,在睢阳遇一重病老胡, 搭李勉船归扬州。中途老胡病殁,临终以珠相赠。李勉掩埋了波斯胡,并将宝珠含在了他的口中。后 来,李勉在扬州见到老胡之子,遂命发墓取珠而去。“鬻饼胡”的故事中也称,鬻饼胡临死,以左臂 中所藏宝珠赠邻居举人,乞死后代为殡瘗。又,李灌泊舟洪州建昌县,在蓬室中见“病波斯”危殆, 遂供以粥饭。波斯人临死,以珍藏在毡中的宝珠相赠,李灌买棺葬胡,密以珠纳于胡人口中,10年后, 发棺取珠,还于外蕃。与此基本相同的,还有兵部员外郎李约葬胡还珠的故事。据称,李约江行,与 商胡舟船相次,商胡病,以二女相托,又遗夜光珠一枚,“及商胡死,财富约数万,悉籍其数送官, 而以二女求配。始殓商胡时,约自以夜光含之,人莫知也。后死,商胡有亲属来理资财,约请官司发 掘验之,夜光果在。”在这类故事中,商胡大都是重珠轻身,视珠宝为生命,直到临死才以珠托人; 而唐朝人则重义轻宝,以珠宝为余物。
种种胡商与珠宝的传说,不仅反映了商胡经营珠宝贸易的事实,而且也折射出了唐朝人对珠宝及 从事珠宝业的胡商的矛盾态度。在唐朝人看来,珍宝价值昂贵,是财富的象征;但同时它又属于奢侈 无用之物。高宗曾明令禁止少府监制作诸物“并不须饰以珠玉”,并停止诸州进贡珠宝。玄宗也曾在 殿庭焚烧“珠玉锦绣”,称“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只能助长浮竞奢糜之风。代宗、德宗两朝 也曾禁断“珠玉器玩”,并诏令天下不得进献“锦绣珠玉”。但是另一方面,唐朝人又赋予了珠宝许 多神奇的特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有名的肃宗朝十三宝的故事。肃宗末年,楚州刺史献如意宝珠等 “定国宝”十三枚,这些宝物各有妙用,或“能令外国归附”,或能使“五谷丰稔”,或可“辟人间 兵疫邪疠”等等,代宗因此改元“宝应”,并将发现地安宜县改名为“宝应县”。唐朝初年,隋代入 降的突厥处罗可汗献大珠于唐高祖,高祖称:“珠信为宝,朕所重者赤心,珠无所用。”典型地表明 了唐朝人对待珠宝的这种矛盾心态。作为无用之物,他们对商胡“爱珠而不爱其身”,重宝轻身的做 法表示蔑视;但是作为具有种种神奇特性的财富的象征,他们又对追逐并富有珠宝的商胡表示羡慕。
来到中国的商胡许多都从事搜求或兴贩珠宝的职业。如隋僧道仙,本康国人,初来中国以游贾为 业,往来于吴蜀江海,“集积珠宝”,所获赀货满两船,直钱数十万贯。到了唐代,珠宝几乎成了商 胡的象征。元稹“和乐天送客游岭南二十韵”在“舶主腰藏宝”句下注称:“南方呼波斯为舶主。胡 人异宝,多自怀藏,以避强丐。”这里说的“波斯”就是“商胡”的代称。张籍在“送海南客归旧岛” 诗中也称“入国自献宝,逢人多赠珠。”此所谓“海南客”,显然也是来自南海的商胡。除了珠宝之 外,商胡经营的宝物还有“紫靺鞨”、“铜碗”、“宝骨”、“冰蚕丝锦”、“玉清宫三宝”、“轻 绘”、“消面虫”、“琉璃珠”、“象牙”、“碧颇黎镜”、“郎巾”、“宝剑”、“宝镜”“流华 宝爵”、“销鱼精”、“龟宝”、“龙食”、“九天液金”、“宝母”等等,种类繁多,不一而足。 唐代民间流行一种“不相称”语,其中有“穷波斯”之称,即他们认为与“先生不识字”一样,“波 斯”(即商胡)与“穷”是根本不可能相提并论的。这种观念的产生,显然与商胡经营珠宝业有直接 的关系。
最可注意者是商胡集中举行的“宝会”即“斗宝”活动。据记载,有魏生出自勋戚之家,财富累 万,因结交不轨之徒,家财荡尽,为士人所不齿。安史乱后避入岭南,在虔州拾得半青半赤一片石。 北归后,故旧荡尽,无以为生,寄居于市肆:市肆多贾客胡人等,旧相识者哀之,皆分以财帛。尝因 胡客自为宝会。胡客法,每年一度与乡人大会,各阅宝物。宝物多者,戴帽居于坐上,其余以次分列。 召生观焉。生忽忆所拾得物,取怀之而去。亦不敢先言之,坐于席末。食讫,诸胡出宝。上坐者出明 珠四,其大逾径寸,余胡皆起,稽首礼拜。其次以下所出者,或三或二,悉是宝。至坐末,诸胡咸笑。 戏谓生:“君亦有宝否?”生曰:“有之。”遂所出[出所?]怀而以示之。而自笑。三十余胡皆起, 扶生于座首,礼拜各足。生初为见谑,不胜惭悚。后知诚意,大惊异。其老胡见此石,亦有泣者。众 遂求生,请市此宝。恣其所索。生遂大言,索百万。众皆怒之:“何故辱吾此宝!”加至千万乃已。
无独有偶,武则天时,也有士人在陈留旅邸“夜闻胡斗宝”。唐初著名画家阎立本甚至创作过一 幅《异国斗宝图》的作品。“斗宝”者,不仅在于互较宝物的贵贱、多少,而且还在于交换寻访到的 宝物。
与商胡从事珠宝贸易相适应,在外国与唐朝的官方交往中,珠宝也是一种重要的“贡献物”。外 国使臣带来的宝物,主要为金银、象牙、犀角、玛瑙、琥珀、珍珠、金精、石绿以及各种玻璃器皿和 玉器,大多都是非常珍贵的器物,如吐火罗国所献各高三尺余的两棵“玛瑙灯树”、安国所献“宝床 子”、波斯所献“玛瑙床”、大食所献“宝装玉酒池瓶”等,而安国贡献的用鸵鸟蛋雕刻成的杯子, 对唐朝人而言,就更属罕见之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