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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andgod 于 2011-3-17 18:11 编辑
乌审旗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乌审旗城市总体规划》、《乌审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旗委、旗政府的总体要求,确保我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适度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加大对涉农建设项目的供应力度,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通过土地的储备、供应,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3、供需平衡原则: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
4、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和我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我旗城镇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我旗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1年度本旗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12.959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1年度本旗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6.900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4.0229公顷;住宅用地116.93公顷(保障性住房供地、棚户区改造供地、中小套型商口品住房供地要求占住宅总供地面积的7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3.905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0公顷;特殊用地31.2003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乌审旗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自治区及旗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
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苏木镇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新增工业(含仓储)用地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项目用地中,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能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原则上不安排绿化用地,确需安排绿化用地的,绿化比率不能超过20%。工业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容积率部分,不增收土地出让金。
(六)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开发小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落实。发改、国土、建设、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旗直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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