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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城建观测 于 2011-3-17 16:21 编辑
宜兴市201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土地供应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全市2011年依法、规范、有序供应土地及供地批文合法性、合规性,制订本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用地。
(二)控增逼存的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三)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执行,保障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四)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目标的落实,优化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及城乡统筹发展。
(五)规范供应的原则。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对不符合供地政策用地一律不予供地;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
二、土地供应计划指标
2011年全市土地供应总量11200亩,其中工业430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基础设施等3900亩、经营性用地3000亩。
三、土地供应计划实施
市国土资源局将具体负责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计划的实施。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招拍挂出让制度,实现土地资产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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