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调查地块现状为农村集体荒地、农田,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要求,本次调查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要求,在前期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3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剖面点位7个,表面点位6个。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25个(不包含4个平行样)。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GB36600-2018表2中石油烃(C10-C40)。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项目组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规划要求,可按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