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基准是指一个国家整个测绘工作的起算依据和各种测绘系统的基础。测绘基准包括所选用的各种大地测量参数、统一的起算面、起算基准点、起算方位。我国目前采用的测绘基准主要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重力基准和深度基准。
1、大地基准大地基准是建立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和进行空间点点位测量的基本依据。我国目前大多数地区采用的大地基准是1980西安坐标系。大地原点设在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具体坐标在: 34°32′27.00″N 108°55′25.00″E 泾阳大地原点 2008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我国正式开始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是全球地心坐标系在我国的具体体现。
2、高程基准 高程基准是建立国家高程系统和测量空间点高程的基本依据。我国目前采用的高程基准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青岛市观象山水准原点 - 1956年黄海高程系:水准原点设于青岛市观象山,起算高程为72.289m,高程起算面为青岛验潮站1950年至1956年的验潮数据确定的黄海平均海水面。
- 1985国家高程基准:水准原点位于青岛市观象山,起算高程为72.260m,高程起算面为青岛验潮站1952年至1979年的验潮数据确定的黄海平均海水面。
3、重力基准 重力基准是建立重力测量系统和测量空间点的重力值的基本依据。我国目前采用的重力基准为2000国家重力基准。
4、深度基准 深度基准是测量水深的基本依据。中国海区从1956年采用理论最低潮面作为深度基准。内河、湖泊采用最低水位、平均低水位或设计水位作为深度基准。
测绘法规定:国家设立和采用全国统一的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其数据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国务院批准。
文章源于中大网校,本文仅限行业学习交流之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