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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办测绘资质,康经理:18820818305
审批事项名称:本辖区内测绘资质审查认证初审 类别:(审批、核准、审核、备案) 审批依据(审批所依据法律、法规、文件名称、颁发单位、文号及条款序号): 《江苏省实施〈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办法》 颁发单位:江苏省测绘局 苏测[2004]123号 第四条 条件(申请者所具备的条件和予以批准所需条件): 1.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3.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流程(含流程图,内容包括本单位内部流转环节、其他部门的前置性审查环节): 一般程序:1.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市测绘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2.市测绘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报省测绘主管部门批准。 流程图:(见附图)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其包含内容要求: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测绘资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和测绘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任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4)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包括编号、姓名、性别、民族、职称、职务、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码、工作时间、备注等); (5)符合规定数量的测绘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单位主要仪器设备统计表、仪器检定证书、无检定手段的主要测绘仪器设备购买发票的复印件); (6)测绘生产、技术、质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7)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近期重大或较大测绘成果的证明文件(初次申请除外); (8)单位住所证明; (9)有下列一项或多项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的证明材料(新a.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除外); b.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验收报告; c.获奖测绘项目证明材料; d.测绘产品经法定的测绘质量检定部门检测的报告(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须提交); e.用户反馈意见。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主要包括: a.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b.企业或单位聘用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和有关社会保险证明及与c.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d.股份制测绘单位的股份制章程及有关规定; e.其他需报的证明材料。
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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