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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统一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江西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了江西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库结构等,涵盖空间要素属性结构表25张、非空间要素数据结构表38张、属性值字典表58张。通过将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与江西省各地土地、房屋、林权、农经权数据及其运行现状相结合,在保持对部标准兼容性的基础上进行了继承和扩展,删除江西省不具备的海域、宗海有关内容,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籍调查业务数据相关图层和表内容,并对相应标准、引用文件、要素代码、表、表结构、字典进行了修订,有效规范了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建库、纵向汇交、横向共享和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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