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温泉之乡(城)、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2012-11-02 | 来源: 地质环境司
经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命名山东东营等25个单位分别为中国温泉之乡(城)、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称号。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环境保护处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地质环境司地质环境保护处 周 勇
电 话: 010-66558319 传真:010-6655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