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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成果为地质调查项目《水文地质发展战略与水工环地质调查战略研究》成果之一,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承担完成,主要参加人:张人权、梁杏、靳孟贵、周爱国、孙蓉琳。) z; o- j/ M( g*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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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城市地质工作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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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B, U0 w! G& C6 n3 n' u2 p城市人口密集,财富集中,社会经济发展对地质环境的依赖性强,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改造强烈,地质环境的承载强度大,因此,城市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人工——自然复合系统。如何保持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如何保持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是城市地质工作的中心任务。因此,城市地质工作十分重要,同时,头绪繁多,也格外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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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化比重,已经由1980年的14%,发展到2000年的36.1%;目前,城市实际生活人口已达45%,城市化进程已经远远落后于需要;预计到2020年或203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0%左右[姚士谋等,2002;刘子清,2001]。2002年,主要分布于城市的第二、第三产业,已经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85.5%[国家统计局,2003]。因此,开展城市地质工作,是一项十分迫切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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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城区生活环境恶化,居民向郊区迁移,造成城区“空心化”,城市以“摊薄饼”形式水平扩展[沈启胜,2002]。我国人均可利用土地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1957~1980年平均每年占用土地达145万公顷,相当于每年减少一个福建省的面积;40年来累计减少的耕地面积,相当于一个法国、两个英国、四个日本[李相然等,2000]。因此,我国城市发展必须高度集约化利用土地资源,同时还要保证城区生活环境质量,避免“空心化”趋势,特殊的国情给我国城市地质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a- s; ~7 k9 P
9 e! D" r/ t3 z5 x2 y ~2 j, l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而现有的城市地质工作,又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需要,因此,我国的城市地质工作任重而道远。5 {' E+ K" i0 c+ H1 x2 s: b; O* N. X
% O4 e$ e+ U( l* V! ~8 | Y二、城市地质工作的任务2 N* T+ n6 k+ a- ~5 O
; H& ?* B$ Y! R" q G- M1 z5 ]地质资源与地质环境,既是城市发展及其功能发挥的重要基础,同时又对城市发展与功能发挥进行约束。自然与人为的地质作用,不断破坏着地质环境的原有平衡,导致城市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损害。因此,城市地质工作的任务是:查明地质资源与地质环境,为城市优化配置利用地质资源与地质环境提供依据;查明与预测各种导致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损害的自然与人为地质作用,为地质灾害的避让与防治以及地质环境损害的修复提供依据;从而,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保证城市社会、经济与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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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地质工作的特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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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工作的特点与要求,可以概括为社会经济指向性、针对性、前瞻性、学科综合性、动态性和成果通俗实用性等。2 g1 P8 i6 h7 q9 r* `2 ~
f3 H6 C- s: t; p T(一)社会经济指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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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地质工作的最大不同之处是,城市地质工作有着很强的社会经济指向性,要求在深刻理解城市功能特性的基础上,开展满足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需要的,具有城市特色的地质工作。然而,目前进行的城市地质工作,“与国民经济建设、环境规划结合不甚紧密,调查评价体系恪守固定模式,实用性差,成果多被束之高阁”[冯小铭等,2001]。地质味太纯,城市味不足,不能适应用户的需要,是我国城市地质工作的一个主要症结。这一问题的产生,既有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方面的原因。认识问题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城市决策规划部门不了解地质信息的意义,对城市地质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另一方面,从事城市地质工作的人员,缺乏城市功能的基本知识,不能深入了解对象城市的功能定位、发展战略和具体规划。体制方面的问题更为关键,只有建立起使城市决策、规划部门与国土资源、地质部门双向互动的机构与运转机制,理顺资金渠道,以及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才能改变城建与地质两张皮的现状。对此,我们将在下文另行讨论。3 j, Y, x" {+ h% y: G& [
0 I4 H1 p0 @. G+ B( M5 O(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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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不同的地域特点和功能定位,需要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开展城市地质工作。例如,就不同地域而言,城市水资源问题的研究重点不同,北方城市主要是水量性缺水,南方城市是水质性缺水,而对西部城市,生态保护则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键。处于不同地域的城市,主要的地质灾害也不相同:东部沿海城市,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构造沉降和海平面上升三者,使得地面高程损失、洪涝加剧,构成主要危害;西部城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重力失衡导致的地质灾害,成为主要危害。就城市功能而言,可区分为中心城市、工业城市、矿业城市、港口城市、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城市等,城市地质工作特点各不相同。例如,对于具有综合性功能、社会经济重要性很大的中心城市,既要求较高的地质研究程度,又需要对长期的地质环境变化进行深入研究与预警;对于港口城市,河道、海岸的冲淤变化,是地质工作的重点;对于旅游、文化城市,地质工作需要更多地着眼于地质景观的开发与保持良好的地质环境;对于工矿城市,三废处理和采矿塌陷则是地质工作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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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Q8 a# w3 Z; w1 i9 e(三)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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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要求城市地质工作具有强烈的超前意识,根据对象城市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战略,前瞻性地查明关键性地质问题,对城市潜在发展区超前进行地质调查,赶在规划之前提供相应地质依据,从而为城市发展与规划提供有影响力的决策支持。城市地质工作所提供的,不应是被动的、滞后的、局部的服务,而必须是主动的、超前的、有全局影响的服务。而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地质部门必须与城市决策规划部门保持紧密联系。1 {6 T, A' y1 h x
) W3 V6 c" C( K2 l+ H4 t(四)学科综合性: Y( C6 N+ |# Y3 c' D8 K4 @
# K( j& Y) ^& A( W城市地质工作具有学科综合性,一系列问题都需要与相关学科结合才能进行研究,与有关部门共同协作才能加以解决。例如,重力失衡引发的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险情预报,必须与气象部门合作进行。傍河城市的崩岸预测与防治,港口城市港口淤积的预测与防治,涉及泥沙动力学与水工措施的运用,需要水利部门的协同。城市地质环境系统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需要利用层次分析法等系统工程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倪万魁等,1996]。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可视化技术、同位素方法等,都是城市地质工作不可缺少的技术方法。城市地质工作的学科综合性,不但要求从事城市地质工作的人员对相关学科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必须有权威部门——城市决策部门和有关部委——对学科综合性的城市地质工作加以协调整合。, I3 q! i. `* g! U
3 v# ]. P' _+ h% T(五)动态性% d. j, n5 H, V& K( o/ q- Z
! D2 G \/ N( z& z6 L不断产生的社会经济需求,以及经常变动的地质环境,决定了城市地质工作的动态性。城市地质工作的动态性要求地质成果不断积累与随时更新,因此,不断更新的包含数据库和图形库的城市地质信息系统,是城市地质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城市地质信息系统需要专门配备人员加以更新和维护,使之成为数字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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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8 W5 w' R2 M7 E& c* V! W2 Z; c(六)成果通俗实用性* e/ r% Y7 F! M% A+ [3 x0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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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工作的成果,只有被众多非地质专业的城市决策、规划、管理人士所理解和应用,才能转化为生产力。因此,过分专业化的地质报告和地质图件,将成为信息有效传递的障碍。对于城市地质工作来说,如何使成果通俗化,如何编制有实用价值的图件,使之易于被非专业人士所理解和应用,并非是枝节小事;如何将专业报告写得通俗易懂,如何利用三维可视化技术使地质图件直观易懂,都值得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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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n7 w2 B1 w0 O# f7 t0 u( b四、城市地质工作的目标与内容& k& g2 H/ ^7 S$ \( b2 @2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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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工作的内容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措施,地质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建议,城市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调查与建议,水土环境污染调查与防治措施。由于所处地域不同,以及城市功能定位不同,城市地质工作的侧重点与各类工作的重要性顺序,则各有不同。所有城市地质工作,都是紧密围绕城市的安全、经济和健康而进行的,最终服务于城市可持续发展。查明与预测地质灾害风险,是为了保证城市的地质安全。查明地质资源与地质环境,使之城市建设与地质资源和地质环境优化配置,是为了保证城市建设以最小的投入达到最大的经济与环境效益。查明水土环境污染条件,为环境修复提供依据,是为了保证城市居民健康的生活环境。从地质角度,保证城市安全、经济与健康,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便是城市地质工作的最终目标。* }6 {6 V9 }3 f8 t1 ]; V
% h z1 q- h1 Y V(一)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措施3 f! q6 l& r% ?' v5 M+ A q!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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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可以区分为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突发性地质灾害(如地震、滑坡等),对城市安全的威胁最大;缓变性地质灾害的影响则是累积性的,或者构成城市安全的长期威胁(如沿海城市海平面上升与地面沉降的联合作用引起地面高程损失),或者会导致城市固有功能的丧失(如港口城市的港口淤塞)。对于存在地质灾害的城市,地质灾害调查,特别是威胁城市安全的关键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应该成为城市地质工作的首要任务,同时还必须保证足够高的调查研究程度,以便为城市减灾防灾提供充分的地质依据。( u8 A8 J+ c! V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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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对于城市的地震地质,除了确定地震烈度,还需要根据致灾地质因素(如松散沉积厚度、液化沙土、塑流软土、人工填土分布等)划分不同的地震危害分区,仔细确定活动断裂的位置与活动性。根据详尽的地震地质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城市合理布局建议(如重要的功能区、建筑群要对活动断裂与强地震危害区加以避让),以及针对不同地震危害分区采用不同的建筑物抗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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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5 Y+ N4 v, d; J, ]6 S- A根据形成的营力,可以将地质灾害划分为人为活动不可改变的自然地质灾害(如海平面上升、构造沉降、地震、活动断裂蠕滑、整体性滑坡等)、人为活动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触发、缓解乃至控制的自然地质灾害(如某些局部性滑坡、港口淤塞、河湖边岸再造等),以及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如抽汲地下水和开采油气引起的地面沉降、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岩溶塌陷和咸水入侵等)。对于人力不可改变的自然地质灾害,城市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监测和预报,提请城市决策规划部门加以注意与警觉,从而采取相应对策;某些情况下(如地震、活动断裂蠕滑),则可以在查明灾害空间分布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减灾对策建议。对于人力可能控制或缓解的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城市地质工作的任务是查明灾害机理,查明灾害的空间分布特征,进行监测与预报,提出(或者与有关部门共同提出)防控措施或降低灾害损失的具体建议。 @ {! x; X- z% S7 O$ V
% r9 W: g8 X u' V4 f苏锡常地区的地裂缝调查工作十分成功,查明了地裂缝是由于开采基底起伏不平的第四系深层地下水导致不均匀沉陷所致[王瑞久,通信交流,2003],因此,江苏省人大作出了2005年底前全面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决定[方生等,2002]。这一成功的实例说明,查明地质灾害的机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建议,是有可能引起重视并付诸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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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E" u* O, }5 b- z(二)地质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建议+ G4 J4 v; E; ^1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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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源是城市发展和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质支撑和约束。城市地质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土地资源、地下空间资源、建筑材料资源、矿产资源、地热资源和地质景观资源等。其中,水土资源调查是城市地质工作的重点。+ z, U B w* d
, V3 }- z$ H$ V1 }# }水资源往往成为我国北方城市发展的瓶颈,这种情况下,进行可靠的地下水资源评价,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的方案,便是城市地质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进行城市地下水资源评价时,往往将整个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地下水全部作为城市可利用水源,而不考虑份额很大的农业用水水量,这种人为的过高估算,会对城市长远规划与决策产生误导,需要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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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普遍处于不断扩展之中,因此,除了现有城区以外,需要对城市可能的备用土地资源进行超前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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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3 f! \3 [9 c5 ?2 e城市土地资源不足,以及地下空间具有节能、洁净、噪音少、安全(防震与国防)等优点,使得地下空间成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世界各国将地下空间用于交通、仓储、市政设施、商业街区和管线铺设,目前最大利用深度已达到100m[马景月,2002]。对于地少人多的中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更有必要。城市地质工作要查明有潜在利用价值的地下空间容量,以及影响其利用的地质构造、岩性和地下水条件。上海在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时,发现浅层沼气以囊体形式存在,导致地下建筑沉陷破坏;沼气囊体还有可能引起燃烧和爆炸,通过微裂隙进入地下建筑,危及安全[唐益群等,1997]。我国的地下空间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特殊地质条件,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是我国城市地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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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l( d& t& F( {5 e( o4 O(三)城市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调查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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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调查,是每个城市都必须进行的工作,是城市地质工作的中心任务和主要内容。早期的城市地质工作,实际上只限于建筑地基的工程地质勘察,以致有人认为工程地质勘察就是城市地质。随着城市地质工作的深入,人们认识到,城市定址及其功能区的规划布置,不仅要考虑城市建设的需要,而且必须进行地质环境适宜性的调查。! G( h, h7 U2 T3 x, G; A# ]: S
' i) \8 R3 {' }' j城市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主要是环绕安全与经济两个方面进行的,其中,安全是首要因素,在安全的基础上,寻求功能区的配置与地质环境相适应,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果。不进行必要的地质论证,盲目地将新城市城址选定在潜在的地质灾害体之上,会给城市建设带来永久性的隐患,大量增加地质灾害处置的投入。巴东县新城城址选在老滑坡体上,就是一个例子。已有的城市进行规划时,同样需要将地质安全放在首位,这方面深圳市的教训是值得汲取的。早在1986年以前,地质部门已经查明了活动性的深圳断裂带,但是城市规划仍然将高层楼宇林立的商贸中心区布置在断裂带上,造成十分被动的局面。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建立在覆盖型岩溶发育带上,存在岩溶塌陷的隐患。类似的忽视地质条件进行盲目建设的例子,不胜枚举。0 X/ b: X6 h, n& ?1 R; i$ b$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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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功能区大体上可分为商业与生活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旅游绿化用地、建材开采用地、废物堆放用地和农业用地[倪万魁等,1996]。在建筑物用地上,则又有高层建筑、多层建筑和低层建筑之分。不同功能用地对地质环境的要求不同。例如,高层建筑众多的商业中心区,必须避开潜在的地质灾害和洪涝危害,要求地形平坦,地基承载力强。重工业区要求地形起伏不大,无潜在地质灾害,地基至少有两个持力层,有良好的隔离污染的粘性土层,与商业生活区有一定距离,不能布置在城市的上风区等。仓储用地要求地势高亢,地下水位埋深较大,地形有一定坡度利于排水,对地基的要求则相对较低等。废物堆放用地必须布置在城郊区,不能有活动断裂和地裂缝,不能是洪水可能波及的范围,要求隔离污染的粘性土层厚而完整,地下水埋深大等。. G; [% L9 N! ]3 k' N# d- O)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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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地的地质环境适宜性调查,还涉及土地放射性污染调查和特殊土调查。通过放射性测量,圈定放射性强、不宜于建设的范围。对于膨胀土、湿陷性黄土、软土、红土、冻土、人工填土等特殊土,建筑物需要加以避让,或者进行特殊的地基处理。. D9 K8 l H3 ^& @1 ~8 Z7 X
7 u/ Y3 J4 ?) V* R) c根据地质条件与其他条件,妥善布置城市功能区,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城市建设与地质资源与环境的优化配置,达到城市建设安全经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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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土环境污染调查与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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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三废的排放,农业施用化肥与农药,利用污水灌溉农田,生活污水排放,使得城市的空气、水和土壤受到污染。据统计,我国每年的工业废弃物约为6×108t,城市生活垃圾约1×108t,全国有200多座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之中,堆放的垃圾通过降水渗滤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李相然等,2000]。有时,城市还存在水质不良的天然地下水,如高氟水、高砷水,高铁水等。不良的水土环境严重威胁着城市居民的健康,查明自然作用和人为作用下,地下水的脆弱性,以及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状况,为采取相应的防治对策提供依据,是城市地质工作不可缺少的内容。土壤能够全面而敏感地反映城市的环境污染,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纷纷进行城市土壤地球化学调查,以了解土壤污染现状,分析各种污染物的具体来源(工业、交通、建筑、垃圾掩埋、农业等),从而采取相应的减少污染来源的措施,同时对于土壤进行分区,禁止某些污染严重的土壤用于农作物种植(例如,由于土壤污染,我国珠江三角洲部分农作物污染物含量超标)。大中城市有建立绿色农作物和蔬菜基地的迫切需要,需要通过农作物和蔬菜的污染调查与水土环境污染的调查,确定适宜作为绿色粮菜基地的地块。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不像大气污染和地表水污染那样显而易见,容易被人们所忽视;同时,地下水和土壤一旦被污染后,很难净化修复,会造成长期的环境损害。因此,城市水土环境污染的调查与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9 ]1 B7 @$ ?$ |7 W$ ]: n# _9 r- |
. X- o P8 p$ ?! t% L五、城市地质工作的成果7 ^4 K- H- S7 l' P) `6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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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工作的成果,包括文字报告、城市地质图系以及城市地质信息系统,在此仅就后两者做一简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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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地质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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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图系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基础性图件、专题性图件和综合评价性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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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图件是反映城市基本地质条件的图件,一般包括地貌图、地质图、第四纪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工程地质图等。基础地质图主要供地质人员使用,属于标准性图件,图件的内容、表示方法、图例和比例尺等应当采用地质填图的统一标准格式。基础性图件的编制,要避免地质资料的堆砌,应当在深入进行地质历史演变分析基础之上,赋予地质信息以成因含义。例如,编制第四纪地质图时,需要仔细分析古地理环境,进行沉积物成因类型区分,结合钻孔资料,进行沉积物岩性结构分区。再如,滨海地区水文地质图的编制,对于咸淡水的空间分布,不能单根据钻孔资料确定,而应当分析和冰期与间冰期相对应的海退与海进,从而掌握其规律。6 W7 v9 _4 m0 i. ?* f$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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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性图件是反映城市的地质灾害、地质资源或水土环境污染某个方面的主题图件。例如,反映地质灾害的可以有地震、滑坡、岩溶塌陷、地面沉降、海平面上升、水土流失等主题图件。反映地质资源的可以有水资源、土地资源、建材资源、地下空间资源等主题图件。反映水土环境污染的可以有地下水脆弱性、地下水污染现状、土壤地球化学等主题图件。专题性图件主要是供城市规划设计人员使用的,应当尽量采用直观易懂的表现形式,让使用人员充分理解有关地质信息对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实际意义。为此,编制专题性图件的城市地质工作者,需要首先了解城市规划建设对地质信息的需求,尽可能充分地表达与传递地质信息的有关含义。专题性图件不应当追求标准化,而要根据不同城市的需要与地质条件,编制有针对性的有特色的图件,力求贴近城市规划设计的实际,便于应用。7 R( u) U- l: @8 J
3 u5 @1 O0 ^" n. P/ i4 `2 s7 B例如,地震地质图要表示历史地震震中与地震烈度的空间分布,尽可能定量地表示断裂的分布及其活动性,圈定各种地震时可能发生不均匀破坏的地质突变界线(如基岩高程突变、岩性突变),根据松散沉积物厚度和液化沙土、塑流软土、人工填土的分布,圈定地震危害详细分区,说明不同分区与地带的地震危害程度,提出各类建筑物的避让要求和抗震要求等。再如,对于同时存在海平面上升、地面沉降与构造沉降的地区,可以将有关内容表示在同一张图件上;分别表示海平面上升、地面沉降与构造沉降的速率;圈出当前地面沉降与构造沉降累积值的空间分布,预测若干年(如50年)后的发展情况;表示现状下以及若干年后高潮海水位淹没的范围;提出可供选择的避让防控措施等。又如,土壤地球化学图,要表示主化学元素和痕量化学元素的背景值和异常值,尤其要表示各类有害元素的空间分布和超标范围,区分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造成的异常,以及有害元素的可能污染来源(如垃圾掩埋场、不同类型工业区、污水灌溉农田、污水处理厂、建筑材料开采场、交通干道、矿床等);根据有害元素超标程度,将土壤进行不同污染程度的分区,对分区提出不同的土地利用建议。& A2 m% F7 B- h+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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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性图件是为城市规划服务的,其中综合性最强、最复杂的应当是城市总体规划地质环境适宜性图。目前,城市规划并没有充分利用地质信息,而城市总体规划地质环境适宜性图也没有成熟的编制方法,在此仅作一些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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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C1 Z! U0 I T" t空间利用是城市规划的关键,涉及功能布局、土地利用、区域交通和生态环境等;而在某些情况下,城市的港口和水源地等可能位于现有城市行政区划以外[戴逢等,2003]。因此,编制综合性评价图时,地质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城市规划的意图,确定编图范围、原则和方法。+ M% n+ K. m.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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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只是城市规划决策支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并非全部,因此,地质人员没有必要也不应该企图代替城市规划人员进行决策,他们的职责是为城市规划提供地质信息方面的决策支持。某些地质信息对于城市规划具有硬约束作用,例如,活动断裂的分布,成灾风险性很大的滑坡体等,需要明确标示图上,说明其危害的严重性。某些地质信息对于城市规划只有软约束作用,例如,对于城市功能区的布局,地质条件往往只是诸多因素中的一个方面;提供功能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程度评价,有助于规划者对功能用地进行优化配置时考虑地质条件,达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例如,根据土壤地球化学特征划分为程度不同的污染区,可以建议将污染程度轻、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用于旅游绿化区和农作物种植区,建议将污染严重区用作工业建设区或废物堆放区等。又如,根据地基承载能力,可以划分出适合于超高层、高层、多层和低层建筑的用地。城市不同功能区对地质适宜性要求不同,需要采用不同地质指标体系分别加以评价;而各种地质指标的权重赋值,需要由有关专家共同确定。由于不同功能用地的地质指标体系不同,采用地质界线进行分区时,难免顾此失彼,因此,有人提出将城市划分为大小相等的块体,分别评价每个块体对各类用地的地质适宜性[吴恒,1995],这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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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地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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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数字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必要建立城市地质信息系统。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可视化三维技术的城市地质信息系统,直观易懂,便于城市决策、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理解地质信息;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可以方便地提取有关地质资料和生成所需的二维或三维地质图件;随时可以修改补充,适合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上海、广州等超大城市都还没有建成城市地质信息系统,这方面的工作急待开展[张永波等,2001;段新民,2002]。; P9 v% X6 n"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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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改进与推动城市地质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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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 g" C ~) J8 _9 f& {2 ?) q我国城市实际居住人口已经达到45%,社会财富的绝大部分集中于城市,为了保证城市安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城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将城市地质作为地质工作的重点,无疑是十分正确的。目前,城市地质工作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 q' N6 T) O9 e
! l9 y+ D/ i U: t& J( K2 ^(一)明确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地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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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人类活动最为集中,对地质环境改造最为强烈的地带,城市对地质环境与地质资源的依赖程度高,因此,城市地质工作的内容千头万绪,十分繁复,需要紧紧抓住城市地质工作的关键和重点,按照其重要性顺序开展工作。我们认为,任何城市的首要问题是查明地质灾害、保证地质安全。其次,要抓住决定城市生存的关键地质资源或地质环境问题:有的城市可能是数量性水资源短缺问题,有的城市可能是水质性水资源短缺,有的城市可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的城市可能是港口资源的保护,有的城市可能是地质景观的开发。城市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调查,是每个城市都需要进行的工作,但是也需要根据地质特点,突出重点:有的城市,地基的岩性结构可能是关键因素;有的城市,地貌地形可能是决定因素;有的城市,地质灾害是压倒一切的主要因素;抓住关键问题,就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水土环境污染,一旦发生,修复需要投入大量物力财力,而且难度很大,地质工作应当防重于治。可以首先选择污染来源集中和地质条件不利的地带,进行重点调查,提出初步报告和防治建议,提起有关部门的警觉与重视,进一步的工作才比较容易开展。城市地质工作不应当采取信息导向的办法,这样很容易变成地质资料的堆砌,而不解决实际问题。城市地质工作必须实行问题导向,首先要抓问题,抓关键,争取做出有实际意义、有影响的成果,取得城市决策规划部门的认可,整个工作就容易开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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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顺关系,促进地质工作与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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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工作,对于城市安全、经济和居民健康,对于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对于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迄今为止,城市地质工作的开展与成果应用,在许多方面都还不如人意。不少城市的选址和规划,缺乏事先的地质调查。即使已经进行了地质工作,成果往往也未被城市规划部门所重视和应用。在许多地方,城市地质与城市建设仍然是两张皮,这给城市建设带来地质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隐患,无谓地增加了城市建设的经济投入。2 W5 [ X$ d4 X. e
1 h) x2 h; ^1 o( d$ H7 Z改变城市地质与城市建设两张皮的现状,促进城市地质与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必须理顺关系,解决认识、法规、体制、机构等一系列问题。' G+ g T z$ W
2 {) A8 w5 R" a; c7 u1.提高对城市地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D, m0 s) K9 u* _5 Y/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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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门、城市决策规划部门,以及中央有关决策部门,都需要提高对城市地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地质部门,需要更加深入地学习城市规划建设的理论和方法,探究地质工作如何更好地主动地为城市规划建设服务,只有这样,地质部门才能更好地与城市规划决策部门和中央有关决策部门沟通,有说服力地宣传城市地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中国地调局尽早整理一个专门材料,利用实际事例说明,不重视地质工作造成的城市建设的失误,以及重视地质工作对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上报中央有关部门并请转发各省市,以引起中央和各地对地质工作的重视。同样的材料也要并发给各地调局,以便利用此材料与地方当局沟通。 f/ `: k1 ^9 x( b5 u5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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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法规建设,规范城市地质工作的地位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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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1 w+ P9 F2 Z: p仅仅依靠宣传是无法解决认识问题的,以法规形式明确城市地质工作的地位与作用,是解决城市地质工作与城市建设脱节的根本措施。鉴于建设设施建立在潜在地质灾害体上造成的损失,国家已经立法规定,任何建设项目事先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和国家气象中心签订了协议,从2003年6月1日起正式发布全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这些正确的措施,对于规范与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了重要作用。以此为借鉴,中国地调局应该向国家提出城市地质工作规范化的立法建议,规定城市选址和城市规划,必须有相应的地质论证,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中,应当包含地质信息系统。3 Z. a/ P+ U6 h; Z, ^" f
0 d4 v. h; q9 B" ?! e0 K3.理顺条块关系,建立有效的城市地质工作体制, G2 I Y X" L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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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工作的学科综合性,决定了它涉及不同的部门,单靠地质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地质部门更不可能担负起协调不同部门的职能。例如,水(地下水)土环境污染,调查工作主要由地质部门进行,治理防控则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农田污染(污水灌溉、化肥农药污染等)的调查与治理,涉及农业、水利、地质、环保等不同部门。条块分割的格局,使得职责不清,管理混乱,许多问题出现谁都不管,或者谁都想管而管不了的局面。而一些渐进性的地质环境损害(如海水入侵、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水土流失、港口淤塞等),具有累积性和滞后性,初期难以引起城市当局重视,发现问题后则难以逆转修复,往往更加容易成为无人去管的问题。6 C" n6 b# G2 G) t! k: G% O. i. ]
" O" A2 K; f. j; c F9 r9 u我们认为,城市地质工作的管理应当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体制。城市决策部门(块)应当成为有权威的主体,建立相应的机构,协调整合各个部门(条)的工作。城市地质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城市,城市是唯一的收益者。各个部门各有自己的领导部门,谁也管不了谁,难以相互协调。无论从利益关系还是权威性来说,只有城市决策当局才是合适的统管协调者。各个部门的上级,则对所承担的那部分工作负有业务指导和布置检查相应工作的责任。在有关城市地质工作的法规中,对于各个方面的职责和分工,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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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城市地质工作运行机制; t& L* w7 z$ E
' o0 V( S2 \+ D. U. r! {% B城市地质工作既有公益性和基础性,又有市场性。大比例尺的城市地质填图,属于公益性和基础性工作。具体建筑项目的地质勘察工作,早已进入市场化运作的轨道。城市地质灾害调查、城市功能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调查、水土环境污染调查等工作,一方面,城市是受益者,理应承担一定的经费;另一方面,城市所发挥的功能不仅限于城市本身,也对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因此,对于此类城市地质工作,应当实行国家与地方分摊经费。或者由国家提出项目和一定经费,由地方进行经费匹配。或者由地方提出项目,由国家根据情况提供一定份额的经费。完全由国家承担城市地质工作的经费,一方面,不符合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无法使受益城市关心地质成果的应用。因此,即使是国家提出的城市地质项目,也不能由地质勘察单位单独出面申请承担,而应当由收益城市与地质勘察单位联合出面予以申请,收益城市在有关申请中必须承诺,对地质成果的完成和应用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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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城市地质工作与城市建设未能融合,有人建议,完全由城市掌握进行城市地质工作的模式[邱俊,1996]。实际上,这是将城市地质工作纳入计划经济的轨道,无法体现市场经济的竞争优势,并不可取。由于城市地质工作具有连续性,城市地质信息系统需要专门人员进行随时补充和维护,城市应当有自己的规模有限的城市地质管理机构,但是,大部分的地质工作仍然应该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 w) @2 n- t6 L2 F"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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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公众参与,逐步建立城市地质环境质量公报制度& b7 Z8 v. U0 _ n1 B) l#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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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城市规划,早已开始实施公众参与,我国则基本上仍停留于理论讨论与局部问题征询公众意见阶段[孙施文,2002]。借鉴国外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经验,以及国内城市大气质量预报与地质灾害预报的成功经验,建议中国地调局与有关部门磋商,争取从超大城市开始,逐步建立城市地质环境质量定期公报制度。城市地质环境质量定期公报的内容,可以包括突变性与缓变性地质灾害、城市地下水与土壤污染状况等。定期公报的目的是让公众知情,督促城市决策管理部门改善城市地质环境质量。我们往往可以看到媒体关于大气与地表水污染的专题报道,但是几乎没有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报道,这说明我们关于城市地质环境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得还很不够。同样,我们应当通过有影响的实例,加强在媒体上宣传城市地质工作重要性,促进公众知情与舆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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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m: E! e9 a# Y.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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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部分城市地质文献和城市地质成果的了解,我们感觉,对于我国的城市地质工作,不同研究者的看法还很不统一,尚未建立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地质成果(城市地质图系和城市地质信息系统)的表达还很不成熟,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建议选择有条件的城市,专门进行城市地质图编制的试点,各种图件都可以安排不同单位以不同方法编制,然后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议研究,以探索比较理想的城市地质图系编制方法。在开展大规模城市地质工作的初期,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理论与方法的探讨,十分必要。建议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城市,采取生产、教学、科研三结合的办法,加强国际交流,开展城市地质工作理论与方法的探索,力求尽快提出典型样板成果,以推动我国城市地质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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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 k4 k/ f- V5 T( @8 J0 [7 i我们认为,为促进城市地质工作,当前应当着重解决三个问题:理顺关系,促进地质工作与城市建设的融合;问题导向,抓住城市地质问题的关键;集中攻关,提高地质成果的实用性。# J' X- N' @, i" S G&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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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典型区域城市地质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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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表性地域的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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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工作应分阶段开展,典型地区的示范研究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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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J( N, ~6 k! v. h/ {0 {典型城市的选取应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与东部地区。选择问题突出且相对集中,有一定的资料积累和示范意义的区域。* K# s* D* _( t0 x5 u- V! x
% c b9 l6 V% ~% z. j& {! [) X(1)查明地质灾害、保证地质安全的典型研究1 S1 E& o: s2 j$ t5 `8 H.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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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质资源或地质环境问题的典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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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典型研究! s+ V, s/ J& V5 o% _5 e, v$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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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典型示范及其技术方法与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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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明地质灾害、保证地质安全:可以选择沿海的宁波市、厦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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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K) f# E- A0 q+ E$ O(2)地质资源或地质环境问题:可以选择长江中游武汉市(水质性水资源短缺)与黄石市(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天津市(数量性水资源短缺),河北主要城市(对地下水依赖性强,水资源极其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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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可以选择青岛、烟台、苏锡常地区进行综合评价示范(生态环境、港口资源、地质景观、水质性水资源短缺、水土环境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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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典型区域(主要问题)的城市地质调查(研究)、适应性评价等总结与建立一套城市地质工作的技术方法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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