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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一些“公事公办”的恼人现象。当你提出意见时,对方把眼一瞪:“上边规定的!”把你噎个半死!其实这种情况多半也是我们不值得在“公事公办”之外,还可能有“公事私办”这样一扇小门。任何原则性也不可能排斥‘灵活性”。问题是人家愿意不愿意把这扇小门为你打开而已。
“公事公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根据的.你奈何不得。但如果愿意,在工作效率上就可以提高,在办事速度上就可以加快,在处理方法上就可以灵活。掺句话说,这潜力和弹性的范围总是有的嘛,不过,那就要看你能否调动,而调动的钥匙就是——同情。
有一位老师,工作室在十八层。她常想在休息日上去加班,但大多数休息日电梯工不上班,电梯就停开。望楼兴叹之余她很恼火,不免发起牢骚来:“这纯粹是不让人好好干活儿嘛!干嘛不开电梯?谁规定的?”没人回答,她又冲传达室老同志开火:“我要抗议!”传达室老头儿淡淡一笑:
“好啊!校长规定的,你给校长提抗议去!”碰了几次钉子之后这位老师学得聪明了,一个休息日早上她拎着食物、水瓶和一包书又去了大楼。在传达室站下一言不发,老头儿有些奇怪,问道:“大休息天还不在家歇着,来大楼干嘛?”这位老师告诉他,任务怎样之多,时间怎样之紧,自己为责任感所驱使不得不来。老头儿唇边掠过一丝笑意:“今天没电梯你也上去?”老师望了望他:“你要是不帮我,我也只能去爬十八层天堂哗!”没有一句牢骚,没有引起争执,老伯伯打开抽斗拿出钥匙把老师送到了十八层楼。按照规定公事公办是不开电梯的,但同情使他打开了电梯,这是要冒点小小风险的。他愿意为你冒这个风险,私人为你付出一点儿代价,这就不是“公事公办”而是“公事私办”了。怎样使他“愿意”,这便要使他同情你。要别人同情你,关键是要放下架子,端着架子,是无法引起同情的。有的同志不善于说话,自己虽然不想端架子,却给人“端架子”的感觉,说起来也挺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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