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项目的地质报告,应由分从技术负责组织编写。国家项目或重点的评价及勘探项目地质报告,应由队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并参与编写工作。 二、重点评价及勘探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必须对其工作程度主要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检查或现场验收。经过检查合格的资料,才能作为编写地质报告的基础地质资料。野外工作结束前的地质成果检查验收,由地质队组织进行,重点矿区公司需派人参加,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报告编写之前。 三、报告编写前,要根据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矿区(或工作区)的具体地质情况,拟定出报告编写提纲。一般项目的报告提纲,由队总工程师审查,重点评价或勘探工作项目的报告提纲必须报公司审查。 四、地质报告的编制应事先作好准备工作,订出工作计划,建立各种责任制度和检查制度,分工负责完成。在地质报告编制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各点: 1.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每一项工作结束之后,至少要经过三次检查;即自检、互检和抽查。自检和互检的数量应当是百分之百,抽查的数量不得少于25—30%。 2.除图纸以外的各种资料的修改,应保持原来字样的清晰,以供复查时参考。因此只能对错误之处用单线或双线划去,在其上侧写明改正的数据,不得将原文涂抹。 3.检查,应当直接根据最原始的资料,避免互相转抄,一误再误。 4.各种图纸资料的修改应通过一定的手续,避免与之有关的图纸及资料不能修改或忘记修改。 5.每项工作应固定专人去做,要尽量避免中途换人,以免因工作情况不熟悉而导致误差的发生。 五、编写地质报告要对矿区(或工作区)的主要地质问题,进行详细的讨论,集思广益,统一认识。对有些争论大的问题,应该深入实践,补充必要的工作,以达到合理的解决。对矿床成因等地质理论问题,不强求统一,不同看法可在专题研究报告中论述,或作为地质报告附件提交。 六、编制地质报告时,应注意报告的质量。地质报告的质量主要建立在地质观测、勘探工程、所有原始资料、所有综合图纸、表格、综合研究、品位与储量计算的质量的基础上。因此在找矿勘探过程中,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把住各工序、各环节、各岗位的质量关,才能保证地质报告有较好的质最。在地质报告编制过程中,也必须上一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提供质量可靠的数据或资料,下一道工序检查上道工序资料,合格后再开展本工序的工作。 地质勘探报告本身的质量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所有问题必须在文字报告的有关章节及其有关图、表编录上分别交代清楚。在条件允许下,尽可能使文字章节、图表、编录等能自己说明问题而不需要参考其它图表资料,以便于使用。 2.所有评述都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这一顺序与人类认识事物的顺序相同,即由总的概述到分别论述,由大到小,由宏观到微观,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 3.对所评述的问题,都必须提出明确的认识及结沦。 4.所有评述和结论必须有事实依据;也可有必要的推论或预测,但需指出推论和预测的依据。 5.报告应附有必要的照片和扩大素描或插图。 6.所有图、表资料,其内容应当简明扼要,但又要包括必要的内容。 7.文字报告、图、表附件的有关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8.文字报告、图、表的打印、装订应力求精美,防止遗漏、错字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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