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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钻孔单项工程设计的内容,应包括工程目的、位置(剖面号、钻孔与附近测桩或地物或相邻工程的距离)、钻孔设计座标、方位角与倾角、设计深度、钻孔构造及钻孔预期揭露的地质构造等;在设计中并应附有钻探地质技术要求如商定的顶角允许弯曲系数、验证深度和换层位置(特别是矿层)的允许误差、测定间隔、岩矿心采取率、简易水文观察、物、化探测井、封孔及其他要求;完成任务时间及理想柱状图(或理想层序表)。钻探单项工程设计书的格式见附表(1)。 单项工程设计书上的孔口设计座标,在图纸上量出。 二、单项工程设计书由地质人员提出,有关单位会签。其审批权限:凡设计的工程在地质总体设计或年度设计经大队以上的机关批准过的,其单项设计书由分队地质技术负责人、分队长批准即可生效,但孔口移动位置过大,不能保证设计目的者,及由机动工作量设计的钻孔,或未经大队以上机关批准的钻孔均由大队技术负责人及大队长批准。 三、单项工程设计书,应在安装钻机以前提出。 附表1 地质队 分 队 矿 区 第 号 钻探单项工程设计书 一、孔号: 二、孔位:剖面号 孔口设计座标:X;Y;Z 孔口与附近地物或相邻工程距离: 三、设计目的: 四、设计:井深 米;开孔方位角: 开孔倾角; 要求终孔孔径:大于 毫米。 五、地质技术要求: 1、方位角、顶角每 米测一次;2、顶角允许弯曲系数每100米 度; 3、岩心采取率要求大于 %;近矿围岩岩心采取率要求 ; 4、矿心采取率要求大于 %;回次大于 % 5、深度验证间距每 米检查一次; 6、其它: 六、水文地质要求: 七、其它要求: 八、理想岩石层序及钻进中应注意的地质情况: 九、台月效率: 十、要求竣工日期;不晚于 年 月 日 十一、备注: 地质: 物化探: 水文地质: 区段地质技术 负 责 人: 探 矿: 计划: 年 月 日 批准(审查)者:分队地质技术负责人: 分队长: 年 月 日 批准者:大队地质技术负责人: 大队长: 年 月 日 注:1、凡设计书中未具体安排的钻孔,或者属于机动工作量钻孔,需报大队审批; 2、本表一式四份:分队地质、机场、探矿及大队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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