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水文、测量、探矿、安全、动力、机长(必要时,有物、化探人员参加)到现场,根据单项工程设计书进行检查,进行孔位复测。检查时应注意下列各项: 一、钻机孔位、开孔方位角、开钻倾角是否与钻孔单项工程设计书的规定相符合。安装好的孔口与设计座标之绝对差不应超过实际误差0.4米。钻孔方位角需用仪器实测,钻孔倾角需用精密度高的倾斜仪检查。 二、简易水文观察所需的设备是否齐全。 三、钻孔安装是否符合物、化探的设计要求,物、化探测井设备是否齐全(如不需检查本项,物、化探人员可不参加)。 四、钻机的各种设备、材料、工具是否齐全,无损。备用岩心箱是否够。开孔口径是否能保证终孔口径。 五、钻探安全设施是否合乎要求。 如发现不合要求,检查组可以向有关部门及钻机提出意见,要求采取措施加以补救。如经检查合乎要求,即可由检查组共同,签署钻探开工报告(格式见附表1),准予开工。 开工前,负责该孔的地质人员,应向机场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内容与钻探单项工程设计书同,并作必要的说明,如近矿围岩的适应范围、顶角弯曲系数的运用、孔深验证及弯曲度(包括顶角及方位角)测量间隔的具体运用、地质情况及其他。 附表1 地质队 分 队 矿 区 第 号 钻探开工报告书 钻孔号 本孔的孔位开孔方向及倾角等施工因素经检查符合单项工程设计书中之规定,施工所需设备材料齐全,安装正确,安全设施合乎规定,同意于 年 月 日开钻。 地质 物化探 水文 测量 探矿 安全 机械动力 机长 年 月 日 附开工技术设计 本表一式二份,探矿、机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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