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验收依据 (一)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下达的《项目预算书》和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 (三)《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国土耕[2005]828号); (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二、 验收方法 (一)项目验收主要采用实地勘查、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实行全面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采用定性描述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二)项目验收分为技术验收和总验收。技术验收主要是从定量角度对项目进行验收的基础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填写验收评定表和撰写技术验收报告;总验收主要是从定性角度对项目进行验收的定性评价,形成最终结论,负责撰写验收报告。 (三)技术验收分为内业验收和外业验收。内业验收主要是对项目的档案和财务情况进行验收,外业验收主要是对项目的工程建设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验收。 三、验收程序 (一)技术验收程序 1、召开座谈会。技术验收组与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各方就项目相关问题进行座谈。 2、检查项目有关资料和财务情况。 3、实地查验工程建设、新增耕地和土地权属调整等情况。 4、项目各方接受技术验收组质询。 5、讨论并撰写技术验收报告。 (二)总验收程序 1、现场查看项目区,重点抽查主要建设工程的数量和质量。 2、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介绍项目运作情况、权属调整情况及工程管护落实等情况,监理单位作监理工作总结,审计单位介绍竣工决算审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项目施工情况,农民代表对项目发表意见,技术验收组作技术验收报告。 3、技术验收组、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农民代表接受总验收组的质询。 4、讨论并形成验收报告。 四、验收内容及要求 (一)查验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查验土地数量和质量情况、工程建设完成和质量管理情况(含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和工程质量标准,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和监理意见等)。 (二)查验财务资金管理情况。主要查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机构的设置情况,会计人员的配备和职权与责任的划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项目请拨款执行情况(手续、拨付、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核算的组织形式(核算形式、费用划分、科目管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开支范围、开支标准、资金用途、使用效果);会计报表编制情况(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项目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各会计期的会计报表);项目审计情况(由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其他情况。 (三)查验权属管理情况。主要查验权属现状确认情况;权属调整原则、依据、程序、实施措施及主要做法;涉及相关权利人之间签订的权属调整协议;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开发整理后权属调整、登记发证等工作情况。 (四)查验项目管理制度。主要查验公告制、合同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审计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等“六项制度”落实情况;县级组织领导机构、技术指导机构等项目管理有关情况。 (五)查验投资效益分析。主要查验耕地数量增减情况;灌溉面积增减情况;机耕面积增减情况;基本农田面积增减情况;土地垦殖率增减情况;农田林网面积增减情况;植被覆盖率增减情况等。 (六)查验工程管护情况。主要查验工程管护组织、制度、人员和资金等落实情况。 (七)查验文件资料管理情况。主要查验项目申报单位有关项目管理和成果文档管理情况,重点查验备查材料归档管理情况。 五、验收材料 (一)上报材料 1、竣工验收申请; 2、项目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文档管理情况等; 3、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收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4、竣工验收图、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 5、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 6、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7、以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备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规划设计报告和预算书; 3、项目实施方案; 4、有关合同书、协议书和任务委托书; 5、项目招投标有关材料; 6、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检验有关材料; 7、项目投资预期效益情况报告; 8、立项申请及有关批准文件; 9、资产移交及管护协议; 10、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 11、项目自查、初验报告与有关表、图; 12、有关影像资料; 13、其他有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