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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地质找矿权产生意义
公益地质找矿权产生后,就可在计划经济指导下完成并实现地质事业产业化,地勘经济市场化,地勘单位企业化。
笔者认为,采矿、冶矿作为产业分离出地质事业后,其地质事业的公益性质还未能充分体现。应该在民进国退中进一步缩小国有投资市场份额,从商业探矿(即矿产资源勘查和工程勘查)中退出。找矿、探矿、采矿一体化是计划经济一大失败,五十年实践,三十年改革己充分证明。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只有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地质市场是不完整的,只有设置了找矿权后才有了完整市场链条和供、产、销渠道,才是笔者理想中的地质产业。
地质事业只有向产业化方向发展,才能实现区域国土资源基础地质调查业权、衍生地质产品业权与商业地质业权、矿业权衔接。
区域国土资源基础地质调查圈出找矿靶区,衍生出公益地质找矿权,这其中凝聚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脑力劳动,是智慧结晶,是知识密集区。
但这里看不到利益所在,也没有效益可言,而且设置、研发、创设出的找矿权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和潜在的巨大投资风险。
最让纳税人担心的是投入在区域国土资源基础地质调查和公益地质找矿中资本金如何回收。
成矿区、成矿带如何转化为找矿靶区、探矿靶区、矿产资源地。
最终变成社会财富。
这才是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终极思考。
因为纳税人在区域国土资源基础地质调查中国家事业费投入、地质找矿中公益投入,商业地质探矿中矿产资源勘查基金投入,集中在采矿业体现,产生暴利。地质事业却不能公平受益,这是地质事业必须产业化改革的原始动力。也是公益地质找矿权产生将区域国土资源基础地质调查成果导入商品市场的意义。
探矿权、采矿权进入公开市场操作己是共识。
但区域国土资源基础地质调查业权和据此衍生出的公益地质找矿权能否进入公开市场挂牌运作?
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应该用科学发展的观点,改革创新。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聚焦问题,统一认识。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向市场推出区域国土资源基础地质调查业权和公益地质找矿权。
纳税人投入在区域国土资源基础地质调查和公益地质找矿中的资本金,才能名正言顺地从商业地质探矿权和商业采矿权挂牌中分批回收。
其诱惑力是巨大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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