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野外地质联图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必须在野外及时联图(室内作图法联图只限于大片掩盖区内只有1~3个点而又在成层岩石稳定的条件下才用)。 (二)联图必须符合客观地质体实际。 (三)注意地形与地质体的关系(注意利用“V”字型法或岩层“三角面”)。 (四)注意标志层的选择,至少要追索一个层位或标志层。 (五)联图时要有地层概念(不要联成沉积岩层跨层或互相交叉)。 (六)断层要有先后关系,即使是同期相交的断层也不会形成“X”(彼此不断开)。 (七)被断层错开或错断的地质界线不要跨断层而相连。 (八)不同岩浆建造的火成岩不能联成同一岩体。 (九)大构造线,有时在大面积内容易查明,但小面积内不易查明,它们往往是由若干小断层或裂隙带组成的大断裂。 (十)联图要注意变质岩、火成岩、沉积岩地区内不同的地质特征。 (十一)联图时要有正体概念,不能凭一点之见,不顾全局。 (十二)界线不清时,野外统一认识,并结合岩矿鉴定及化验成果等提高对地质体内在因素的认识。 二、地质填图的室内整理 当天工作应在当天整理完。 (一)整理各类标本,登记于野外记录本,需要鉴定者,及时进行委托。 (二)整理并登记试样,进行试样委托。 (三)检查素描图,如发现有不清楚时,需描绘誊清。如发现有问题,及时去野外检查校正。将素描图及照相登记于野外记录本。 (四)根据野外地质草图,在地质底图上注明各类标本、试样、素描图、照相的采取(描、摄)地点及编号。如影响图纸清晰程度或者为了避免与观察点编号混淆,可以用小针在有关位置扎一小孔,于图件反面注明其编号。 (五)检查野外记录,是否清楚及有无错、漏及问题,次日去现场检查校正。任何情形下,不得凭臆断修改原始编录。根据野外检查修改原始记录时,只能划线,不应涂沫或擦掉。 (六)为了随时进行综合研究,必要时,截取剖面图。地形曲线可在平面图上截取。利用剖面法填图时,如果需要,也可选择有代表性的控制剖面绘制正式剖面图。 (七)整理野外草图,清绘野外地质清图。如有测量人员测定观察点位置时,在测量底图上作出清图。联结清图时,必须根据野外草图,如发现问题,次日去野外校正。 (八)随时综合研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野外工作结束时,及时交出野外地质清图。 三、各类标本、样品的采集 地质测量时所采集的标本、样品主要包括各种岩矿标本、天然重砂样品及古生物标本等。其次还有化学分析样品、单矿物样品、人工重砂样品及同位素研究标本。后四种参阅《矿(岩)石化学成分试样的采集、加工和检验》,根据综合研究的需要,各类标本、样品中的某几种,有时要尽可能利用同一地点采取的同一样品,或在同一取样点分别采取而冠以相同编号,以便数据互相验证。 (一)各种岩矿标本的采集:采集岩矿标本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岩、矿石的矿物成分、结构、构造、变质作用和程度、蚀变类型和强度以及矿化分类,以便正确地对岩、矿石进行命外和分类,并推断其成因或原岩的性质。因此所采样品应尽可能新鲜而有代表性。 岩矿标本的种类、用途及其规格 1、一般岩矿标本:在地质测量或原始编录中为了加深对测区内岩石、矿石或矿物的了解,采集部分标本作岩矿鉴定。标本规格大约为3×6×9厘米,不必具一定外形。具有特殊地质意义的标本、矿物及岩心标本大小不限,以能表达地质现象为准。 2、系统的岩矿、地层标本:是为了对一个地区统一认识、统一分层和统一岩石定名而采取的有代表性的系统标本,一般在“实测剖面”测量时采取。标本规格不应小于3×6×9厘米。 3、陈列标本:供研究对比或参考资料而留的有重要地质意义的标本。标本规格:岩、矿石标本分大小两种,大者为4×9×12厘米,小者为3×6×9厘米。矿物标本不拘,以能保存矿物晶形或形成条件为原则。一般标本块体愈大表现地质现象越清楚、越完善,所以有时有特大型标本。 4、物性标本:研究岩石或矿石的磁化率、密度、电阻率、放射性等物理性能。一般以能切制边长8厘米的立方体为原则。 5、研究加工技术方法的标本:了解不同品级或类型的矿石的矿物自然成分和数量的组合,测定矿物镶嵌关系、结构、构造、粒度和体积的面分比。标本不要求一定的规格,但由于要多次检验,一般以大者为好。 6、物相鉴定标本:显微镜下物相鉴定是配合化学分析进行矿物相研究,查明矿石的成份、颗粒大小、结构,确定矿石自然类型,圈定不同自然类型矿石的分界线,减少化学分析采样的数量。一般利用锐下鉴定,大致定出不同自然类型矿石界线,便于在界线上下确定化学采样位置。标本规格不拘,以满足鉴定要求为原则。 (二)采取岩矿标本的技术要求 1、标本采取位置 (1)岩石标本:根据研究的目的而有所不同,总的原则是沿着岩层变化最大的方向采取。对沉积岩应考虑沉积相的变化;对火成岩要注意接触变质带及相变关系系统取样;对变质岩应对不同类型的变质岩和不同种类的变质矿物,按不同的地层层位,沿走向和倾向分别采样。 (2)矿石标本:要有各方面的代表性;包括矿石类型、矿物组成、结构和构造、矿石同围岩的关系、各种有益矿物的相互关系及有益矿物同脉石的关系,并沿纵向、横向、深度三方面采样。 2、供切片鉴定者要留有付样。 3、系统标本及陈列标本(不包括矿物标本),应有完正的外形,中部稍隆起而四边稍薄,不留风化面及锤痕,层面或标志面垂直于短轴方向。 4、定向标本为供岩组学研究、用单矿物法计算伴生组分时的矿物定量研究及其他特殊目的标本。采取时,要在标本上注明该标本在自然空间的方位角及倾角。物性标本要注明“北”的方位及岩层产状。采取时要作好定位和定向记录。 5、标本采集位置要正确地标定在平面或剖面图上并作好野外描述和记录,其内容包括编号、野外定名、野外地质描述(包括该标本所代表的地质体的野外产出特征,如形态、产状、赋存层位、与周围岩石或构造的关系,肉眼所见的构造、结构及矿物成分等)、采样位置、鉴定要求等。一般定向标本及物性标本还要注明加工要求。 (三)天然重砂样品:根据不同地质、地貌条件和地质目的有计划的采取。应附精确的采样平面图,必要时附代表性的第四纪地层柱状图,说明采样层位。在野外淘洗至灰色重砂,小火烘干,装入特制的坚实耐用的纸袋内。 (四)古生物标本:标本大小不拘。采集时应小心,尽可能保全化石全貌。一般都要在野外用软纸包裹,特别是易碎岩石中的标本。采集古生物标本时,应注意化石产出层位,作包括采集地点的剖面图,注意记录化石产出层位的岩石特征,特别是能说明古气侯与沉积环境的岩石特征。在野外有条件时应尽可能对化石进行初步鉴定,以大致确定其时代,便于在野外进行地层初步对比的研究。委托鉴定时,应附包括化石产出层位的剖面图及有关资料。有条件时,尽可能保留付样,但选送鉴定的标本,尽可能从化石保全较完正的标本中去选择。其他关于正理、包装、委托等事项参阅岩矿标本。 四、标本的正理与委找鉴定 标本正理应该及时,避免混乱。原则上当天整理完毕。按下列手续办理: (一)标本应统一编号。 (二)标本统一编号应在标签、包装纸、加工鉴定委托书、标本登记表及标本采样图上互相一致。 (三)陈列标本在一角上涂一小块白漆,不可过大,注意切忌掩着重要地质现象。干燥后用防水墨水写上编号,字体要统一,工整。 鉴定切片标本,应按要求划横线示切片位置。一般在垂直层面或标志面或定向矿物排列方向划一道(光片)或两道平行的(薄片)横线。 (四)陈列及系统标本和委托加工鉴定标本均应有标签,格式如下 表1 冶金地质勘探公司 队 标签规格7.5×10.5厘米~9×12厘米。标本包装纸应具韧性耐磨。标签叠卷于包装纸的内角,避免损坏。 (五)填写标本登记表(格式见附表1、2)及重砂样品登记表(格式见附表3)。重砂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交鉴定单位。 (六)委托鉴定标本,应填写鉴定委托书(格式见附表4),备注栏明附图或照片号码。定向标本注明切片要求。需外单位加工者应填写加工委托书(格式见附表5)。 (七)天然重砂样袋应在样袋上注明统一编号、取样地点、原始体积(换算后)、原始采样重量、干砂样重量等项。 (八)委托分离鉴定的重砂均应填写分离鉴定委托书(见附表6),备注栏注明有关附图编号。 (九)人工重砂样品 1、委托外单位加工破碎者,应填写标本登记表(参照附表1、3),并填写加工委托书(格式参考附表5),注明加工流程和粒度要求。加工样品用布袋,草袋或木箱盛装。附有标签。 2、本队自己加工破碎委托外单位分离鉴定者,应填写重砂样品登记表(格式参考附表3)按处理重砂样品办法淘洗至灰砂,用纸袋盛装。袋上注明有关内容(参考天然重砂样袋),填写重砂分离鉴定委托书(见附表6)。 (十)委托鉴定及加工的各种标本需要运送时,应装箱或包装牢固,连同委托书和应附的图表资料送交受委托单位,后者如发现不符合委托要求者,要及时向委托单位提出要求。 附表1(封面) 冶金地质勘探公司 地质勘探队 分 队 矿 床 (地 区) 第 号 岩矿标本登记表 采集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页数:自 至 计 页) 编 表 人 检 查 人 区段地质技术 负 责 人 分队地质技术 负 责 人 198 年 月于 附表1(正页) 岩 矿 标 本 登 记 表 第 页 注:1、普通或系统标本应分别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