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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作者|倒序浏览来源: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2011年10月28日)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下达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2011年第二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中地调函〔2011〕351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现将你单位承担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2011年第二批项目任务书发给你们,请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抓紧组织设计编写,并于11月20日前向组织审查单位(详见附件2)提交设计书纸质3套,电子文档1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指导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工作项目任务书,编写新开工作项目总体设计、续作工作项目年度工作方案。其中,续作工作项目总体设计中工作周期、总工作量、总预算未确定的编写年度设计。
二、工作项目总体设计或年度设计、年度工作方案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写。其中:项目设计预算按照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控制数编制,对项目立项论证预算专家审查意见(需要附在设计书或评估报告中,供设计审查使用)中未核准的支出,不得列入项目设计预算。
三、凡涉及委托业务且委托经费超过10万元的项目,设计或工作方案中必须单独编制委托业务实施方案和费用明细支出预算,并由委托方负责审查。
四、项目设计审查原则上以计划项目为单元进行。各大区项目办会同实施单位,组织本辖区内的项目设计审查工作(含年度工作方案的审批),地科院组织所属单位负责的计划项目中工作项目的设计审查工作,全国性、综合性、跨区域项目的设计审查由局相关部室组织(详见附件2)。
五、工作项目总体设计或年度设计、年度工作方案由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初审后,提交组织审查单位审查。
六、项目在设计审查中,确需对工作任务进行调整的,必须按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七、组织审查单位在2011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设计评审和审批工作,并向局总工室报送设计审查工作总结。
八、工作项目设计审查具体安排由组织审查单位另行通知。
九、组织审查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将设计审查工作方案报地调局总工室。
十、各项目承担单位从10月28日起可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gs.gov.cn/pm)浏览2011年度第二批项目任务书电子版。
局机关相关部室要进一步加强对设计审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审查单位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设计审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设计审查按时保质完成。
联 系 人:张海泉 张 敏
联系电话:010-58584655/58584656
电子邮件:zmin@mail.cgs.gov.cn
系统技术支持:010-58584454
附件:1.2011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第二批项目任务书
2.2011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第二批项目组织审查单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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