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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矿业报(2011年11月14日)
- G h9 ?, N: Y, m" H7 j 两难问题:许多成矿区带在林区,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和保护森林资源往往处于两难,在实际工作中,各种干扰层出不穷,该怎么办?
: K9 ]- R8 D6 ^1 {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愈益重视和“天保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深入实施,一些林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陷入了僵局,有些社会人以及部分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甚至以“毁坏林区,破坏生态环境”为由进行阻止。
1 |* ?, c3 `9 j. [# S8 v/ b- x! A 事实上,在林区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对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微乎其微。至于在下一步的矿产资源开发阶段,尽管对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毁坏,但如果措施得当,监管到位,治理有力,也能给予及时的修复,加上对局部毁坏的“占补平衡”,完全可实现“鱼与熊掌兼得”。
) l" S8 d0 R2 V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自然生态保护二者并不是势不两立、水火不容的关系,林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天保工程”也并不是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只要找到一个结合点,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实现双赢。要实现林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天保工程”的相得益彰,互为促进,不仅需要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以及林场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还需要地勘单位和矿业开发企业的精心施工、合理开发,还需要顶层设计,在政策层面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 A# W0 o2 v4 Z, M- y7 k 具体讲,在国家层面,在实行最严格的天然林保护制度,切实有效保护天然林资源的同时,对林区内的矿产资源尤其是紧缺矿种的勘查开发应进行统一部署,合理布局,实行整装勘查、规模开发,争取以最小的破坏来获得最大的效益。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考虑,以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来带动和促进林区的经济转型。在具体部署上,要支持和鼓励地勘单位进行地质找矿,摸清资源家底,为林区经济转型提供基础。在开发阶段,要精心设计,可以让林业部门和林场把林地及“天保工程”一并作为股份进入矿业开发实体,实现矿业开发和林地保护的共同促进。这样对县(市)级地方政府尤其是林场来说也是利大于弊。而林场通过参与矿业开发,部分林业工人身份也可以转换成为矿工。同时,开采地下矿产资源所获得的部分收益可以投入到植树造林和“天保工程”当中,治理恢复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9 n/ N T& b" j( _. K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我国对林区也实行了严格的林地“占补平衡”制度,矿山企业毁坏多少林,在另一地方要补上同样规模的林,林地在总体规模上并没有减少。如果再把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算上,矿山企业开发结束后,用这部分资金对所毁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那林地的面积应该还有所增加。3 Y2 h3 {6 H6 H; X7 ]& F, _6 l+ N# Z
对此,河北省滦平县有着深刻的体会。该县铁矿资源和林业资源都十分丰富,冶金矿山企业是当地的经济支柱,如何在开发铁矿资源的过程中有效保护当地林业资源成为该县政策制定的重中之重。该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彭国军表示,当地一些得到国家、省林业部门批准的工业项目尤其是矿业开发项目需要占用林地的,如果造成了林地和植被毁坏,企业需在异地进行植树造林,每年都要实现林地“占补平衡”。“‘十年树木’,10年之后,这些新栽的树长大了,所补充的林地应该跟那些当初被毁坏的林地差不多。”彭国军说。$ @+ O# H9 {- b1 m% |
当前,许多地方的林业部门尤其是林场经济还比较困难,林业工人收入低下,生活窘迫。而对地下拥有丰富矿产资源的林区进行合理的勘查开发,以地下的矿产资源反哺地上的林业资源及林业工人,既能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缓解我国资源瓶颈的制约,又能增强林业部门和林场养林育林的能力,有效组织和实施“天保工程”,还能增加林业工人及当地居民的收入,改善民生,实现和谐发展,可谓一举多得的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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