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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永颉同心 于 2011-10-28 08: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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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 l/ ~& J; w* f住建部:拟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 2011年10月28日04:15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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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和银行、税务等系统信息统一到一个平台,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来调节楼市。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就楼市限购回答人大常委会委员询问时作上述表示。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住建部副部长齐骥透露,将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9 R) n4 m0 ]- F& G: g
■公积金使用
& R* `4 Q% h3 J, p 提取公积金租房将放开/ |8 V0 Q0 j+ r1 _3 g
有委员提出,很多买不起房又得不到廉租房的“夹心层”面临极大的生活压力,但公积金租房看得见拿不到。 3 b" H: H. @. m' q& D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透露,目前正在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3 h7 X% l7 M" D) f0 g" W/ W 齐骥称,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允许缴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但是只有房租占了收入的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提取公积金去缴纳。这个规定,在具体的执行当中,各地不完全一样。有的地方为了管理公积金方便,干脆就不分青红皂白,公积金不允许提取用于住房的租金,只允许个人提取公积金进行买房和房屋的维修。住建部正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
2 E( E$ z9 V* d2 B >>北京情况
' N9 Q9 x: P0 e. G& q 取公积金缴租须交发票合同. v) i" B3 f3 Z1 Q* d; W
根据规定,职工在北京市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办理登记手续、与出租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租金发票、身份证明、提取申请书等。
2 Q& l9 x* s& ] 北京市近期出台政策明确,职工在北京市之外的省市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除提供租房合同、租金发票等材料外,还应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该发票真实有效的证明和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4 t D/ _+ k" z5 B; U! j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认为,北京就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流程,包括在外地租房人员的流程都比较明确,有利于有真实需求的租赁人群利用好公积金,也避免了公积金被滥用。
% k6 O8 V) J, o ■保障房任务* q0 b$ p% i& U: a h
今年至少300万套保障房投用6 N2 \ m' [/ F- O1 Q
“十一五”期间的任务完成情况如何?“十二五”的目标是否需调整、怎么分解?
. h. J( C0 r/ o: e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回答说,“十一五”期间开工的1630万套,到去年年末基本建成1100万套,初步统计,85%-90%能够入住。去年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30万套,新开工的绝大部分结转到今年建设。今年实际在建1500万套左右,竣工投入使用的不低于300万套。今年开工的1000万套能建成的很少,合理工期是两年半左右。对“十二五”时期3600万套的规划目标,明年准备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原定的规划数是否调整。对于竣工率、入住率问题,今年不光是保证1000万套按时保证质量开工,而且要保证去年结转的500万套至少有300万套投入使用。对此,国务院进行了专门部署,各个部门正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督促落实。
; v- N$ N9 ~- A0 k5 S 明年保障房套数任务或调减
. {2 y1 U* X4 M7 n 有的委员提出,保障房财政支出的大头在地方政府,地方财政负担比较大,中央财政是否能多负担一点? 6 C& ]% V. E7 Z" t% T- i/ N( s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回答说,按照现有的事权划分和财政体制,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地方事权,就是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给予适当补助。近几年,中央财政根据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阶段性任务要求,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从2007年的72亿元增长到今年的1522亿元,加上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共1705亿元。从地区结构来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西部地区占45.4%,中部地区占41.6%,体现了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政策目标。从品种结构上讲,公租房政府投资中中央财政负担40%,廉租房政府投资中中央财政负担50%,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体现了差别政策,基本保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正常进展。 # V+ g* R! G w" K4 [0 H! A
明年,保障房的套数任务可能有所调减,但中央财政补助的资金不会减少。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和整个资金安排结构的调整、完善,今后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 l0 J A1 D( m5 Y+ X ■追问·限购令! C4 a, ^1 c3 @8 B
全国信息联网后限购令或将退出5 B" n) g- Y+ j* i' g) N
楼市限购令备受社会关注,这一政策何时取消?昨天,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随着个人信息全国联网,不必再用这类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调控楼市。
5 G, i4 w7 A6 A- s! h 不得已出台限购令抑房价, o2 d6 A. ?% n+ Z9 U( M5 U
吴晓灵委员提出,抑制商品房市场的过度投机是为了平抑房价,但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
2 b$ [/ j l: N. i6 j6 [ 对此,姜伟新表示,限购政策是行政办法。“限购政策是在房价高速上涨其他调控手段都用了以后,都起了作用,但还差点火候才能把房价抑制住,至少是过高过快上涨的势头给抑制住,最后不得已出了这样一个限购的措施。” 3 w: w; Z# z2 A4 y W+ C
“作为一把剑悬着,还由监察部和住建部联合实行问责。这招起了一些作用,不能说是主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综合政策情况下,商品房价现在总体上趋于稳定,一些城市开始有下降苗头,一些二、三线城市还在涨着,但是涨幅开始减小。”姜伟新评价说。
' q# H6 F. N4 r( P4 K; Z4 x* C 全国信息联网利于控房价 V I3 @. A! l2 ?
“更多地采取税收办法,对需求和供给包括房价进行调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见,也是对的。”姜伟新对更多采用税收手段调控房价表示赞同。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则表示,下一阶段,要抓紧总结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经验,加快推进房产税的实施,以使它进一步发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 f& l3 o9 q- \" y
不过,姜伟新提出“现在确实有一个信息不是特别清楚的问题,我们正在努力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他介绍,在40个城市试点把这些城市自身的个人住房信息收集起来,尽快实行全国联网。一旦这一系统建立起来,再加上银行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和公安系统的信息,如果能统一到一个平台上,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来调节楼市。
( K7 M! G- a1 W, C* p \! H 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后,一是解决对市场变化的分析问题,另一个是解决执行差别化货币政策问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说,信息系统运行后,首先能够达到的“以人找房”的目的。但是目前该系统还存在着很大不足,首先,信息只有个人信息,不是家庭信息,还不足以全部满足差别化信贷政策和住房限购的临时性措施实施的需要;其次,该系统中除住房外,不含公安、民政、税务等信息。因此,下一步要想实现全方位信息系统,仍需要法律支持。
% S& u; M1 `2 {8 o8 x$ R 年底前40城市信息将联网6 Q6 ]% Q) k- \; x( z) _ e
这一住房信息系统也关系到保障房公平分配的问题,齐骥表示,该问题涉及准确掌握申请者的住房、收入、财产等有关信息。而目前基础信息不足,相关情况比较复杂,使得管理比较困难。他坦言:“虽然有公示制度,但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骗租、骗购和权力寻租的问题。”
$ Z( y; I, _9 w( k. x! Q 据介绍,去年启动了40个城市的个人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目前已将城区内所有现有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包括产权登记的个人住房信息。但仍有相当数量的住房未进行产权登记。齐骥预计,今年年底前,这40个重点城市的信息系统将联网。
+ d2 k. K: {1 j9 |% r ■释疑* N5 n! i1 J' ^: t; y
保障顶层设计是什么
) l3 R& c$ D' Q4 o1 c& O4 h% ] 明确保障范围方式 5 u1 I3 }5 @% f! C
委员们指出,目前我国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整体思路缺乏顶层设计。 ! K. E. [: ~( ^/ G5 g
对此,姜伟新回答说,住房保障工作的顶层设计,第一位的是确立基本保障制度,即明确在一定时期内住房保障的范围、方式、机制、目标、原则是什么。目前,这项工作由住建部牵头,涉及发改委、财政、国土、银监、监察、林业、农业、民政等部门。总体来说,这几年是边实践、边总结、边设计,下一步会做好这项工作。
* j! ?; d! n! }7 |, p 能否保障所有人 7 f8 v) F2 a6 l' ?$ ~* d
住有所居非指产权 ! T B" c( ~% J0 h2 {
住房保障的目标是实现“住有所居”。能否把没有房子住的人都作为保障对象? ' K+ u! J* U6 K, j# F* [+ M
齐骥说,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并不意味着所有城镇居民都拥有自己的产权住房,而是要使每个生活在城镇的居民都有适当的住房条件。经济富裕的群体,可通过市场购买住房;经济能力较弱的群体,可通过保障房的方式来解决。, H$ s3 r! d U4 [
保障房能否合并
/ `, y, b2 ]+ M( z5 h0 t [ 部分类型有望合并 % [3 j6 Z2 k- A! p. i
目前,我国保障房类型较多,能否合理归并?
8 H6 n# [* ]3 N" y D+ m. F3 L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说,随着顶层设计逐步清晰和规范管理的强化,目前的各类保障房有必要也有条件适当归并。首先,对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筹建设、合并管理,实行统一租金,有差异的政策性租金补贴。对经适房和限价房,可由城市作出选择,创造条件适当归并。棚户区还不具备简单合并的条件。
' v W* z. d: X, H “集资建房”合不合规 9 z/ F4 c, _& B1 k5 x1 _( c
企业可建保障房 3 ?( }7 _+ K7 I7 s
有些单位有地有钱,政策允不允许利用自用土地,为无住房的人解决一些住房,自行建设、自行分配? # u- L( ^2 y9 l! b7 J* _7 E) E
齐骥表示,今后,更多的是鼓励企业建设公租房。允许企业用自用土地建保障房,不同于以往的集资建房,更不同于1998年房改以前单位集资建的房子:第一,目的是为解决职工无房住的问题,不是解决某个级别的人住房没达标问题;第二,纳入城市保障房年度计划,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第三,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准入条件,建设也要执行统一标准,以免造成更大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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