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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永颉同心 于 2011-9-27 11:51 编辑
建设用地规划预审内容
①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国家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省级政府有关规划;
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修改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其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查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是否符合规定;
③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国家、省制定《划拨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的规定审查项目是否合乎有关规定要求;依据《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等标准,审查项目用地标准和用地规模是否合理,提出用地规模控制幅度,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方面的要求;
④审查补充耕地资金标准及总额,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及措施提出落实耕地补充工作的具体要求;
⑤审查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或是否引发地质灾害;
⑥审查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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