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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现象将有所遏制。昨天(13日)下午,上海市人大就《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召开解读会。
《草案》内容涉及创新制度设计,对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作业人员无资格等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就此前本市频现“玻璃雨”,《草案》拟建议建筑幕墙维修更新专项资金制度。
由于目前的建筑活动中,任意压缩工期问题突出,尤其以建设单位任意压缩施工工期现象最为严重,是危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隐患。为此,《草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工程各因素分析,结合建设工期定额,综合考虑工程规模、施工工艺、地质和气候条件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建设工期。而合理工期确定后,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考虑到实际中确实存在缩短工期的必要和可能,明确调整工期的方案和措施必须符合两个前提:首先必须保证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其次必须履行专家论证程序,确保调整“具备技术可行性”。
此外,《草案》借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针对使用建筑幕墙的公共建筑,明确要求建立维修和更新专项资金,以保障建筑幕墙能够得到及时的检测、维修和更新,从而避免其对公共安全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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