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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出现电煤供应紧张、影响今冬明春电力供应的严峻形势,云南日报省安监局日前决定采取4项措施,保障全省电煤安全生产。
省安监局强调,严格监管,认真落实省政府提出的“锁定主体责任,担当管理责任,履行监管责任”要求,结合《2011年云南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好为期3个月的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统筹规划,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9月10日至25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州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专项交叉检查和抽查,督促各地煤矿企业加快建设达标进度,确保按照国家要求,力争年底前建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中除紧急避险系统外的其余“五大系统”,正常生产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迅速行动,组织4个督查组,对曲靖、昭通、红河、昆明等州市进行专项督查,指导各地围绕10户电力企业开展定向复产和定向供煤,严格按标准加快未复产煤矿的验收进度,确保电煤保障供给;协调配合,与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联动,齐心协力确保云南省电煤供给和煤矿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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