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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说明书(评审稿)
清新县三坑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一月
目 录
前 言 1
1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2
1.1 土地利用现状 2
1.2 土地利用的特点 3
1.2.1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 3
1.2.2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和适度规模性 3
1.3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3
1.3.1 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3
1.3.2 土地利用集约度和规模效益较低 3
2 规划目标 5
2.1 总目标 5
2.2 具体目标 5
2.2.1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5
2.2.2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5
2.2.3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 6
2.3 土地利用原则、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6
3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7
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
3.1.1 原则 7
3.1.2 调整方案 7
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0
3.2.1 农用地 10
3.2.2 建设用地 10
3.2.3 未利用地 11
4 土地用途分区 12
4.1 基本农田保护区 12
4.2 一般农地区 12
4.3 林业用地区 13
4.4 城镇建设用地区 13
4.5 村镇建设用地区 13
4.6 独立建设用地区 13
4.7 风景旅游用地区 14
4.8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14
5 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 15
5.1 耕地保护 15
5.1.1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 15
5.1.2 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15
5.2 确定合理的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15
5.2.1 数量结构 15
5.2.2 空间分布 15
5.3 管护措施 16
5.3.1 经济补偿 16
5.3.2 政策引导 16
5.3.3 公众参与 16
5.3.4 监控监督 16
6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17
6.1 允许建设区 17
6.2 有条件建设区 17
6.3 限制建设区 17
6.4 禁止建设区 18
7 重点项目用地 19
7.1 工业项目 19
7.2 交通水利项目 19
7.3 旅游项目 19
7.4 社会事业项目 20
7.5 农田水利项目 20
8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21
8.1 土地整理 21
8.2 土地复垦 21
8.2.1 “三旧”改造 21
8.2.2 废弃特殊用地复垦 22
8.3 土地开发 22
9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23
9.1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23
9.2 土地生态规划建设 24
9.2.1 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 24
9.2.2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 25
9.3 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 25
9.3.1保证生态型用地,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25
9.3.2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防止工业污染和其他公害 26
9.3.3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26
9.3.4加强环保意识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 27
10 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 28
10.1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28
10.2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28
10.3 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 28
10.4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28
10.5 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规划的动态管理 29
10.6 建立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强化公众监督职能 29
10.7 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 29
附 表 31
附表1 三坑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32
附表2 三坑镇基本农田结构分解表 33
附表3 三坑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4
附表4 三坑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35
附表5 三坑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36
附表6 三坑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37
附表7 三坑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8
附表8 三坑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40
附表9 三坑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41
说 明 书 42
1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43
1.1 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 43
1.2 上轮规划取得成效分析 43
1.3 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4
2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45
2.1 经济转型期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45
2.2 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45
2.3 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需求 45
3 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46
3.1 准备阶段 46
3.2 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阶段 46
3.3 综合协调平衡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46
3.4 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46
4 规划的指标思想、原则和依据 47
4.1 规划指导思想 47
4.2 规划原则 47
4.3 规划依据 47
5 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说明 49
5.1 主要社会经济基础数据说明 49
5.2 土地基础数据说明 49
6 土地利用现状 51
6.1农用地 51
6.2 建设用地 51
6.3 未利用地 51
7 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 52
7.1农用地 52
7.2建设用地 53
7.2.1城乡建设用地 53
7.2.2 交通水利用地 53
7.2.3其他建设用地 53
7.3未利用地 54
8 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 55
8.1 社会经济指标的确定 55
8.2 建设用地规模 57
9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说明 60
10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分区说明 61
10.1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说明 61
10.2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61
10.3 城镇建设空间管制说明 61
11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的依据 63
12 规划协调情况 64
12.1 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说明 64
12.2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 64
13 规划实施措施制定的依据 65
13.1 法规条例依据 65
13.2 相关规划和资料依据 65
13.3 理论依据 66
14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67
14.1 规划基础数据可靠,规划依据充分 67
14.2 规划重点突出,用地布局较为合理 67
14.3 规划控制指标合理可行,切合清新实际 67
14.4 扩展边界划定合理,有利于规划期内的用地布局调整 67
15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68
15.1 技术路线 68
15.2 影响识别 68
15.3 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 69
15.4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正面影响 69
16 规划成果 71
16.1 文字成果 71
16.2 表格成果 71
16.3 图件成果 71
16.4 数据库成果 71
前 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进行编制。
本次规划修编之际,三坑镇正面临着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形势,急需协调各种用地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本次规划修编的任务是:在用地指标约束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落实县级规划划定的城乡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把县级规划中提出的各类用地指标分解到村委会,落实到地块。
本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础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三坑镇所辖全部土地,面积为112.12平方公里,包括崩坑村、湴莨村、布坑村、矮车村、大陂村、葵背村、枫坑村、鸡凤村、竹楼村、湴塘村、白米埔、雅文、陂头村和安庆村,共14个行政村。
1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三坑镇位于清新县城(太和镇)的西南端,南、西与四会市交汇,东南与三水市毗邻,东与山塘镇接壤,北与太平镇相接,总面积为112.12平方公里。地势自西向东南倾斜,以平原为主,西北、西南部为山地丘陵,耕地多为冲击土,土层深厚肥沃。漫水河(三坑河)由西北向东南贯穿,清四一级公路横贯境内。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9-23℃,一月平均气温11.5-12℃,七月平均气温28.6℃,年降雨量1400-2200毫米。
三坑镇是清西城镇发展片区中心,也是清新县次中心城区之一。全镇下辖14个村委会, 1个社区居委会。全镇2005年总人口50149人,其中常住人口约47804人,农业人口44296人,城镇人口3508人,城镇化水平约7%。2005年全镇实现社会总产值4.16亿元,其中农业产值2.11亿元,占产业总额的50.72%;工业产值达7338.7万元,占产业总额的17.64%;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产值过亿元,旅游业贡献率高。
镇内经济以农业和旅游观光业为主,是清新县重要粮产区之一,历来是渔米之乡,主种水稻、花生、甘蔗,盛产塘鱼;工业持续高速增长,主要生产经营玩具、塑料、矿泉水、灯饰等;同时也是清新县重要旅游区,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清新温矿泉度假旅游区、田园牧歌等多个旅游渡假区。
1.1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由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构成的农用地面积共计9729公顷(牧草地为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78%。其中,耕地占39.84%,园地占2.06%,林地占43.10%,其他农用地占14.99%。
由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构成的建设用地面积共9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75.82%,交通水利用地占24.08%,其他用地占0.10%。
由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构成的未利用地面积共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
1.2 土地利用的特点
1.2.1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
三坑镇的土地利用类型多种多样,主要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一级用地下又分为不同类型的用地,且每类用地又有优劣之分。多种类型的土地具有生态整体性、多宜性和多用性等特性,因此要按照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规划管理,以提高土地综合生产力和综合效益。综合三坑镇自然要素和经济发展状况,现时三坑镇农用地的绝对数量占优势,建设用地在不断增加中。
1.2.2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和适度规模性
三坑镇农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都有一定的合理利用的集约度,受土地报酬的递减性影响,若土地超过合理利用的界限会出现报酬递减,从而限制最优、较优土地的无限利用,出现适度规模性。
1.3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1.3.1 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2005年全镇总人口50149人,农业人口44296人。土地总面积11212公顷,耕地总面积2829公顷,人均土地0.225公顷,人均耕地0.077公顷,虽未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0531公顷的警戒线。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三坑旅游业的发展带动的产业链升级和城镇化进程加快,非农建设尤其是旅游业发展占用土地的需求日益扩大,土地供需矛盾渐渐突出。
因此,应根据土地供需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土地开发、复垦和整治,重视利用监管和教育工作,适度扩大土地利用的广度和深度,控制和引导三坑镇土地利用,实行集聚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1.3.2 土地利用集约度和规模效益较低
主要体现为农用地利用的市场化程度低、工业布局较分散和双重用地现象较突出。
(1)农用地利用市场化程度低
由于部分农民小农意识仍然较强,经营理念和素质较低,土地利用仍处于粗放型阶段;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单位土地投入少,产出少,农业集约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较低。
针对此问题,应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地生产发展,提高农用地的综合利用和集约利用;抑制农用地置荒或作其他用途,保证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连片性,提供农业规模经营的土地基础;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和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同时建立相应的农村人口、劳动力流动机制,为实现规模经营创造软件和硬件条件。
(2)工业布局分散
随着三坑镇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旅游业遍地开花,以致三坑镇部分基础设施和相关产业等沿旅游基地布局,形成集群式布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集约利用率,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针对这个问题,应大力整合旅游用地和其他用地,以通畅的交通设施联通各个重大旅游点;另一方面,应逐步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基地转移,加强产业间的集聚效应,真正提高工业和旅游用地单位面积效益。同时,对挪腾出来的旧工业用地进行改造,对其进行复垦或者再利用,真正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3)双重用地现象日益突出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重不断减少,理论上农村居民点占全镇居民点用地的比重应逐年减少,但三坑镇农村居民点比重仍呈逐年增加之势。主要的原因是移居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和农村均占有用地,双重用地现象的存在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对此,应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积极引导两栖用地的村民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产生两栖用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尽管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城镇里就业、居住,但城镇并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对这部分村民而言,保有农村居民点是一种最坏打算时的基本保障。此外,应加快城镇化进程,制定保障农民在城镇里居住无忧的各种政策,使其安心在城镇里居住,不再以农村居民点作为一种备用的用地保障。
2 规划目标
2.1 总目标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保障三坑镇的粮食生产能力。
注重建设用地的利用质量,加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的用地,提高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的建设力度,优化产业链发展,保证三坑旅游业的繁荣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
通过规划控制和经济机制的引导,保障土地的有效供给,提高“解难题,保发展”的能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
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2.2 具体目标
2.2.1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三坑镇2005年末耕地面积387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9.84%。
规划到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为3541公顷,到规划期末2020年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3450公顷。
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09公顷。
2.2.2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三坑镇2005年末建设用地面积为9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3%。
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991公顷以内,2020年控制在1353公顷以内。2010年前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4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9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三坑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09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10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三坑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1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9公顷以内。
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到2020年三坑镇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297公顷,其中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控制在322公顷以内。
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的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6公顷,其中2010年的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公顷以内。
2.2.3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
规划期内三坑镇将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对未利用地进行适度开发,对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进行整理,对低效建设用地进行复垦。规划至2020年,三坑镇可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面积为85公顷。
2.3 土地利用原则、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根据三坑镇土地利用现状及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土地利用总体目标,三坑镇应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点保障旅游用地、耕地和城镇发展用地,保障重要产业项目尤其是旅游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适当控制一般城镇发展,严格控制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积极推进村镇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社区安全便利、环境友好健康、资源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体系,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1 原则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实事求是预测各业用地需求;
(2)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3)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4)注重土地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3.1.2 调整方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将土地利用现状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和十一个二级地类类型,根据三坑镇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目标,对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作出调整,详见表3-1。
表3-1 一级类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总面积
基期(2005年) 面积 9729 945 537 11212
比重(%) 86.78% 8.43% 4.79% 100%
2010年 面积 9717 991 504 11212
比重(%) 86.67% 8.84% 4.49% 100%
2020年 面积 9389 1353 471 11212
比重(%) 83.74% 12.06% 4.20% 100%
2006~2010年 面积增减 -13 46 -33 0
2011~2020年 面积增减 -328 362 -33 0
2006~2020年 面积增减 -341 408 -66 0
(1)农用地
2005年三坑镇农用地总规模9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6.78 %;到2010年调整为97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6.67%,比基期年减少13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93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3.74%,比基期年减少了341公顷。其中:
2005年耕地面积3877公顷,2010年调整为3679公顷,比2005年减少198公顷;2020年调整为3481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396公顷。
2005年园地面积201公顷,2010年调整为239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38公顷;2020年调整为277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76公顷。
2005年林地面积4194公顷,2010年调整为4342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148公顷;2020年调整为4490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296公顷。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458公顷,2010年调整为1457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1公顷;2020年调整为1141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317公顷。
表3-2 农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年份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它农
用地 合计
面积
2005 3877 201 4194 1458 9729
2010 3679 239 4342 1457 9717
2020 3481 277 4490 1141 9389
面积
增减 2006~2010 -198 38 148 -1 -13
2011~2020 -198 38 148 -316 -328
2006~2020 -396 76 296 -317 -341
占农用地比例(%) 2005 39.84% 2.06% 43.10% 14.99% 100%
2010 37.86% 2.46% 44.68% 15.00% 100%
2020 37.08% 2.95% 47.82% 12.15% 100%
占总面积比例(%) 2005 34.58% 1.79% 37.40% 13.01% 86.78%
2010 32.81% 2.13% 38.73% 13.00% 86.67%
2020 31.05% 2.47% 40.05% 10.18% 83.74%
(2)建设用地
2005年建设用地9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43%;2010年调整为991公顷,比2005年增加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84%;2020年调整为1353公顷,比2005年增加4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2.06%。其中: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716公顷, 2010年调整为610公顷,比2005年减少106公顷;2020年调整为909公顷,比2005年增加193公顷。
2005年交通水利用地228公顷,2010年调整为322公顷,比2005年增加94公顷;2020年调整为297公顷,比2005年增加70公顷。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1公顷,2010年调整为59公顷,比2005年增加58公顷;2020年调整为146公顷,比2005年增加145公顷。
表3-3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指标 年份 城乡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面积 2005 716 228 1 945
2010 610 322 59 991
2020 909 297 146 1353
面积增减 2006~2010 -106 94 58 46
2011~2020 299 -25 87 362
2006~2020 193 70 145 408
占建设用地比例(%) 2005 75.82% 24.08% 0.10% 100%
2010 61.55% 32.49% 5.95% 100%
2020 67.24% 21.97% 10.80% 100%
占总面积比例(%) 2005 6.39% 2.03% 0.01% 8.43%
2010 5.44% 2.87% 0.53% 8.84%
2020 8.11% 2.65% 1.30% 12.06%
(3)未利用地
2005三坑镇未利用地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2010年调整为5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49%,比2005年减少33公顷;2020年调整为4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0%,比2005年减少66公顷。
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2.1 农用地
规划期间,三坑将对农用地布局进行合理的调整,对点状分散布局、生产率较低等利用不当的农用地按发展实际和农民意愿实行内部结构调整整合或变为其他类型用地,同时将其他类型用地适当开发复垦和整理为农用地,以进一步优化农用地布局,提高农用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规划到2020年,三坑农用地面积为9389公顷。其中,耕地主要分布在雅文村、陂头村、枫坑村和庆丰村一带;园地主要分布在鸡凤村、雅文村、安庆村、枫坑村一带;林地主要分布于三坑镇西北部和西南部的村落,如布坑村、大陂村、葵背村、枫坑村、崩坑村、矮车村、白米浦村等林地资源都较为丰富,因此适合林业规模发展,其他村落则小面积零星分布。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主要片状集中分布于三坑镇的陂头村、竹楼村、枫坑村、碰塘村、陂头村和雅文村一带,形成“半环布局、片区结构”的发展格局。
3.2.2 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三坑镇将进一步整合优化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更加注重土地利用布局的连贯性和协调性。通过对闲散用地整合、对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要适应城镇发展实际,做到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规模效益。
现时,部分居民点的布局为散点式,不方便村镇管理;工业用地布局不集中,不利于企业规模效益的实现。另一方面,旅游业和城镇化发展对基础设施用地更讲究连贯性和实用性;旅游业的发展对风景名胜用地布局也更讲究了。规划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353公顷,新增40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建制镇扩展、村镇居民点整合和工业基地建设,使建制镇在沿河岸及公路扩展,形成一定规模,农村居民点布局更加连贯紧凑,村容更整洁;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遍地开花,主要分布在三坑西部的三坑温矿泉自然保护区、北部的田园牧歌旅游用地等,并向南面有所扩展;规划期内交通水利用地主要沿河及经济较为发展地区分布,与旅游点、主要居民点和镇中心呈点轴分布;此外,规划期内还将在葵背村、大陂村和鸡凤村内增设共9公顷特殊用地。
3.2.3 未利用地
2005年,由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构成的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南部的崩坑村。随着土地开发复垦技术水平的提高,结合实际土地供需情况,少部分未利用地将被利用起来,为经济结构优化和村镇发展服务。规划到2020年,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地面积将减少66公顷,基本变化不大。
4 土地用途分区
4.1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规划的土地用途区。本区主要分布在东部、北部和西南部一带,总面积3792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33.82%。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2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成片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除已列入基本农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城镇村、独立建设等土地用途区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一般农地区。规划到2020年,一般农地区总面积1107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9.87%。使用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4.3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期内林业用地区总面积3373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30.08%。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4.4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96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86%。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5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69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6.20%。
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6 独立建设用地区
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12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12%。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7 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137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12%。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4.8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为对自然、人文景观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为1296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1.56%。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5 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
5.1 耕地保护
5.1.1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将实施严格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各重大项目选址尽量少占耕地甚至不占耕地,保证规划期末三坑镇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90公顷,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410公顷。
规划期内,积极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在适量补充耕地的同时,适度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量。其中将通过对未利用地开发增加耕地17公顷,对25度园地山坡地整理增加耕地57公顷,“三旧”用地改造工程可增加耕地11公顷。
整个规划期内,全镇耕地数量保持动态平衡、质量不降低。
5.1.2 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规划期内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确保全镇耕地增产增收,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农业。抓好三坑南围、三坑围和运河闸的农林水工程,进一步巩固平原农田的利用安全;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解决秋冬农田用水;种地养地,科学施肥,培肥地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5.2 确定合理的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5.2.1 数量结构
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3509 公顷,由上一轮规划的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优质园林地和其他农用地,以及新调入的土壤肥力较好、远离污染区的耕地组成,其中上一轮基本农田范围内的优质园地147 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4.19%%,养殖水面113 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21%%,耕地3249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92.60%%。
5.2.2 空间分布
全镇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雅文村、庆丰村、枫坑村、碰塘村、鸡凤村和陂头村六个村,六村的基本农田面积占全镇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4.51%,基本农田在布坑村和崩坑村分布较少。
5.3 管护措施
5.3.1 经济补偿
采取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改变种植业比较效益较低的弱势地位,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一是应当建立耕地保护奖励基金,根据耕地开发和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农业生产贡献率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按照一定的奖励标准,奖励给对耕地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和农民;二是应当完善区域性耕地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挂钩,使工业开发和农业生产能均等的享受财政奖励,使保护耕地同样得到经济实惠。
5.3.2 政策引导
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专项用于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重点是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力度,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积极推进农业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力度,特别是注重提高新增耕地的质量,使耕地占补平衡真正达到数量和质量并重。进一步加大对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等的治理力度,建设环境友好的耕地生态系统。
5.3.3 公众参与
依托网络、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耕地保护形势、耕地资源忧患意识、耕地保护成效、耕地保护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资源消耗、生态成本纳入政绩评定体系之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观念,在全社会树立起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5.3.4 监控监督
应加快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使其违法成本远超出现行征(占)地相关税费及补偿安置费用的总和,使耕地红线真正成为一条高压线。
6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6.1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全镇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1374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2.26%。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6.2 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结合三坑镇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趋势,在允许建社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少量的有条件建设区,全镇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3公顷,占全镇总面积0.03%。
有条件建设区的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6.3 限制建设区
三坑镇的限制建设区是指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主要包括规划期间拟改造为农用地的建设用地、现状的一般耕地、园地、林地、未利用地等。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8533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76.11%。限制建设区内要以保护为主,限制建设开发活动。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
(2)区内限制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6.4 禁止建设区
规划期内三坑镇的禁止建设区主要是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核心区,即清新温矿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总面积为1301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1.61%。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7 重点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三坑镇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严格规范执行全镇的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具体是以现状的老城区为中心,分别以清四公路、清三公路、发展大道和“一河两岸”为主要发展轴线向北、向东扩展,统筹建设发展旧城区、新城区、旅游区和工业区,最终形成“一带三轴多组团”的发展结构。
7.1 工业项目
规划期内,三坑镇将进一步加快工业化进程,将新建或扩建以下重要工业项目:厚达帽业有限公司、三坑博益工业、三坑镇汽配厂、三坑镇灯饰厂、筑龙防水、协兴地毡、正兆昌厂、竹楼工业、中凯公司、安庆工业、思俊化工、三坑标牌工业项目和三坑油站等。
其中博益工业新增用地5公顷,占用耕地4公顷,主要分布于大陂村和葵背村;三坑镇汽配厂新增用地1公顷,占用耕地1公顷,分布在布坑村;三坑镇灯饰厂新增用地5公顷,占用耕地5公顷;安庆工业新增用地4公顷,不占用耕地;三坑标牌工业项目新增用地25公顷,占用耕地11公顷;分布在安庆村和竹楼村;三坑油站新增用地2公顷,占用耕地1公顷。
7.2 交通水利项目
规划期间,全镇重点交通项目主要有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汕湛高速、三坑公路、清西大道扩建工程、清西通自然村道路硬底化工程和佛-广-从高速等。
水利项目有三坑南围达标加固工程、三坑围、运河闸、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清新县清西围达标加固工程,其中三坑南围达标加固工程占用耕地2公顷。
7.3 旅游项目
作为著名旅游强镇,三坑镇旅游产业发展前景乐观,规划期内将积极加大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项目的土地利用,全力打造各种旅游精品工程。主要旅游项目包括金多港旅游及休闲度假村项目、三坑博益旅游区项目、田园牧歌旅游区项目、清新温矿泉项目等,总用地面积为137公顷。
其中清新温矿泉度假区项目新增用地33公顷,主要分布在布坑、大陂和葵背村,占总旅游项目用地24.32%,占用耕地29公顷;金多港旅游及休闲度假村项目新增用地5公顷,占用耕地5公顷,主要在布坑村;三坑博益旅游区项目新增用地3公顷,集中在葵背村,占耕地3公顷;田园牧歌旅游区项目新增用地1公顷,占用耕地1公顷,主要分布在鸡凤村。
7.4 社会事业项目
规划期内三坑镇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开展以下社会事业项目:镇级卫生院改造、三坑镇中心小学、三坑镇一河两岸建设工程项目、有线电视网络、清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乡镇垃圾中转站项目。
7.5 农田水利项目
规划期间,三坑镇将开展以下农田项目:示范农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
8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8.1 土地整理
三坑镇规划期内将适度开展农用地整理工作,将25度以下的低效园地山坡地整理成耕地。规划至2020年,全镇开发整理25度以下低效园地41公顷、低效山坡地16公顷,共可补充耕地57公顷,整理区主要分布在矮车村和葵背。
在实施整理工程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采科学的工程和生物措施,发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提高对部分25度以下低效园地山坡地的改造整理能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率,缓解耕地保护压力,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为了更好地实施整理计划,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保障:
(1)强化园地山坡地改造的规划管理。改造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2)强化资金投入,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参与。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以产业化为突破口,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参与园地山坡地改造工作。
8.2 土地复垦
三坑镇土地复垦项目主要有“三旧”改造的复垦项目和废弃特殊用地的复垦项目。
8.2.1 “三旧”改造
“三旧”改造是指对旧村庄、旧厂房和旧城镇这三类低效建设用地进行整理。“三旧”改造既可以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同时又可以增加一定数量的耕地。
(1)旧村庄改造
对分散零星的居民点进行撤并整合。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的挂钩工作,将现有的分散的村民住宅逐步向城镇集聚;腾出土地不再作为非农建设用地,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调整作为生态绿地或其他农业用地,规划期内涉及撤并整理的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11公顷,将逐步在2011年以后实现,届时将全部用作耕地。
(2)旧厂房改造
撤消归并低效分散村级工业用地,以促进集约、高效用地。
改革开放至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实行城乡一体化战略,各村都规划开发了工业小区,这些工业小区由于布局分散,配套设施水平低下,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大部分属小五金、塑料、化工等低端高能耗产业,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为改变初级工业化“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局面,提出了走工业集约化发展之路,着手对村级工业小区进行规划搬迁、整合改造。本轮规划的编制将延续对分散的工业小区搬迁整合规划,由政府主导、以市场规律导向推进工业用地集约化发展,以达到明显提升土地利用率的目的。规划期内分期逐步对分散的10公顷独立工矿用地进行搬迁整理,恢复为农用地,届时将全部复垦为林地。
(3)旧城镇改造
规划期内全镇可整理的旧城镇面积为14公顷,增加林地面积14公顷。
8.2.2 废弃特殊用地复垦
三坑镇规划期内将对废弃特殊用地进行复垦,全镇将复垦废弃特殊用地6公顷,全部用作林地。
8.3 土地开发
规划期内,三坑镇将采用各种技术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提高全镇土地利用率。整个规划期将开发17公顷未利用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7公顷,基本集中在枫坑村、安庆村和葵背村三个村。
9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9.1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总目标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国土综合整治,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各区域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必须服从全区的总体利益,并建立在对区域有关生态和经济方面众多因素进行综合生态经济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各区域间的相互协作,对生态建设工程进行合理布局,实现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和长远化。
三坑作为旅游强镇和农业大镇,对生态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可以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三坑粮食稳产高产、旅游业兴旺发展的保证,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因此三坑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视。但随着建设用地需求的不断加大,三坑镇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导致自然生态系统面积在土地利用结构中所占比重变小,而人工系统中居民点、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面积比重却不断上升,由此必将导致生活污水、工业三废等的排放量加大、噪音和辐射污染加强,土壤环境、水环境、景观空间关系和生物多样性等也随之变化。
如果这种情况不在适度范围内,生态系统的失衡将妨碍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可能带来严重的生态灾难。相反自然环境的恶化会反过来制约经济尤其是农业和旅游经济的发展,甚者更长期困扰人群健康,对人类生活生存造成威胁,造成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重损失的局面。因此,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协调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有效促进人地复合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形成经济生态双赢局面,最终促进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坑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发展,保证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此次规划将生态理念贯穿于规划修编与实施的始终,以制定出更为科学可行的“绿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规划将保证一定的生态用地保护规模,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的建设和生态源区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建设,确保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过程的有序、功能的高效以及生态系统的连通,确保实现区域发展与生态空间安全体系的协调,以形成保证三坑镇生态空间安全格局的生态网架。
9.2 土地生态规划建设
土地是各种陆地生态系统的载体,也是引起生态变化环境变化的最重要因子。土地利用结构和水平的变化可以引起各类生态系统类型、面积以及空间布局的变化。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直接影响生态系统所提供服务的种类和强度,但由于这些服务大多为公益性的,间接影响人类经济生活,所以短期内尚无法通过市场反映出来。
9.2.1 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
基础性生态用地是指在合理利用条件下能够直接或间接改良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区域人地关系(如改良气候、提高土地质量、减少水土流失、增强蓄调水能力等)的用地类型,包括林地、水面、未利用地的一部分等。规划期间,三坑镇将进一步加大对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视,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滩涂和苇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和湿地等的开发利用,稳定镇域内生态用地的规模与结构比例,并统筹生态用地布局,切实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在土地利用结构方面,三坑镇确保基础性生态用地规模得到稳定发展,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规划到2020年,三坑镇农用地面积达93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74%,比2005年减少341公顷;耕地面积为348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1.05%;园地面积为277公顷,占全镇总土地面积2.47%;林地面积为4490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40.05%;其他农用地为1141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0.18%。建设用地1353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2.06%。未利用地4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0%。
为稳定生态用地的发展,三坑镇在规划期内将继续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深挖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潜力,对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采取占一补一策略,实现农用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共补充耕地85.48公顷,有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稳定生态用地数量。
规划期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90公顷,占全镇总面积30%;基本农田面积350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31.29%;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3792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33.82%,主要分布在东部、北部和西南部一带;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面积为1296公顷,占全镇总面积11.56%。耕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用地保护情况良好,且与建设用地布局协调。
9.2.2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带给当地人们福利改善、出行方便、运输快捷、收入增加、信息畅通、思想解放等方面的深刻影响外,也会带来诸如侵占农田、水土流失、拆迁及噪声扰民、生态分割、野生动物生境破坏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三坑公路、三坑南围达标加固工程等交通水利项目对三坑镇经济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促进了三坑镇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使三坑镇迅速融入区域经济体系范畴。与此同时,还将促进土地资源结构的整合,全面提升土地资源价值和城镇整体价值水平。如清四公路三坑路段正是三坑镇城镇发展的主轴,对沿路产业布局起聚集和连接作用,影响了新城区的组团式分布发展。
这些基础设施作为区域社会经济联系的纽带,同时也是区域生态廊道。如果一味依附高速公路发展产业,而缺乏对生态环境有效的控制,那么结果导致以牺牲环境质量和生态多样性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三坑镇是著名旅游镇,并被县授予“旅游特色镇”称号,大陂村委会、葵背村委会和布坑亨图村被授予旅游专业村称号,其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在发展产业的时候,应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总的来看,待建及已建的公路从镇内经过,这将为三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契机。可利用高速公路提供的便利条件进行城镇功能、产业类型和土地结构的全面调整,努力使自身的功能向区域化功能分工靠拢,择机扩大三坑镇经济规模,带动三坑镇地区的经济发展与产业发展。
9.3 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
为做好预防和减少规划实施中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三坑镇将综合采取合理的政策、管理和技术等措施,协调生态环境和人口、经济、社会间的协调发展。
在经济生产和人们生活工作中,应做到:
9.3.1保证生态型用地,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要协调生态环境,重点是保证一定量的生态型用地(包括林地、水面及未利用地的一部分等),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谨慎开发未利用地,提高土地质量,增强蓄水调水能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
在土地利用管理中,应因地制宜地调整各类用地格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严格控制非生态型用地占用基础性生态用地,也不能单纯为保证耕地数量而盲目转变农用地中的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用途,要协调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等的比重关系。因为相对耕地而言,林地、水域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的影响相对较小,对生态环境具有更重要的调节作用。三坑镇林地等生态资源丰富,应大力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做好护林环保措施,必要时可通过封山育林等措施来修复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大力保护和恢复水环境的自然生态,推进自然生态型河道的建设;加强绿化建设,为生物提供更多的生存空间,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9.3.2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防止工业污染和其他公害
在建设用地利用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应注重绿化建设,保护绿地。合理调整乡镇企业用地布局,鼓励其向工业基地集中布局,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乡镇企业的规模效益。同时,在招商引资时应避免低能高耗工业的入驻,促进产业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三废处理自觉性,并在技术、资金上予以一定支持;加强对低效建设用地的整理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
另外,相关部门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奖罚机制,以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准,综合采取经济、政治和技术手段,实行标准化管理。可通过税费优惠、技术帮扶等奖励政策,提高企业的环保积极性;另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工业生产中的三废排放和生活排污、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监管好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利用,尽量减少旅游用地开发以及旅游观光过程中旅客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严格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9.3.3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针对不同分区,切实制定差异化的区域政策,因地制宜地改善生态环境。
对于允许建设区,要引导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
对于有条件建设区,要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其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真正适应本镇经济发展趋势和实现生态保护。
至于限制或禁止建设区,要重点增强对其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支持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缓解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状况;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坚持保护优先,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法严格保护,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
9.3.4加强环保意识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全民工程,因此应当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可以通过媒体公益广告、告示牌、宣传册子、会议学习、学校教育等方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从点滴做起,相互监督,积极举报生态破坏和污染行为,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10 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
10.1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围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体系。继续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考核,稳定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责任,逐地块落实到乡、村、组具体负责人,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进一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行先补后占,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加强对补偿耕地的检查和验收,强调耕地数量与质量保护并重。
10.2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鼓励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鼓励利用未利用地,鼓励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积极探索改革农民建房节约集约用地的新办法,通过旧村改造、集中连片建房、节地挖潜等有效途径切实解决“空心村”、一户多宅等土地浪费问题;统筹城乡用地,积极实施农村居民点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政策,推动农村居民点整理。
10.3 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
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清新县三坑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严格限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活动保障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10.4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以土地利用分区为基础,规定各用途区的主导、鼓励、控制和禁止用途,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农用地转用受规划约束和指导,必须符合规划确定的用途方向,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服从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方向,遵循农用地为主、耕地优先的原则。
10.5 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规划的动态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处理的信息量大、数据关联复杂,从基本图件的制作、各类数据的提取、资料的使用与归档到日常的管理等工作都相当繁琐。没有现代技术体系的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就存在困难。运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落实各项监督措施,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规划落到实处。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的建设,为包括三坑镇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公众、土地需求方或使用方、新闻媒体等在内的各方建立起一个高效的监督、监管、沟通和参与的平台;使土地管理部门能够实时跟踪、掌控各区域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适时进行管理和调控,从根本上改进土地利用监管的水平,提高管理效率。
10.6 建立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强化公众监督职能
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让公众真正成为规划的主体,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协调功能,为规划提供信息和资料,以此作为政府和公众沟通的渠道,提供他们发表意见的途径和空间。让政府理解公众的意图,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务求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沟通。公众参与主要起着弥补政府、规划专家考虑不周的作用,使得规划方案更完善。
继续推行和完善规划公示制度。采用电视、报纸和正式的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便于各利益人了解规划背景、发展方向与区域布局等。
建立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将规划的内容、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以及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构等向公众公开,同时,要建立专门的途径接受与处理公众的反馈意见,并将这些意见及时传递到决策者手中,实现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10.7 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
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按照全国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积极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法律法规;重点抓好全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6•25”土地日宣传等工作,切实提高全民的国土资源法律意识。
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通过扎实开展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违法违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执法监察,保障规划的依法实施。
附 表
附表1 三坑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 基期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
指标
耕地保有量 3877 3541 3450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3483 3509 3509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945 991 1353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716 610 909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41 179 211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229 381 444 预期性
增量
指标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28 / 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31 /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16 / 约束性
附表2 三坑镇基本农田结构分解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名称 耕地 园地 养殖水面 小计
矮车村 277 12 0 289
安庆村 106 17 33 156
白米埔村 152 0 0 152
湴莨村 152 11 13 177
湴塘村 268 8 3 280
陂头村 582 12 47 641
崩坑村 138 0 0 138
布坑村 44 13 10 67
大陂村 94 0 0 94
枫坑村 349 0 0 349
鸡凤村 193 31 2 227
葵背村 172 15 0 187
雅文村 539 15 6 560
竹楼村 183 9 0 192
合计 3250 144 115 3509
附表3 三坑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基期年 近期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11212 100.00% 11212 100.00% 11212 100.00% 0
农用地 合计 9729 86.78% 9717 86.67% 9389 83.74% -340
耕地 3877 34.58% 3679 32.81% 3481 31.05% -396
园地 201 1.79% 239 2.13% 277 2.47% 76
林地 4194 37.40% 4342 38.73% 4490 40.05% 296
其他农用地 1458 13.01% 1457 13.00% 1141 10.18% -317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合计 716 6.39% 610 5.44% 909 8.11% 193
城镇用地 90 0.80% 92 0.82% 96 0.86% 6
农村居民点 576 5.14% 431 3.84% 699 6.23% 123
采矿用地 11 0.10% 8 0.07% 6 0.05% -5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0 0.35% 79 0.70% 109 0.97% 69
交通水利用地 228 2.03% 322 2.87% 297 2.65% 69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1 0.01% 59 0.53% 146 1.30% 145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 0.01% 55 0.49% 137 1.22% 136
特殊用地 0 0.00% 4 0.03% 9 0.08% 9
建设用地合计 945 8.43% 991 8.84% 1353 12.06% 408
未利用地 537 4.79% 504 4.49% 471 4.20% -66
附表4 三坑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项目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规划期间净增(+)减(-)
期限 增加合计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其他 减少合计 建设占用 灾毁 其他 耕地
近期规划 57 57 33 33 24
远期规划 28 11 17 91 91 -62
年均增减 11.40 1.12 1.71 8.24
规划期合计 85 57 11 17 124 124 -38
附表5 三坑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项 目 2006年-2010年 2011年-2020年 规划期间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9.97 9.38 0.58 67.07 58.33 8.73 77.03 67.72 9.32
1、城镇 9.80 9.26 0.54 9.80 9.26 0.54
2、农村居民点 31.27 23.21 8.06 31.27 23.21 8.06
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9.97 9.38 0.58 26.00 25.87 0.13 35.97 35.25 0.71
二、交通水利用地 5.87 3.00 2.87 5.87 3.00 2.87
1、公路
2、水工建筑物用地 5.87 3.00 2.87 5.87 3.00 2.87
三、其他建设用地 5.34 5.34 0.00 42.56 32.68 9.89 47.90 38.01 9.89
总计 15.30 14.72 0.58 115.50 94.01 21.49 130.80 108.73 22.07
平均每年占地 3.06 2.94 0.12 11.55 9.40 2.15 8.72 7.25 1.47
附表6 三坑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项目 耕地 园地 林地 合计
1、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 未利用地开发 17 17
2、土地整理(如农村居民点、工矿、农田等用地整理) 25度以下园地整理 41 41
25度以下山坡地整理 16 16
3、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旧城镇 14 14
旧村庄 11 11
旧厂房 10 10
废弃特殊用地 6 6
合 计 85 30 115
附表7 三坑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所在
村(镇)
合计 占耕地 占非耕地
1、交通 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 改建 2009-2012
汕湛高速 新建 2006-2020
佛-广-从高速 新建 2006-2020
三坑公路 新建 2006-2020
清西大道扩建工程 扩建 2006-2020
清西通自然村道路硬底化工程 改建 2006-2020
公路基层站场建设 新建 2006-2020
农村公路建设 新建 2006-2020
2、水利 三坑南围达标加固工程 改建 2011-2015 2.95 2.18 0.76 矮车村、布坑村
三坑围 改建 2006-2020
运河闸 改建 2006-2020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改建 2006-2020
清新县清西围达标加固工程 改建 2006-2020
3、工业项目 厚达帽业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博益工业 新建 2006-2010 5.04 4.45 0.59 大陂村、葵背村
三坑镇汽配厂 新建 2011-2020 1.00 1.00 0.00 布坑村
三坑镇灯饰厂 新建 2011-2020 5.09 5.09 0.00 安庆村、大陂村
协兴地毡 新建 2006-2020
正兆昌厂 新建 2006-2020
竹楼工业 新建 2006-2020
中凯公司 新建 2006-2020
安庆工业 新建 2006-2020 3.76 0.00 3.76 安庆村
思俊化工 新建 2006-2020
筑龙防水 新建 2006-2020
三坑标牌工业项目 新建 2006-2020 24.65 10.73 13.91 安庆村、竹楼村
三坑油站 新建 2006-2020 2.15 1.31 0.84 竹楼村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所在
村(镇)
合计 占耕地 占非耕地
房地产项目 清新温矿泉渡假区 扩建 2011-2020 20.01 18.97 1.05 布坑村、大陂村、葵背村
金多港旅游及休闲度假村 新建 2006-2010 1.67 1.67 0.00 布坑村
4、旅游项目 清新温矿泉渡假区 扩建 2011-2020 33.33 28.85 4.48 布坑村、大陂村、葵背村
田园牧歌旅游区 新建 2011-2020 1.33 1.33 0.00 鸡凤村
金多港旅游及休闲度假村 新建 2006-2010 5.33 5.33 0.00 布坑村
博益旅游区 新建 2011-2020 3.34 3.23 0.11 葵背村
5、社会事业项目 镇级卫生院改造 改建 2006-2020
三坑镇中心小学 改建 2006-2020
有线电视网络 新建 2006-2020
清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新建 2006-2020
乡镇垃圾中转站 新建 2006-2020
三坑镇一河两岸建设工程 新建 2006-2020
8、农田项目 示范农田整治 新建 2006-2020
补充耕地项目 新建 2006-2020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 新建 2006-2020
总计
109.64 84.14 25.50
附表8 三坑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区
类型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
农地区 林业
用地区 城镇建设
用地区 村镇建设
用地区 独立建设
用地区 风景旅游
用地区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其他用地
单位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矮车村 314 8% 66 6% 380 11% 4 4% 57 8% 1 1% 0 0% 0 0% 76 13%
安庆村 138 4% 35 3% 10 0% 9 9% 41 6% 27 22% 0 0% 0 0% 12 2%
白米埔村 188 5% 65 6% 3 0% 0 0% 43 6% 3 2% 0 0% 0 0% 39 7%
湴莨村 194 5% 27 2% 226 7% 0 0% 26 4% 0 0% 0 0% 0 0% 3 1%
湴塘村 293 8% 77 7% 3 0% 2 3% 54 8% 0 0% 0 0% 0 0% 6 1%
陂头村 685 18% 327 30% 489 15% 0 0% 82 12% 2 2% 0 0% 0 0% 151 26%
崩坑村 160 4% 24 2% 641 19% 0 0% 29 4% 1 1% 0 0% 0 0% 5 1%
布坑村 67 2% 183 17% 563 17% 47 49% 53 8% 3 3% 106 78% 395 30% 85 14%
大陂村 102 3% 32 3% 289 9% 2 2% 30 4% 41 33% 12 9% 174 13% 43 7%
枫坑村 391 10% 34 3% 430 13% 3 3% 63 9% 2 2% 5 4% 708 55% 43 7%
鸡凤村 251 7% 37 3% 20 1% 16 17% 56 8% 1 1% 1 1% 0 0% 18 3%
葵背村 216 6% 52 5% 295 9% 13 13% 42 6% 22 18% 11 8% 19 2% 23 4%
雅文村 585 15% 118 11% 9 0% 0 0% 72 10% 1 1% 0 0% 0 0% 32 5%
竹楼村 206 5% 31 3% 14 0% 0 0% 47 7% 19 15% 0 0% 0 0% 55 9%
合计 3792 100% 1107 100% 3373 100% 96 100% 695 100% 125 100% 137 100% 1296 100% 592 100%
附表9 三坑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规划基期面积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期内减少 期内增加 净增减 规划目标年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建制镇 农村居民点 采矿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土地总面积 11212 9729 9729 201 4194 1458 945 576 576 11 40 228 1 537 11212
农用地 小计 9729 15162 9305 269 4447 1141 420 21 127 3 69 61 139 0 15582 15241 -341 9389
耕地 3877 9457 9235 64 158 0 272 20 80 2 44 36 91 0 9729 9334 -396 3481
园地 201 197 40 157 0 0 4 0 0 0 4 0 0 0 201 277 76 277
林地 4194 4190 18 0 4172 0 4 0 0 0 1 0 2 0 4194 4490 296 4490
其他农用地 1458 1318 11 48 117 1141 140 1 47 1 21 26 45 0 1458 1141 -317 1141
建设用地 小计 945 35 11 0 24 0 1396 561 565 3 38 228 1 0 1431 1839 408 1353
建制镇 90 14 0 0 14 0 562 561 1 0 0 0 0 0 576 583 7 96
农村居民点 576 11 11 0 0 0 565 0 564 0 0 1 0 0 576 699 123 699
采矿用地 11 9 0 0 9 0 2 0 0 2 0 0 0 0 11 6 -6 6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0 1 0 0 1 0 39 0 0 1 38 0 0 0 40 109 69 109
交通水利用地 228 0 0 0 0 0 227 0 0 0 0 227 0 0 228 297 70 297
其他建设用地 1 0 0 0 0 0 1 0 0 0 0 0 1 0 1 146 145 146
未利用地 537 44 17 8 19 0 23 0 7 0 1 8 7 471 537 471 -67 471
期内增加 15241 9334 277 4490 1141 1839 583 699 6 109 297 146 471
说 明 书
1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1.1 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
(1)耕地保护目标实施情况
上一轮规划《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确定三坑镇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4382公顷,规划实施以来,三坑镇2005年耕地面积为3877公顷,耕地现状数比上一轮划定的耕地保有量少505公顷,说明耕地保护形势非常严峻。
(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实施情况
上一轮规划确定三坑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325公顷,至2005年,三坑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945公顷,且除独立工矿工地超出规划下达指标外,各种建设用地均没有突破上轮规划中的下达指标。
1.2 上轮规划取得成效分析
(1)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三坑镇社会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适应了建设发展要求,有力地促进了三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实现了全镇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上轮规划实施的八年是三坑镇历史上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之一,尤其是旅游业的发展在加快三坑非农产业发展的同时,更为三坑镇赢得旅游特色镇美誉。
(2)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上一轮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耕地保护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设立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政策和鼓励农民自行开发未利用地等方针政策彻底改变了耕地只占不补的被动局面。
(3)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得到切实的加强
上轮规划的实施,把国家关于土地利用的政策方针和管理的基本原则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方案中,解决了长期以来在管理实践中土地利用的基本国策难以具体落实的突出问题,做到了政策方针明确,阶段目标清晰,规划依据具体,管制规则有力。对土地用途的管制方向以规划方案的规定为标准,对土地用途的变化管理以管制规则为依据,不仅解决了土地利用管理依据的问题,并且确立了土地规划在土地利用控制中的强势地位,使土地利用管理的力度大大加强。现在,国土部门才能真正的以规划为依据,以用途管制为手段,加强土地利用管理这一土地管理的核心地位。
(4)土地利用程度提高
三坑镇土地开发利用率和单位土地产量和产值在1997年基础上有了提高。另外,通过积极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在补充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也通过田林路沟渠综合整治,大大提高了土地质量和产出率,对于土地(壤)资源保护起到相当好的作用。
1.3 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近年的土地利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耕地保护得到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已成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然而,无论就编制或实施而言,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问题。
(1)规划目标单一,与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不相适应
上轮规划编制以耕地保护为核心,遵循以有限供给制约建设用地需求的原则,对耕地保护强调较多,对正常建设用地需求考虑不充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生产条件改善重视不够,与社会经济发展所要求的提供全面的土地保障有一定的距离,导致了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制约了规划作用的充分发挥。
(2)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衔接程度不够
按国家规定,上一轮规划注重了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尤其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严格审核,落实了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但是由于土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分属不同的体系,行业政策与管理方式难以协调和衔接,规划之间统筹协调的机制尚未形成,各相关规划更多体现为部门规划,土地规划对各业的统筹能力偏弱,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力度不够,有的甚至存在突出的矛盾。
2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2.1 经济转型期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的矛盾凸现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迫切需要转变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融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之中,走又好又快、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据此,如何通过更为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的形成,是当前以及今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难题。
2.2 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必须转变土地粗放利用方式,严格保护耕地等战略资源,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用地,统筹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之间以及区域之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2.3 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需求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三坑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新一轮规划期内,三坑镇社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上轮规划确定的指标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迫切需要在新的形势下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之间以及区域之间的统筹协调发展。
3 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修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和国家国土资源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开展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文件,在《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指导下进行的。
三坑镇规划修编工作大体上可以分为准备阶段、资料收集和整理阶段、综合协调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3.1 准备阶段
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范围,明确工作的目的及意义,制定工作与技术方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规划修编工作;召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制定收集资料的目录,规划资料初步收集等。
3.2 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阶段
到镇各相关部门收集规划修编所需资料;召开镇主管领导与国土所负责人参加的规划修编座谈会;全镇范围实地调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汇编及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
3.3 综合协调平衡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结合县级规划确定的三坑镇各项指标和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规划草案,进行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综合协调各业用地需求,形成规划送审方案。
3.4 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召开评审会,聘请专家,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镇级规划数据库进行验收,数据库通过验收后,由清新县国土资源局对镇级土地利用规划成果进行评审和验收;最后按法律规定上报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
4 规划的指标思想、原则和依据
4.1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出发点,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用地控制指标为约束,以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转变粗放的用地方式,既要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支撑和服务,又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4.2 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业、各区域用地,落实规划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4)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与相关部门规划充分协调衔接。
(6)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相结合。
4.3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559号令);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
(7)《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8)《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
(10)《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11)《广东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12)《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13)《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4)《清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5)清新县清新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5);
(16)清新县旅游十一五规划;
(17)清新县工业规划;
(18)清新县水利十一五规划;
(19)清新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清新县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
(21)《清新县社会经济统计资料》(1997-2005);
(22)规划编制过程收集的其它相关资料。
5 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说明
5.1 主要社会经济基础数据说明
人口数据:由于三坑镇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伴随城镇和产业的发展,必然出现人口增长的趋势,对暂住人口的吸引作用更强,在统计三坑镇现状人口时,采取了常住总人口的统计口径,规划采用的人口数据来源于县公安局。2005年,全镇总人口为50149人,其中常住人口约47804人,城镇人口3508人,农村人口44296人。
其他社会经济数据:本规划采用的社会经济数据均来自清新县统计局。2005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4.16亿元,农业产值2.11亿元,工业产值达7338.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为121898万元。
5.2 土地基础数据说明
本次规划修编,主要以两套土地调查数据作为修编的基础参考数据。一套为2005年清新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这套数据是以清新县1992年第一次土地利用详查获得的数据为基础,经过历年变更得到全县2005年的土地利用数据,再分解至三坑镇。另一套是2005年清新县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这套数据是以清新县2004年开展的全县范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获得的数据为基础,经过土地利用变更得到全县2005年的土地利用数据,再分解至三坑镇。
本次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规划基数,是以2005年的三坑镇土地利用变更详查数据为准,以2005年的更新数据作为参考。
由于统计口径、政策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三坑镇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数与更新调查数据有比较大的出入。如表5-1所示,2005年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更新数超过变更数283公顷,其他用地面积两套数据差别也较大。基于此原因,在本次规划要求做到图数一致的情况下,三坑镇建设用地新增规模必定有所缩减。
表5-1 三坑镇2005年变更数与更新数对比表 单位:公顷
类别 变更数 更新数 变更数-更新数
农
用
地 耕地 3877 3545 332
园地 201 289 -88
林地 4194 4479 -285
其他农用地 1458 1181 277
合计 9729 9493 236
建
设
用
地 建制镇 90 92 -2
农村居民点 576 682 -106
采矿用地 11 14 -3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0 45 -5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228 295 -67
其他建设用地 1 100 -99
合计 945 1228 -283
未利用地 合计 537 492 45
资料来源:清新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
6 土地利用现状
6.1农用地
由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构成的农用地面积共计9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78%。其中,耕地占34.58%,园地占 1.80%,林地占37.40%,其他农用地占13.01%。
(1)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面积为3877公顷,占农用地的39.85%。
(2)园地:面积为201公顷,占农用地的2.06%。
(3)林地:全部为有林地,面积为4194公顷,占农用地的43.10%。
(4)其他农用地:包括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设施农用地。面积为1458公顷,占农用地的14.99%。
6.2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构成的建设用地面积共9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6.39 %,交通水利用地占2.03 %,其他用地占0.01 %。
(1)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71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5.76 %。其中建制镇9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52 %;农村居民点576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0.95%;采矿用地1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17 %。
(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28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4.07%。
(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01 %。
6.3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面积共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 %。
7 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
规划期内,三坑镇将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在规划存量土地进行充分挖掘,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合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的思路,以旅游业、新兴第三产业、农业产业化带动城镇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建设,积极打造三坑镇“宜旅、宜居、宜农”三宜城镇。
新一期的规划将立足于创建三坑镇旅游强镇和旅游特色镇为目标,继续抓好旅游设施和项目建设用地,扩大结外效应,推进旅游经济发展;重视工业经济优化建设,积极引进外来投资工业项目,优化三坑镇工业布局,同时适当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满足交通、水利、旅游等各方面用地需求;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公路路网建设,全面改善三坑镇环境,创建后花园城镇;同时保证农业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证三坑镇农业增产增收。
7.1农用地
三坑镇作为鱼米之乡,农业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要调节好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等之间的矛盾,协调各类用地发展,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土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的现象严重,加上农用地的利用不合理导致用地效益较低,农用地供需情况相对较严峻。因此,规划期内三坑镇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严格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复垦开发耕地挂钩,以实现耕地在控制指标内动态平衡。
规划期内,三坑镇将按照各个村的地质地理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用地量和用地类型,实现农业各种用地结构的动态平衡;同时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等途径,改造其他类型用地为农用地,较好地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力求让规划期内农用地供需达到基本平衡。届时,农用地面积将达9389公顷,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90公顷,实现全镇耕地数量的动态平衡,质量不降低。
7.2建设用地
7.2.1城乡建设用地
三坑镇作为清西城镇发展片区中心和清新县次中心城区之一,有着良好的区位条件和经济基础。近年来,地方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年均增长40%,90%和50%,城镇人口也在稳步增长;此外,随着三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农村劳动力人口转移,城乡用地需求将迅速加大。
为适应三坑经济发展的加快和人口迁移等的用地需求,规划期末,城乡用地规模将达到909公顷,增幅8.40%。三坑镇将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要求,加快三坑工业产业优化升级,关注配套设施用地的安排,抓好三坑博益工业等重点工业发展项目的建设;重视村镇居民点建设优化,搞好城镇和中心村规划,鼓励分散村庄逐步向中心村集中,建设三坑宜居城镇,提高三坑城镇化水平。另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利用空闲地和旧宅基地进行开发建设,改造空心村,提倡建楼房,节约用地,确需扩大用地的,应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7.2.2 交通水利用地
优越的区位条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工业、商业等的集聚和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交通的通达程度。三坑要大力发展现代旅游业和实现规模效益,就必须加强村镇公路的通达工程建设,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期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将增加69公顷,总面积为297公顷。重点交通水利项目主要有三坑公路、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三坑围、三坑围达标加固工程、运河闸建设等。
7.2.3其他建设用地
三坑镇作为清西城镇发展片区的中心,主导职能为旅游、观光和考察基地,规划期内将对该镇的旅游用地需求进行重点关注。
三坑镇凭借生态环境和地理位置的优势,旅游业发展基础好、势头好,是著名的旅游强镇;同时三坑镇坚持旅游发展经济战略,用旅游业拉动服务业的发展。为此,要发展壮大旅游业就要不断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重点扶持旅游项目的建设、为旅游业的发展留有用地,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接待水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区域联合,加强旅游客源地区的合作,积极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使旅游业成为三坑镇的支柱产业和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的龙头产业。
规划期内,三坑镇将积极加大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项目的土地利用,全力打造各种旅游精品工程。主要旅游项目包括金多港旅游及休闲度假村项目、三坑博益旅游区项目、田园牧歌旅游区项目、清新温矿泉项目等,总用地面积为137公顷,比2005年增加136公顷。其中清新温矿泉项目新增用地38公顷,主要分布在布坑、大陂和葵背村,占总旅游项目用地28%,占用耕地28公顷;金多港旅游及休闲度假村项目新增用地5公顷,主要在布坑村;三坑博益旅游区项目建于葵背村,占耕地3公顷;田园牧歌旅游区项目新增用地占用耕地1.33公顷,建于鸡凤村。
此外,规划期内特殊用地将增加9公顷,到2020年达到9公顷。
7.3未利用地
随着城镇化发展,各类生产生活用地量需求不断增大,人们逐渐关注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开发工作受到重视以及开发技术的提高,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量在逐年加大。规划期间,三坑镇将对66公顷未利用地进行开发,适当提高土地利用率,合理满足用地需求。
8 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
8.1 社会经济指标的确定
(1)人口指标
本规划的人口数采用人口增长法、指数预测法和灰色系统预测GM(1.1)人口模型对三坑镇的总人口数进行预测。
①人口增长法
传统的人口自然增长法的公式为:
P (t)=P (t0)×(1+r)(t-t0)+Q (t)
上式中,P(t)为规划年人口数;P(t0)为基期年人口数;r为人口年均增长率;Q(t)为人口机械增长量。
根据1997~2005年三坑镇总人口变动情况,将确定的各因子带入公式,计算出预测年份的人口数。通过利用人口增长法进行规划期的人口预测,可以得到 2010年全镇总人口为51751人,2020年总人口为58008人。
②指数预测法
采用指数模型y=aebx能较好地体现出三坑镇近期的高速发展的人口增长,故本轮规划中采取指数预测法对未来人口数进行预测。指数模型中, x为预测年份,a、b为参数,y为规划年份人口总数。在总结分析1997~2007年三坑镇人口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得到指数模型的计算方程。
利用该模型进行计算,可得全镇2010年总人口为51490人,2020年为62167人。
③灰色系统预测GM(1.1)人口预测模型
1997年以来,三坑镇人口发展的规律性不十分强,人口自然增长率不稳定。另外,由于受到城市人口迁移政策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三坑镇人口的变化更具复杂性,可以将三坑镇人口增长看作是一个灰色系统,适合用灰色系统GM(1.1)来进行预测人口的预测。
利用灰色系统预测GM(1.1)模型计算三坑镇规划期内的人口数,得到三坑镇2010年总人口为61388人,2020年总人口61546人。
④人口指标的最终确定
以上方法预测得到的人口数各不同,同时考虑三坑镇人口数据的波动性和经济发展因素对人口增长的影响,对三种方法所得结果赋予一定权重,对预测结果进行调整,确定本轮规划采用2010年55528 人,2020年60671 人作为规划依据。
(2)城镇化水平
①联合国法(URGD法)
这种方法是联合国人口司推荐的用于预测世界各国城市人口的方法,简称为URGD法(Urban-RuralGrowthDifference)。
URGD法是根据已知的两次统计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求取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假设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在预测期内保持不变,则外推可求得预测期末的城镇人口比重。
由于联合国法最初是用于预测国家级别的城市化水平的,后来广泛用于各种级别的城市化水平预测。本轮规划预测采用可信度较高的公安局提供的三坑镇1997年到2005年人口统计资料作为基础数据。将这些数据代入相关公式,并参考清新县城总体规划,得到2010年城镇化水平为16.09%,2020年为16.00%。
②自然增长法
利用自然增长法对城镇化水平进行预测,得到2010年三坑镇的城镇化水平为16.70%,2020年为16.89%。
③修正预测结果
城镇是一个社会大系统,一个因素的变动会引起其他众多因素的连锁反应,运用一般方法很难对此作出全面正确的分析和估计。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在规划预测时未能把人口过程、城镇化过程和经济发展过程连结在一起,构成一个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系统,以其对城镇化水平作出准确的预测。
因此,采用这两种方法的平均值作为三坑镇的规划期城镇化率,即三坑镇2010年的城镇化水平为16.40%,2020年提高到16.45%。
综合分析以上方法的预测结果,最后确定2010年三坑镇城镇人口为9105 人,农村人口为46423 人。2020年全镇城镇人口为9978 人,农村人口为50693 人。
(3)地区生产总值
本预测结合采用静态规模预测法和趋势预测法,最后得到三坑镇2010年的地区生产总值为19.10亿,2020年为100.93亿。
(4)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近年来,不断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对三坑镇经济增长起了推动作用。高强度的投资,有力支撑了三坑镇的经济增长,推动了乡镇建设的步伐,强化了乡镇基础设施的发展。
本规划使用自然增长法与多项式拟合法作出预测,得到2010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为10.21亿元,2020年为31.42亿元。
8.2 建设用地规模
采用科学方法预测未来三坑镇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为规划修编制定科学的建设用地供给指标,同时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做到既保证经济发展又切实保护耕地。
城乡建设用地需求预测是土地需求量预测的一部分,本预测主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各部门人均用地指标,按照城乡用地结构优化的原则,结合三坑镇的实际情况,按照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要求,确定合理的人均用地指标,运用适当方法对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进行分类预测,最后对各类用地进行累加,得出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测结果。
本预测采用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并采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中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
城镇工矿用地增长受各种经济和社会因素的综合影响,为了促进城镇工矿用地的内涵挖潜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规划中结合国家对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限制及三坑镇预期经济发展情况,对规划目标年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进行预测。
结合以上的人口、城镇化率等的预测结果,在对三坑镇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后,确定2010年三坑镇的人均建设用地179平方米/人,2020年为222平方米/人。三坑镇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为991公顷;2020年为1349公顷。
(1)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增长受各种经济和社会因素的综合影响,为了促进城镇工矿用地的内涵挖潜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规划中结合国家对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限制及三坑镇预期经济发展情况,对规划目标年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进行预测。
结合以上的人口、城镇化率等的预测结果,在对三坑镇城市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后,确定2010年三坑镇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97平方米/人,2020年为211平方米/人。三坑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10年为179公顷;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11公顷。
(2)农村居民点规模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居住或转变为城镇人口。规划期内的城镇建设扩大,将使得部分农村居民点划入城镇建设圈内。同时,规划期内三坑还将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根据三坑镇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三坑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76公顷,农村人口为44296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30m2/人。对国家相关规定和三坑镇城镇化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本轮规划中三坑镇201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23m2/人,202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45m2/人。三坑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到2010年为431公顷,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699公顷。
(3)交通水利用地
近年来,三坑镇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明显加快。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重大工农业项目的建设,旅游的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同周边城市之间的交流协作日益加强,现有的公路交通条件难以满足社会经济新的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根据三坑镇目前的道路交通状况和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结合《清新县交通局用地规划报告》,清新县水利局的《“十一五”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三坑镇交通水利用地将新增67公顷。
(4)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包括国防、监教、宗教、殡葬等用地)、盐田。三坑镇是旅游强镇,规划期内三坑镇的旅游业仍将蓬勃发展,据旅游局的《清新县旅游总体规划》等相关资料,预测规划期内三坑镇将新增136公顷的旅游用地、9公顷特殊用地。
(5)建设用地总规模
综合以上分析,使用项目累加方法,可以得到规划2010年三坑镇建设用地规模为991公顷,2020年为1353公顷。
其中,201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610公顷,202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909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2010年为322公顷,2020年为29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为59公顷,2020年为146公顷。
根据前面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2010年、2020年三坑镇建设用地需求总的来说仍呈增长趋势。新增建设用地主要是独立工矿、城镇用地、旅游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用地。
对于农村居民点用地,需要进行空心村的改造和农村住宅用地的整理,未来呈递减趋势。三坑镇正处于发展阶段,独立工矿用地仍然会有进一步的增加,未来交通也是影响该镇发展的重大因素,旅游作为三坑镇的支柱产业在用地也有很大的需求,各项重点交通项目已经在规划和建设中,用地会大量增加。建设用地需求增长在近、中期仍居高不下,如何协调好吃饭和建设的矛盾,综合平衡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是面临的主要问题。
9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说明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基本农田的调整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要求,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与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相一致,为3509公顷。
(1)现状基本农田的调出
根据相关规定,在本次规划中将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基本农田调出;将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以及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将现状为非耕地以及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一并调出,共调出基本农田379公顷。
(2)新基本农田的调入
根据相关规定,将现状耕地中高等别的、集中连片的耕地增加到现状的基本农田中,共调入405公顷的基本农田,全部为高等别的耕地。
(3)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情况
调整后,75%的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为28等,其平均质量等别大部分与上一轮基本农田保持一致,小部分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别有所提高。同时,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有所降低,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
10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分区说明
为促进三坑镇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在充分分析全镇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对各类用地结构进行调整优化。
10.1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说明
在农用地方面,三坑镇农业基础稳固,发展良好,为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业健康发展,规划期间对全镇农用地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提高土地生产力和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三坑镇将展开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工作,有效增加农用地。
在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中,为促进三坑城镇化发展,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调整一部分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同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利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
10.2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消除土地利用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处理好土地利用中的各种矛盾,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利用。其具体目标是:考虑每一个土地使用者的切身利益,使土地利用整体效益最大化;协调“吃饭”和“建设”之间的矛盾,保障各种用途的土地需求;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响,保护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用途管制是一种十分严格的管理制度,具有整体性、强制性、行政性和稳定性。
根据三坑镇实际发展和用地情况和上级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其土地用途分区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10.3 城镇建设空间管制说明
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等属于建设用地,也就是允许建设区,总面积为1374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2.26%。
为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的灵活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设定了扩展边界,规划了有条件建设区,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有效地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
为促进三坑农业发展,保证基本农田建设,将一般农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设为限制建设区,面积为8533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76.11%。此区将严格限制村镇建设,以保护为主,保证农业生产空间。
禁止建设区包括三坑镇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核心区。该区以生态保护为主导功能,必须严格执行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除直接与保护相关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只能发展与该区主导功能相关的项目,不能安排其他用途用地。
11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的依据
规划期内,三坑镇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严格规范对全镇的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社会公益用地和旅游用地等进行安排,具体是以现状的老城区为中心,分别以清四公路、清三公路、发展大道和“一河两岸”为主要发展轴线向北、向东扩展,统筹建设发展旧城区、新城区、旅游区和工业区,最终形成“一带三轴多组团”的发展结构,实现集约用地、节约用地,为加强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构建完善的交通骨架,解决镇内各功能区的流量问题,提高产业聚集度,三坑镇规划期内将大力实施交通水利项目,完善升级原有交通干道和水利项目,并根据流量程度,在新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处构筑新路网,以线连点成面,发展格局更清晰,城镇功能分区更明显。
为提高工业发展规模效益,规划期间将扩大发展特色工业项目,并引进有发展潜力、环境友好的项目。
三坑镇作为旅游强镇,旅游产业发展前景乐观,规划期内将积极加大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项目的土地利用,全力打造各种旅游精品工程,重点建设金多港旅游及休闲度假村项目、三坑博益旅游区项目、田园牧歌旅游区项目、清新温矿泉项目等旅游项目,必将为三坑镇旅游业添色不少。
社会事业项目主要包括科、教、文、卫各项民生项目,是镇区健康发展、人们生活安康的必要支持。
12 规划协调情况
12.1 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说明
(1)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衔接情况
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25公顷。在新一轮规划中,三坑镇继续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充分与上轮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规模衔接,并根据三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预测各业、各类用地的合理需求。本轮规划预测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为991公顷和1353公顷。因此,本轮规划在近期年能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上轮规划建设用地总量指标的目标,与上一轮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充分衔接。
(2)耕地保有量衔接情况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3916公顷,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所确定的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3410公顷,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3390公顷,三坑镇规划至2020年可以通过开展耕地补充工作使镇域内耕地面积达85.48公顷,继续执行上一轮规划中的严格保护耕地的目标。
(3)基本农田衔接情况
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中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916公顷,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为3509公顷,将上一轮规划期内质量下降或受到污染的基本农田调出,并且对新一轮规划期间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下保护基本农田的严峻情势进行了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得到较好地衔接。
12.2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
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完全落实了清新县下达的各项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与上一级规划进行了充分的衔接。同时,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还与城镇规划、环保规划、旅游规划等进行了衔接和协调。
13 规划实施措施制定的依据
在全面顾及三坑镇资源、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土地利用供需情况,规划力求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生活优先、兼顾生产,保障用地,集约节约。
三坑镇本次规划以经济、政治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实施工作措施中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规划实施措施的制定务必使在保护三坑镇耕地资源的情况下,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符合三坑镇社会经济发展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用地指标,保证三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合理地利用、保护土地资源,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13.1 法规条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559号令);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
(7)《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8)《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
(10)《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11)《广东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12)《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13.2 相关规划和资料依据
(1)《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2)《清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3)清远市清新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5);
(4)清新县旅游十一五规划;
(5)清新县工业规划;
(6)清新县水利十一五规划;
(7)清新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8)清新县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
(9)《清新县社会经济统计资料》(1997-2005);
(10)规划编制过程收集的其它相关资料。
13.3 理论依据
(1)土地报酬原理:在科技水平相对稳定条件下的土地利用中,当对土地连接追加劳动和资金时,起初部分所得的报酬逐渐增加,在投入的劳动和资金超过一定界限时,追加部分所得的报酬则逐渐减少,从而使土地总报酬的增加也呈现递减趋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土地报酬递增递减现象”。其揭示了土地的质量状况,并确定土地集约利用的合理界限,提高土地投资的经济效果。
(2)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为促进我国的土地利用经济性以及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地租、地价体系,发挥地租、地价作为经济杠杆的作用和对土地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
(3) 区位理论:土地位置是固定的,各地段都处于距离经济中心不同的位置上。为了方便生产和流通,降低产品成本,增加利润,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择适宜的空间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制定合理用地的政策和规划,使比较利益最大化。
(4)生态经济学原理:土地是一个完整的大生态系统,它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基础,是组成地球生态系统的核心。生态系统内部、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以及非生物环境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保持着相互依存的相对稳定状态,就是我们要达到的生态平衡。掌握了生态经济学原理,运用能流、物流有效的流动,达到既有利于生态的良性循环,又取得越来越好的经济效益的目的。
14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14.1 规划基础数据可靠,规划依据充分
规划编制中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采用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的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图件采用清新县最新的2007年土地利用调查底图,其它资料采用县统计局提供的经济发展数据或各主管部门的最新调查资料,数据真实可靠。
本规划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清新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清新县下达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为依据,并与清新县城镇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等行业发展规划相协调,规划依据比较充分。
14.2 规划重点突出,用地布局较为合理
规划方案中的指标分解在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生态”的基本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坚持以保证关乎民生的重大项目,基础设施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的方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妥善解决各部门的用地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的配置,优先保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安排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特殊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均与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动态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14.3 规划控制指标合理可行,切合清新实际
规划方案从粮食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等的要求以及与城市规划等部门规划的衔接出发,确定的方案对缓解当前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将起到积极作用,既注重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又落实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保障,还在最大程度上考虑了与其他规划的衔接,较真实的反映了规划期间用地变化的趋势,并能应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对土地需求的变化,规划方案切实可行。
14.4 扩展边界划定合理,有利于规划期内的用地布局调整
规划方案结合三坑镇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趋势,在镇建成区和清新温矿泉旅游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对应的有条件建设区。能够较好地应对规划的不确定性,有利于规划的实施。
15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15.1 技术路线
环境影响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把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分解为若干直接或间接的经济行为,依据这些经济行为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找寻环境影响的“源体”(影响发生的原因)和“受体”(受影响的环境因素)的因果关系,再根据已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构建合适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案的环境影响做整体综合评价。技术路线为:
图15-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图
15.2 影响识别
土地利用规划以持续发展的观点,立足全民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的整体性,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强调各部门用地规划必须服从其整体控制。其具体操作则一方面以土地利用指标和布局来引导和控制土地使用者按规划的设想来使用土地,最终实现规划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制约土地利用,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因此,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环境关系密切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是定量的土地利用宏观控制指标;第二是定位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三是定性的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15.3 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
1.规划期内的各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将会对环境有一定不利的影响,如工业和生活污水数量增加,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温室气体或污染气体过多的排放,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等。
2.交通用地和交通工具的增加,最直接的影响是带来一定的噪声、废气及粉尘污染,同时道路的建设还可能破坏了生态景观的格局和连续性,成为许多动物迁徙、植物胞粉运移的屏障,影响了生物多样性。
3.规划期内适度开展的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的土地利用工程,将改变了目前低山地的生态平衡状况,同时农药化肥的施用也对土壤环境和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山地涵养水源的功能将受到一定影响。
4.规划期内三坑镇适度开展未利用地开发工作,有效增加耕地资源数量,与此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由于大部分未利用地存在土地利用的障碍因素,具有较明显的生态脆弱性;部分未利用地如滩涂等还承担着特殊的生态功能,因此对未利用地的开发必将对生态环境带来影响变化。
15.4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正面影响
1.规划的实施将更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土地利用布局的调整以及基本农田布局的科学布置,将使得规划期内全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受到更好地保护,由此可以保障农田生态系统的良好生态功能的发挥。
2.规划方案中,对“三旧“用地进行改造,改造后既可以可以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又可以增加一定面积的林地,对生态环境破坏区进行修复,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3.三坑镇是特色旅游镇,规划期内新增的旅游项目基本上都是生态旅游,将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更好地打造清新的自然生态风貌。
综合来看,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方案将对实现三坑镇环境保护规划的总目标具有正面作用,将使得主要污染物核定的排放总量逐步减少,使三坑镇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保持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全镇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逐步把三坑镇建设成为山川秀丽、城镇绿化、环境优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镇,切实将三坑建设成为“休闲在城中、城在绿中、绿在碧天下”的卓越的生态城镇。
16 规划成果
16.1 文字成果
清新县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及说明书
16.2 表格成果
 附表1:三坑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 附表2:三坑镇基本农田地类构成情况表
 附表3:三坑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附表4:三坑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 附表5:三坑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 附表6:三坑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 附表7:三坑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 附表8:三坑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 附表9:三坑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16.3 图件成果
 清新县三坑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 清新县三坑镇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划图
 清新县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 清新县三坑镇土地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图
 清新县三坑镇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图
16.4 数据库成果
 三坑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200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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