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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太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说明书(评审稿)
清新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一月
目 录
前 言 1
1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2
1.1 土地利用现状 3
1.2 土地利用的特点 3
1.2.1 以农用地为主,工业用地近年增长较快 3
1.2.2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 3
1.3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3
1.3.1 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3
1.3.2 土地利用集约度和规模效益较低 4
2 规划目标 6
2.1 总目标 6
2.2 具体目标 6
2.2.1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6
2.2.2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6
2.2.3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 7
2.3 土地利用原则、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7
3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8
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8
3.1.1 原则 8
3.1.2 调整方案 8
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1
3.2.1 农用地 11
3.2.2 建设用地 11
3.2.3 未利用地 12
4 土地用途分区 13
4.1 基本农田保护区 13
4.2 一般农地区 13
4.3 林业用地区 14
4.4 城镇建设用地区 14
4.5 村镇建设用地区 14
4.6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区 14
5 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 16
5.1 耕地保护 16
5.1.1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 16
5.1.2 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16
5.2 确定合理的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16
5.3 管护措施 16
5.3.1 经济补偿 16
5.3.2 政策引导 17
5.3.3 公众参与 17
5.3.4 监控监督 17
6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18
6.1 允许建设区 18
6.2 有条件建设区 18
6.3 限制建设区 18
7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20
7.1 工业项目用地 20
7.2 交通水利和能源用地 20
7.3 城市建设项目 20
7.4 其他建设项目 21
8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22
8.1 土地整理 22
8.2 土地复垦 22
8.2.1 “三旧”用地复垦 22
8.2.2 废弃特殊用地复垦 23
8.3 土地开发 23
9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24
9.1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24
9.2 土地生态规划建设 25
9.2.1 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 25
9.2.2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 26
9.3 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 26
9.3.1保证生态型用地,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26
9.3.2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防止工业污染和其他公害 27
9.3.3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27
9.3.4加强环保意识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 28
10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 29
10.1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29
10.2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29
10.3 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 29
10.4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29
10.5 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规划的动态管理 30
10.6 建立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强化公众监督职能 30
10.7 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 30
附 表 32
附表1 太平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33
附表2 太平镇基本农田结构分解表 34
附表3 太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5
附表4 太平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36
附表5 太平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37
附表6 太平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38
附表7 太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9
附表8 太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41
附表9 太平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42
说明书 43
1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44
1.1 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 44
1.1.1 耕地保护目标实施情况 44
1.1.2 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实施情况 44
1.2 上轮规划取得成效分析 44
1.2.1 经济效益 44
1.2.2 耕地占补平衡 44
1.2.3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得到切实的加强 45
1.2.4 土地利用程度提高 45
1.3 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5
1.3.1 规划目标单一,与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不相适应 45
1.3.2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不够合理 46
1.3.3 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衔接程度不够 46
2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47
2.1 经济转型期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47
2.2 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47
2.3 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需求 47
3 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48
3.1 准备阶段 48
3.2 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阶段 48
3.3 综合协调平衡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48
3.4 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48
4 规划的指标思想和原则 49
4.1 规划指导思想 49
4.2 规划原则 49
5 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说明 50
5.1 主要社会经济基础数据说明 50
5.2 土地基础数据说明 50
6 土地利用现状 52
6.1农用地 52
6.2 建设用地 52
6.3 未利用地 52
7 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 53
7.1农用地供需情况 53
7.2建设用地 54
7.2.1城乡建设用地 54
7.2.2 交通水利用地 54
7.2.3其他建设用地 55
7.3未利用地 55
8 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 56
8.1 社会经济指标的确定 56
8.1.1 人口指标 56
8.1.2 城镇化水平 57
8.1.3 地区生产总值 58
8.1.4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8
8.2 建设用地规模 58
8.2.1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59
8.2.2 农村居民点规模 59
8.2.3 交通水利用地 59
8.2.4 其他建设用地 60
8.2.5 建设用地总规模 60
9 各类用地结构与用地调整说明 61
9.1 农用地结构调整 61
9.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61
9.3 未利用地调整 62
10 土地用途分区及空间管制的说明 63
10.1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63
10.2 城镇建设空间管制说明 63
11 耕地、农用地保护情况说明 65
12 基本农田调整说明 66
12.1调入基本农田的说明 66
12.2调出基本农田的说明 66
12.3基本农田调整后的总体情况 67
13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的依据 68
14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的依据 69
14.1 土地整理项目安排 69
14.2 土地复垦项目安排 69
14.3 土地开发项目安排 69
15 规划协调情况 70
16 规划实施措施制定的依据 71
16.1 法规条例依据 71
16.2 相关规划和资料依据 71
16.3 理论依据 72
17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73
17.1 规划基础数据可靠,规划依据充分 73
17.2 规划重点突出,用地布局较为合理 73
17.3 规划控制指标合理可行,切合清新实际 73
17.4 扩展边界划定合理,有利于规划期内的用地布局调整 73
18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74
18.1 技术路线 74
18.2 影响识别 75
18.3 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 75
18.4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正面影响 75
19 规划成果 77
19.1 文字成果 77
19.2 表格成果 77
19.3 图件成果 77
19.4 数据库成果 77
前 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和《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编制。
本次规划修编之际,太平镇正面临着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形势,急需协调各种用地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本次规划修编的任务是:在用地指标约束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落实县级规划划定的城乡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把县级规划中提出的各类用地指标分解到村委会,落实到地块。
本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础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太平镇所辖全部土地,面积为213.41平方公里,包括天塘村、天良村、马岳村、马塘村、年丰村、金门村、石桐村、北坑村、龙湾村、楼星村、大楼村、南北村、大南村、中南村、南浦村、浦兴村、沙塘村、团结村、秦皇村、山心村、郭屋村和车公洞,共22个行政村。
1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太平镇位于清新县的西南部,在北纬23°68′,东经112°87′。东邻县城太和镇、南接三坑镇和山塘镇、西邻四会市、北靠龙颈镇。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北部是以秦皇山为主体的丘陵山区,地形高差大,林业资源丰富,人口和耕地都比较少;南部为平原区,土壤肥沃,村庄密集,种养业较为发达;矿产资源丰富,现已开发利用有黄金、稀土、方解石、钨矿石、铅锌矿等20多个品种,为工业发展打下物质基础。秦皇河、山心河贯穿,水资源丰富;清四一级公路横贯境内,大大缩短其与珠三角发达地区的时距。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9-23℃,最高气温约35℃,最低气温约零下4℃,年平均气温约20℃;年降雨量2200-2600毫米。
太平镇是清新县西南部物资集散中心之一,是清新县西南部工业重镇。全镇总面积21341公顷,下辖22个村委会,1个社区居委会。全镇2005年总人口80108人,其中常住人口63840人,农业人口57584人,非农业人口4961人,城镇化水平约为5.43%。2005年全镇实现社会总产值22.9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工业产值达14.6亿元,同比增长156&,占产业总额的66.8%,对社会GDP贡献率最大;农业产值2.7亿元,同比增长11.6%,占产业总额的11.8%:工农业产值比17:3。第三产业产值为4.9亿,占总产值21.4%。
镇内经济以工业为主,按照“两轴(新、旧清四公路)、三区(马岳、龙湾、盈富工业区)”的发展构架,以实现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第三产业协调发展为目标,构建物资集散中心的现代化山水园林式城镇。太平镇林业资源丰富,农业生产水平较高,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近年引进温氏养猪、玉泉园林、天农鸭业、智威畜牧水产4家农业龙头企业,培育雁鹅园、美佳薰衣草世界等4家生态观光农业,构建了“一畜(瘦肉型猪)二禽(清业远鸡、乌鬃鹅)三水(优质水稻、优质水产、优质水果)”的发展格局。太平镇同时也是清新县工业强镇和工业重镇,工业基础好,工业产值持续高速增长,主要有盈富工业基地、龙湾工业区等重大项目,以金属加工、制鞋、电子、精细化工和农副产品加工和引进一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工业为主;第三产业发展良好:秦皇水库、秦皇山林区、北坑大片水塘和竹林等均有旅游开发价值,现有美佳薰衣草世界、清新生态公园、飞碟射击训练基地等优美景点,为县创建“旅游强县”增色不少,此外房地产业、酒店服务商务业等也有一定发展基础。
1.1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由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构成的农用地面积共计18622公顷(牧草地为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26%。其中,耕地占27.31%,园地占0.47%,林地占64.81%,其他农用地占7.41%。
由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构成的建设用地面积共12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84.81%,交通水利用地占14.83%,其他用地占0.41%。
由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构成的未利用地面积共14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8%。
1.2 土地利用的特点
1.2.1 以农用地为主,工业用地近年增长较快
长期以来,太平镇以农业产业为主,农用地占全镇总面积的87%,以发展各种特色农产品为主。随着近年来本镇工业产业的迅速发展,作为全县工业重镇的太平镇工业用地所占比例增长较快,所以工业工地近年来增长较快。
1.2.2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太平镇土地利用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工农业并进,同时基础设施用地和能源用地等也有一定增长,为建设全面综合发展的重点镇奠定良好的基础。
1.3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3.1 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2005年全镇总人口80186人,农业人口57584人。土地总面积21341公顷,耕地总面积5086公顷,人均土地0.266公顷,人均耕地0.063公顷,虽未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0531公顷的警戒线。但随着太平镇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工业发展的拉动作用使得产业链升级和城镇化进程加快,非农建设尤其是工业发展占用土地的需求日益扩大,土地供需矛盾渐渐突出。
因此,应根据土地供需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土地开发、复垦和整治,重视利用监管和教育工作,适度扩大土地利用的广度和深度,控制和引导太平镇土地利用,实行集聚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1.3.2 土地利用集约度和规模效益较低
主要体现为农用地利用的市场化程度低、工业布局较分散和双重用地现象较突出。
(1)农用地利用市场化程度低
由于部分农民小农意识仍然较强,经营理念和素质较低,土地利用仍处于粗放型阶段;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单位土地投入少,产出少,农业集约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较低。
针对此问题,应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地生产发展,提高农用地的综合利用和集约利用;抑制农用地置荒或作其他用途,保证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连片性,提供农业规模经营的土地基础;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和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同时建立相应的农村人口、劳动力流动机制,为实现规模经营创造软件和硬件条件。
(2)工业布局分散
随着太平镇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工业发展形成了经济效益化好、创税率高、关联范围广的支柱产业。但工业集群式布局较分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集约利用率,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针对这个问题,应大力整合工业用地,逐步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基地转移,加强产业间的集聚效应,真正提高工业用地单位面积效益。同时,对挪腾出来的旧工业用地进行改造,对其进行复垦或者再利用,真正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3)双重用地现象日益突出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重不断减少,理论上农村居民点占全镇居民点用地的比重应逐年减少,但太平镇农村居民点比重仍呈逐年增加之势。主要的原因是移居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和农村均占有用地,双重用地现象的存在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因此,应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积极引导两栖用地的村民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产生两栖用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尽管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城镇里就业、居住,但城镇并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对这部分村民而言,保有农村居民点是一种最坏打算时的基本保障。此外,应加快城镇化进程,制定保障农民在城镇里居住无忧的各种政策,使其安心在城镇里居住,不再以农村居民点作为一种备用的用地保障。
2 规划目标
2.1 总目标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保障太平镇的粮食生产能力。
注重建设用地的利用质量,加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的用地,注重工业用地布局优化,提高基础设施用地的建设力度,优化产业链发展,保证太平工业强镇建设工作的繁荣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
通过规划控制和经济机制的引导,保障土地的有效供给,提高“解难题,保发展”的能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
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2.2 具体目标
2.2.1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太平镇2005年末耕地面积508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3.83%。
规划到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为4800公顷,到规划期末2020年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4772公顷。
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80公顷。
2.2.2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太平镇2005年末建设用地面积为12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6%。
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1134公顷以内,2020年控制在1726公顷以内。2010年前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1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12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太平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33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49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20年太平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84公顷,其中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72公顷以内。
2.2.3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
规划期内太平镇将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对未利用地进行适度开发,对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进行整理,对低效建设用地进行复垦。
规划至2020年,太平镇可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面积为157公顷。
2.3 土地利用原则、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点保障盈富工业基地、龙湾电镀基地和建制镇发展用地,保障重要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适当控制一般城镇发展,严格控制工业基地规模;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与保护,防治自然灾害;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社区安全便利、环境友好健康、资源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体系,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1 原则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实事求是预测各业用地需求;
(2)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3)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4)注重土地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3.1.2 调整方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将土地利用现状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和十一个二级地类类型,根据太平镇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目标,对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作出调整,详见表3-1。
表3-1 一级类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项 目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总面积
基期
(2005年) 面积 18622 1230 1490 21341
比重(%) 87.26% 5.76% 6.98% 100%
2010年 面积 19119 1134 1089 21341
比重(%) 89.58% 5.31% 5.10% 100%
2020年 面积 18927 1726 688 21341
比重(%) 88.69% 8.09% 3.22% 100%
2006~2010年 面积增减 497 -96 -401 0
2011~2020年 面积增减 -191 592 -401 0
2006~2020年 面积增减 306 497 -802 0
(1)农用地
2005年太平镇农用地总规模 18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7.26 %;到2010年调整为191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9.58%,比基期年增加了497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189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8.69%,比基期年增加了306公顷。其中:
2005年耕地面积5086公顷,2010年调整为4981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105公顷;2020年调整为4876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210公顷。
2005年园地面积87公顷,2010年调整为169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82公顷;2020年调整为251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164公顷。
2005年林地面积12069公顷,2010年调整为12362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293公顷;2020年调整为12655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586公顷。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379公顷,2010年调整为1606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227公顷;2020年调整为1145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234公顷。
表3-2 农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指标 年份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它农
用地 合计
面积
2005 5086 87 12069 1379 18622
2010 4981 169 12362 1606 19119
2020 4876 251 12655 1145 18927
面积
增减 2006~2010 -105 82 293 227 497
2011~2020 -105 82 293 -461 -191
2006~2020 -210 164 586 -234 306
占农用地比例(%) 2005 27.31% 0.47% 64.81% 7.41% 100%
2010 26.05% 0.89% 64.66% 8.40% 100%
2020 25.76% 1.33% 66.86% 6.05% 100%
占总面积比例(%) 2005 23.83% 0.41% 56.55% 6.46% 87.26%
2010 23.34% 0.79% 57.93% 7.53% 89.58%
2020 22.85% 1.18% 59.30% 5.37% 88.69%
(2)建设用地
22005年建设用地12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76%;2010年调整为1134公顷,比2005年减少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31%;2020年调整为1726公顷,比2005年增加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09%。其中: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1043公顷, 2010年调整为849公顷,比2005年减少194公顷;2020年调整为1433公顷,比2005年增加390公顷。
2005年交通水利用地182公顷,2010年调整为279公顷,比2005年增加97公顷;2020年调整为286公顷,比2005年增加104公顷。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5公顷,2010年调整为6公顷,比2005年增加14公顷;2020年调整为8公顷,比2005年增加3公顷。
表3-3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指标 年份 城乡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面积 2005 1043 182 5 1230
2010 849 279 6 1134
2020 1433 286 8 1726
面积增减 2006~2010 -194 97 1 -96
2011~2020 584 7 2 592
2006~2020 390 104 3 497
占建设用地比例(%) 2005 84.81% 14.83% 0.37% 100%
2010 74.87% 24.60% 0.52% 100%
2020 82.99% 16.55% 0.46% 100%
占总面积比例(%) 2005 4.89% 0.85% 0.02% 5.76%
2010 3.98% 1.31% 0.03% 5.31%
2020 6.71% 1.34% 0.04% 8.09%
(3)未利用地
2005太平镇未利用地14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8%;2010年调整为10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0%,比2005年减少401公顷;2020年调整为6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2%,比2005年减少802公顷。
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2.1 农用地
规划期间,太平镇将对农用地布局进行合理的调整,对点状分散布局、生产率较低等利用不当的农用地按发展实际和农民意愿实行内部结构调整整合或变为其他类型用地,同时将其他类型用地适当开发复垦和整理为农用地,以进一步优化农用地布局,提高农用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规划到2020年,太平镇农用地基于其地形特点和优势,形成片区发展格局。其中,耕地主要分布在北坑村、马塘村、浦兴村、中南村等一带;园地主要分散分布在北坑村、石桐村和马岳等几个村;林地大片分布于太平镇西部。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位于东部,包括马塘村、年丰村、金门村、石洞村、大南村、南浦村、中南村、团结村等一带;在西部则集中在山心村和秦皇村内,更利于农业规模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实现。
3.2.2 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太平镇将进一步整合优化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更加注重土地利用布局的连贯性和协调性。通过对闲散用地整合、对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要适应城镇发展实际,做到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规模效益。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构成的建设用地面积共1230公顷,主要呈集群分布或间断式的带状分布,特别是工业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布局较破碎。
由于居民点的布局多为散点式,不方便村镇管理;工业用地布局不集中,不利于企业规模效益的实现。另一方面,产业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和城镇化发展对基础设施用地更讲究连贯性和实用。因此,规划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通过各类用地的整理合并,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率。城镇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沿着清四一级公路和龙湾工业大道两大交通要道布局,加强加大三大工业基地建设规模,增强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加大太平镇工业规模发展;农村居民点布局更加连贯紧凑,村容更整洁;交通水利用地发展迅速,主要分布在太平镇的秦皇村和龙湾村,与工业基地布局点、主要居民点和镇中心呈双核布局,使太平镇“两轴三区”发展格局更加明显。
3.2.3 未利用地
2005年,由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构成的未利用地面积共1490公顷,主要分布在南部的崩坑村。
随着土地开发复垦技术水平的提高,结合实际土地供需情况,太平镇将积极开发未利用地,为经济结构优化和村镇发展服务。规划到2020年,太平镇将对802公顷未利用地展开开发利用工作,主要区域是楼星村和石洞村,其次是山心村、秦皇村、马岳村、年丰村和天良村。
4 土地用途分区
4.1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规划的土地用途区。本区主要分布在东部平原区一带,其次在西部的山心村和秦皇村内,总面积480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22.53%。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2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成片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除已列入基本农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城镇村、独立建设等土地用途区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一般农地区。本区面积为1412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6.62%。使用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4.3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片状大面积分布在太平镇域内,总面积1271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59.60%。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4.4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171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80%。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5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946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4.43%。
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6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区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322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51%。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 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
5.1 耕地保护
5.1.1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将实施严格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各重大项目选址尽量少占耕地甚至不占耕地,保证规划期末太平镇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586公顷,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591公顷。
规划期内,适度开展耕地补充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增加耕地面积,将通过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改造的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增加耕地64公顷,通过对未利用地开发增加耕地50公顷,“三旧”用地改造工程可增加耕地43公顷,规划期间共补充耕地157公顷。
整个规划期内,全镇耕地数量保持动态平衡、质量不降低。
5.1.2 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规划期内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确保全镇耕地增产增收,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农业。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解决秋冬农田用水;扩建堤水工程;种地养地,科学施肥,培肥地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5.2 确定合理的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4380公顷,由上一轮规划的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优质园地和养殖水面,以及新调入的土壤肥力较好、远离污染区的耕地组成,其中上一轮基本农田范围内的优质园地147公顷,养殖水面48公顷。耕地4185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95.53%。
全镇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的北坑村、马塘村、浦兴村、南北村和中南村等。
5.3 管护措施
5.3.1 经济补偿
采取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改变种植业比较效益较低的弱势地位,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一是应当建立耕地保护奖励基金,根据耕地开发和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农业生产贡献率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按照一定的奖励标准,奖励给对耕地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和农民;二是应当完善区域性耕地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挂钩,使工业开发和农业生产能均等的享受财政奖励,使保护耕地同样得到经济实惠。
5.3.2 政策引导
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专项用于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重点是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力度,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积极推进农业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力度,特别是注重提高新增耕地的质量,使耕地占补平衡真正达到数量和质量并重。进一步加大对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等的治理力度,建设环境友好的耕地生态系统。
5.3.3 公众参与
依托网络、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耕地保护形势、耕地资源忧患意识、耕地保护成效、耕地保护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资源消耗、生态成本纳入政绩评定体系之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观念,在全社会树立起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5.3.4 监控监督
应加快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使其违法成本远超出现行征(占)地相关税费及补偿安置费用的总和,使耕地红线真正成为一条高压线。
6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6.1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全镇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175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8.22%。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6.2 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结合太平镇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趋势,在中心镇区建成区盈富工业基地和龙湾电镀基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对应的有条件建设区,全镇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20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09%。
有条件建设区的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6.3 限制建设区
太平镇的限制建设区是指除太平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主要包括规划期间拟改造为农用地的建设用地、现状的一般耕地、园地、林地、未利用地等。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19566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91.68%。限制建设区内要以保护为主,限制建设开发活动。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
(2)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经过实地勘察和资料比对,确认太平镇内没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或者水源保护区,因此没有划定禁止建设区。
7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太平镇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严格规范执行全镇的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具体是以现状的老城区为中心,分别沿清四一级公路和龙湾工业大道扩展,统筹建设发展旧城区、新城区和工业区,最终形成“两轴三区多组团”的发展结构。
7.1 工业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太平镇将进一步加快工业化进程,积极打造工业强镇,将新建或扩建以下重要工业项目:盈富工业基地、龙湾电镀基地、清远市固强化工有限公司、清远市金盛锆钛有限公司、宏全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清远立天纺织有限公司、威登制衣厂、龙湾环保示范基地、新富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太平大川塑胶厂、太平马岳工业项目等。
其中盈富工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增用地138公顷,占用耕地58公顷;龙湾电镀基地新增用地19公顷,占用耕地5公顷;太平马岳工业项目新增用地14公顷,占用耕地10公顷。
7.2 交通水利和能源用地
规划期间,全镇重点交通项目主要有清四一级公路扩建工程、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X369线太平至秦皇公路改造工程、龙湾工业大道、汕湛高速、清西大道扩建工程、佛-清-从高速、公路基层站场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等。
水利项目主要有黄岗围加固工程、迳口灌区改造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清新县清西围达标加固工程和秦皇围等建设项目。
能源项目主要有太平110kv龙湾变电站、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太平垃圾燃烧发电站和220KV西郊变电站。
7.3 城市建设项目
规划期间,太平镇将加大城镇美化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建宜居城市,增强城市魅力。因此,太平镇规划期内将积极开展以下城市建设项目:清新县太平污水处理厂、太平龙湾污水处理厂、太平商贸城、太平新区规划建设和太平镇文化广场等重点项目 。
7.4 其他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太平镇除了建设好以上重点项外,还将开展以下项目的建设,以进一步加强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社会事业项目有镇级卫生院改造、乡镇垃圾中转站、有线电视网络和太平镇中心小学;房地产项目有花塘房地产项目,位于南北村,新增用地31公顷,不占用耕地;旅游项目有金碧桃源天下旅游项目另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示范农田整治和补充耕地项目等农田项目,太平楼星花陂村生态公墓等建设项目。
8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8.1 土地整理
太平镇规划期内将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工作,将25度以下的低效园地山坡地整理成耕地,其中低效园地62公顷,低效山坡地2公顷,主要整理区在天良村、天塘村和南北村。
在实施整理工程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采科学的工程和生物措施,发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加大对部分25度以下低效园地山坡地的改造整理力度,提高土地产出效率,缓解耕地保护压力,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为了更好地实施整理计划,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保障:
(1)强化园地山坡地改造的规划管理。改造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2)强化资金投入,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参与。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以产业化为突破口,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参与园地山坡地改造工作。
规划至2020年,全镇开发整理25度以下低效园地坡地共64公顷,可补充耕地64公顷。
8.2 土地复垦
太平镇土地复垦项目主要有“三旧”改造的复垦项目和废弃特殊用地的复垦项目。
8.2.1 “三旧”用地复垦
“三旧”改造是指对旧村庄、旧厂房和旧城镇这三类低效建设用地进行整理。“三旧”改造既可以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同时又可以增加一定数量的耕地。
(1)旧村庄改造
对分散零星的居民点进行撤并整合。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的挂钩工作,将现有的分散的村民住宅逐步向城镇集聚;腾出土地不再作为非农建设用地,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调整作为生态绿地或其他农业用地,规划期内涉及撤并整理的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43公顷,将逐步在2011年以后实现,届时农村居民点整理可将全部用作耕地。主要位于北坑村、山心村和秦皇村,其次是郭屋村、龙湾村、车公洞村和石洞村等。
(2)旧厂房改造
撤消归并低效分散村级工业用地,以促进集约、高效用地。
改革开放至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实行城乡一体化战略,各村都规划开发了工业小区,这些工业小区由于布局分散,配套设施水平低下,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大部分属小五金、塑料、化工等低端高能耗产业,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为改变初级工业化“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局面,提出了走工业集约化发展之路,着手对村级工业小区进行规划搬迁、整合改造。本轮规划的编制将延续对分散的工业小区搬迁整合规划,由政府主导、以市场规律导向推进工业用地集约化发展,以达到明显提升土地利用率的目的。
规划期内逐步对石桐村、大南村和马岳村等分散的7公顷旧厂房进行搬迁整理,届时将全部用作林地。
(3)旧城镇改造
规划期内全镇可整理的旧城镇面积为3公顷,增加林地面积3公顷。
8.2.2 废弃特殊用地复垦
太平镇规划期内将对废弃特殊用地进行复垦,全镇将复垦废弃特殊用地5公顷,主要集中在山心村,复垦后增加5公顷的林地。
8.3 土地开发
规划期内,太平镇将采用各种技术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提高全镇土地利用率。整个规划期将开发50公顷未利用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50公顷。土地开发用地基本集中在楼星村,其次在石桐村、山心村、秦皇村、马岳村和年丰村等。
9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9.1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总目标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国土综合整治,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各区域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必须服从全区的总体利益,并建立在对区域有关生态和经济方面众多因素进行综合生态经济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各区域间的相互协作,对生态建设工程进行合理布局,实现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和长远化。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太平镇粮食稳产高产、产业兴旺发展的保证,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因此太平镇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视。但随着建设用地需求的不断加大,太平镇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导致自然生态系统面积在土地利用结构中所占比重变小,而人工系统中居民点、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面积比重却不断上升,由此必将导致生活污水、工业三废等的排放量加大、噪音和辐射污染加强,土壤环境、水环境、景观空间关系和生物多样性等也随之变化。
如果这种情况不在适度范围内,生态系统的失衡将妨碍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可能带来严重的生态灾难。相反自然环境的恶化会反过来制约经济尤其是农业和旅游经济的发展,甚者更长期困扰人群健康,对人类生活生存造成威胁,造成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重损失的局面。因此,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协调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有效促进人地复合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形成经济生态双赢局面,最终促进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
太平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发展,保证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此次规划将生态理念贯穿于规划修编与实施的始终,以制定出更为科学可行的“绿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规划将保证一定的生态用地保护规模,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的建设和生态源区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建设,确保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过程的有序、功能的高效以及生态系统的连通,确保实现区域发展与生态空间安全体系的协调,以形成保证太平镇生态空间安全格局的生态网架。
9.2 土地生态规划建设
土地是各种陆地生态系统的载体,也是引起生态变化环境变化的最重要因子。土地利用结构和水平的变化可以引起各类生态系统类型、面积以及空间布局的变化。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直接影响生态系统所提供服务的种类和强度,但由于这些服务大多为公益性的,间接影响人类经济生活,所以短期内尚无法通过市场反映出来。
9.2.1 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
基础性生态用地是指在合理利用条件下能够直接或间接改良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区域人地关系(如改良气候、提高土地质量、减少水土流失、增强蓄调水能力等)的用地类型,包括林地、水面、未利用地的一部分等。规划期间,太平镇将进一步加大对天然林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视,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滩涂等生态地类,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和湿地等的开发利用,稳定镇域内生态用地的规模与结构比例,并统筹生态用地布局,切实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在土地利用结构方面,太平镇确保基础性生态用地规模得到稳定发展,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规划到2020年,太平镇农用地面积达18927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88.69 %,比2005年增加306公顷;耕地面积为487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2.85%;园地面积为251公顷,占全镇总土地面积1.18%;林地面积为126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30%;其他农用地为114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5.37%。建设用地17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9%。未利用地6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2%。农用地数量有所增加,结构合理,实现了生态用地的动态平衡。
为稳定生态用地的发展,太平镇在规划期内将继续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深挖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潜力,对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采取占一补一策略,实现农用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共补充耕地156.58公顷,有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稳定生态用地数量和质量。
规划期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586公顷,占全镇总面积21.49%;基本农田面积43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480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22.53%;林业用地区面积为1271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59.60%。耕地、基本农田和林地区等生态用地保护情况良好,且与建设用地布局协调。
9.2.2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带给当地人们福利改善、出行方便、运输快捷、收入增加、信息畅通、思想解放等方面的深刻影响外,也会带来诸如侵占农田、水土流失、拆迁及噪声扰民、生态分割、野生动物生境破坏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清四公路、龙湾工业大道等对太平镇经济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促进了太平镇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使太平镇迅速融入区域经济体系范畴。与此同时,还将促进土地资源结构的整合,全面提升土地资源价值和城镇整体价值水平。如清四公路方向正是太平镇城镇发展的主轴,对沿路产业布局起聚集和连接作用,影响了新城区的组团式分布发展。
这些基础设施作为区域社会经济联系的纽带,同时也是区域生态廊道。如果一味依附高速公路发展产业,而缺乏对生态环境有效的控制,那么结果导致以牺牲环境质量和生态多样性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太平镇在大力发展工业的同时必须注重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配合清新县创建“旅游强县”的建设工作。在发展产业经济特别是工业的时候,应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总的来看,待建及已建的公路从镇内经过,这将为太平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契机。可利用高速公路提供的便利条件进行城镇功能、产业类型和土地结构的全面调整,努力使自身的功能向区域化功能分工靠拢,择机扩大太平镇经济规模,带动太平镇地区的经济发展与产业发展。
9.3 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
为做好预防和减少规划实施中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太平镇将综合采取合理的政策、管理和技术等措施,协调生态环境和人口、经济、社会间的协调发展。
在经济生产和人们生活工作中,应做到:
9.3.1保证生态型用地,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要协调生态环境,重点是保证一定量的生态型用地(包括林地、水面及未利用地的一部分等),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生态保护区,谨慎开发未利用地,提高土地质量,增强蓄水调水能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
在土地利用管理中,应因地制宜地调整各类用地格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严格控制非生态型用地占用基础性生态用地,也不能单纯为保证耕地数量而盲目转变农用地中的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用途,要协调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等的比重关系。因为相对耕地而言,林地、水域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的影响相对较小,对生态环境具有更重要的调节作用。太平镇林地等生态资源丰富,应大力支持天然林保护建设和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做好护林环保措施,必要时可通过封山育林等措施来修复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大力保护和恢复水环境的自然生态,推进自然生态型河道的建设;加强绿化建设,为生物提供更多的生存空间,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9.3.2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防止工业污染和其他公害
在建设用地利用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应注重绿化建设,保护绿地。合理调整乡镇企业用地布局,鼓励其向工业基地集中布局,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乡镇企业的规模效益。同时,在招商引资时应避免低能高耗工业的入驻,促进产业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三废处理自觉性,并在技术、资金上予以一定支持;加强对低效建设用地的整理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
另外,相关部门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奖罚机制,以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准,综合采取经济、政治和技术手段,实行标准化管理。可通过税费优惠、技术帮扶等奖励政策,提高企业的环保积极性;另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工业生产中的三废排放和生活排污、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监管好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利用,尽量减少旅游用地开发以及旅游观光过程中旅客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严格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9.3.3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针对不同分区,切实制定差异化的区域政策,因地制宜地改善生态环境。
对于允许建设区,要引导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
对于有条件建设区,要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其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真正适应本镇经济发展趋势和实现生态保护。
至于限制建设区,要重点增强对其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支持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缓解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状况;引导限制建设区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坚持保护优先,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
9.3.4加强环保意识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全民工程,因此应当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可以通过媒体公益广告、告示牌、宣传册子、会议学习、学校教育等方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从点滴做起,相互监督,积极举报生态破坏和污染行为,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10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
10.1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围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体系。继续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考核,稳定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责任,逐地块落实到乡、村、组具体负责人,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进一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行先补后占,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加强对补偿耕地的检查和验收,强调耕地数量与质量保护并重。
10.2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鼓励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鼓励利用未利用地,鼓励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积极探索改革农民建房节约集约用地的新办法,通过旧村改造、集中连片建房、节地挖潜等有效途径切实解决“空心村”、一户多宅等土地浪费问题;统筹城乡用地,积极实施农村居民点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政策,推动农村居民点整理。
10.3 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
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清新县太平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严格限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活动保障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10.4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以土地利用分区为基础,规定各用途区的主导、鼓励、控制和禁止用途,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农用地转用受规划约束和指导,必须符合规划确定的用途方向,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服从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方向,遵循农用地为主、耕地优先的原则。
10.5 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规划的动态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其实施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处理的信息量大、数据关联复杂,从基本图件的制作、各类数据的提取、资料的使用与归档到日常的管理等工作都相当繁琐。没有现代技术体系的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就存在困难。运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落实各项监督措施,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规划落到实处。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的建设,为包括太平镇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公众、土地需求方或使用方、新闻媒体等在内的各方建立起一个高效的监督、监管、沟通和参与的平台;使土地管理部门能够实时跟踪、掌控各区域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适时进行管理和调控,从根本上改进土地利用监管的水平,提高管理效率。
10.6 建立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强化公众监督职能
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让公众真正成为规划的主体,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协调功能,为规划提供信息和资料,以此作为政府和公众沟通的渠道,提供他们发表意见的途径和空间。让政府理解公众的意图,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务求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沟通。公众参与主要起着弥补政府、规划专家考虑不周的作用,使得规划方案更完善。
继续推行和完善规划公示制度。采用电视、报纸和正式的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便于各利益人了解规划背景、发展方向与区域布局等。
建立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将规划的内容、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以及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构等向公众公开,同时,要建立专门的途径接受与处理公众的反馈意见,并将这些意见及时传递到决策者手中,实现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10.7 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
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按照全国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积极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法律法规;重点抓好全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6•25”土地日宣传等工作,切实提高全民的国土资源法律意识。
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通过扎实开展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违法违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执法监察,保障规划的依法实施。
附 表
附表1 太平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 基期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
指标
耕地保有量 5086 4800 4772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4287 4380 4380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230 1134 1726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043 849 1433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67 272 484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187 285 293 预期性
增量
指标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18 / 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12 /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23 / 约束性
附表2 太平镇基本农田结构分解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名称 耕地 园地 养殖水面 小计
北坑村 294 67 8 370
车公洞村 73 0 0 73
大楼村 149 0 0 149
大南村 75 0 0 75
郭屋村 89 0 0 89
金门村 155 7 4 166
龙湾村 198 0 0 198
楼星村 135 0 0 135
马塘村 488 13 0 502
马岳村 75 3 0 78
南北村 236 5 28 269
南蒲村 71 0 0 71
年丰村 232 0 0 232
蒲兴村 290 0 0 290
秦皇村 204 0 0 204
沙塘村 31 0 0 31
山心村 169 0 0 169
石桐村 158 52 8 218
天良村 192 0 0 192
天塘村 159 0 0 159
团结村 409 0 0 409
中南村 299 0 0 299
合计 4184 147 48 4380
附表3 太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基期年 近期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21341 100.00% 21341 100.00% 21341 100.00% 0
农用地 合计 18622 87.26% 19119 89.58% 18927 88.69% 305
耕地 5086 23.83% 4981 23.34% 4876 22.85% -210
园地 87 0.41% 169 0.79% 251 1.18% 164
林地 12069 56.55% 12362 57.93% 12655 59.30% 586
其他农用地 1379 6.46% 1606 7.53% 1145 5.37% -234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合计 1043 4.89% 849 3.98% 1433 6.71% 390
城镇用地 108 0.51% 127 0.59% 171 0.80% 63
农村居民点 876 4.10% 577 2.70% 949 4.45% 73
采矿用地 6 0.03% 6 0.03% 6 0.03% 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53 0.25% 139 0.65% 307 1.44% 254
交通水利用地 182 0.85% 279 1.31% 286 1.34% 104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5 0.02% 6 0.03% 8 0.04% 3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 0.00% 0 0.00% 0 0.00% 0
特殊用地 5 0.02% 6 0.03% 8 0.04% 3
建设用地合计 1230 5.76% 1134 5.31% 1726 8.09% 496
未利用地 1490 6.98% 1089 5.10% 688 3.22% -802
附表4 太平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项目
期限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
增加合计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其他 减少合计 建设占用 灾毁 其他
近期规划 63.84 63.84 10.71 10.71 53.13
远期规划 91.75 43.22 49.53 148.71 148.71 -55.96
年均增减 12.76 4.32 4.95 10.628
规划期合计 156.58 63.84 43.22 49.53 159.42 159.42 0 0 -2.83
附表5 太平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项 目 2006年-2010年 2011年-2020年 规划期间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合计 耕地 非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88.51 55.44 33.08 226.29 99.95 126.34 314.80 155.38 159.42
1、城镇 7.00 6.06 0.94 7.00 6.06 0.94
2、农村居民点 19.38 17.98 1.40 45.22 41.94 3.28 64.60 59.92 4.68
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62.13 31.40 30.73 181.07 58.00 123.06 243.20 89.40 153.80
二、交通水利用地 10.46 4.88 5.58 2.60 0.75 1.85 13.06 5.63 7.43
1、公路 10.46 4.88 5.58 0.00 10.46 4.88 5.58
2、水工建筑物用地 2.60 0.75 1.85 2.60 0.75 1.85
三、其他建设用地
总计 98.97 60.32 38.66 228.89 100.70 128.19 327.86 161.01 166.85
平均每年占地 19.79 12.06 7.73 22.89 10.07 12.82 21.86 10.73 11.12
附表6 太平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项目 耕地 园地 林地 合计
1、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 未利用地开发 49.53 49.53
2、土地整理(如农村居民点、工矿、农田等用地整理) 25度以下园地整理 62.28 62.28
25度以下山坡地整理 1.55 1.55
3、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旧城镇 2.81 2.81
旧村庄 43.22 43.22
旧厂房 6.83 6.83
废弃特殊用地 4.81 4.81
合 计 156.58 14.45 171.03
附表7 太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所在
村(镇)
合计 占耕地 占非
耕地
1、能源 太平110KV龙湾变电站 新建 2006-2010 1.00 1.00 0.00 楼星村
清远抽水蓄能电站 新建 2006-2020
220kV西郊变电站 新建 2006-2020
太平垃圾燃烧发电站 新建 2006-2020
2、交通 清四一级公路扩建工程 改建 2011-2015 5.39 2.65 2.74 大南村、南蒲村、蒲兴村、沙塘村、龙湾村、马岳村、年丰村
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 改建 2009-2012
公路基层站场建设 新建 2006-2020
清西通自然村道路硬底化工程 改建 2006-2020
汕湛高速 新建 2006-2020
佛-清-从高速 新建 2006-2020
X369线太平至秦皇公路改建工程 改建 2017-2020
龙湾工业大道 新建 2006-2010 3.30 2.70 0.61 楼星村、龙湾村、大楼村、南蒲村、沙塘村
清西大道扩建工程 扩建 2006-2020
农村公路建设 新建 2006-2020
3、水利 黄岗围加固工程 改建 2011-2015 0.62 0.48 0.14 南北村、楼星村
迳口灌区改造工程 改建 2006-2020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改建 2006-2020
清新县清西围达标加固工程 改建 2006-2020
秦皇围 改建 2006-2020
4、工业项目 盈富工业基地 新建 2006-2015 138.02 58.29 79.73 北坑村、马岳村、年丰村、石桐村
龙湾电镀基地 新建 2011-2020 18.33 5.47 12.86 楼星村
塑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清远市固强化工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所在
村(镇)
合计 占耕地 占非
耕地
4、工业项目 清远市金盛锆钛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宏全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清远立天纺织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威登制衣厂 新建 2006-2020
龙湾环保示范基地 新建 2006-2020
新富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新建 2006-2020
太平马岳工业项目 新建 2006-2010 13.52 10.36 3.16 马岳村、天良村、天塘村
太平大川塑胶厂 新建 2006-2010
5、社会事业项目 镇级卫生院改造 改建 2006-2020
乡镇垃圾中转站 新建 2006-2020
有线电视网络 新建 2006-2020
清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新建 2006-2020
太平镇中心小学 新建 2011-2020
6、旅游项目 金碧桃源天下旅游项目 新建 2006-2020
7、房地产项目 花塘房地产 新建 2006-2010 31.15 0.00 31.15 南北村
8、
农田项目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 新建 2006-2020
示范农田整治 新建 2006-2020
补充耕地项目 新建 2006-2020
9、生态公墓 太平镇楼星花陂村生态公墓 新建 2006-2020
10、城市建设项目 清新县太平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06-2010 3.29 0.35 2.94 团结村、马岳村
太平龙湾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06-2020
太平商贸城 新建 2006-2020
太平新区规划建设 新建 2006-2020
太平镇文化广场 新建 2006-2020
总计 214.62 81.29 133.32
附表8 太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区类型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建设用地区 其他用地
单位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北坑村 394.20 8.20% 126.13 8.93% 1018.49 8.01% 0.00 0.00% 53.86 5.70% 14.70 4.57% 122.56 12.76%
车公洞村 95.57 1.99% 3.88 0.27% 1107.02 8.70% 0.00 0.00% 6.30 0.67% 0.02 0.01% 188.99 19.66%
大楼村 157.32 3.27% 18.70 1.32% 10.40 0.08% 1.96 1.14% 36.90 3.90% 16.15 5.02% 14.23 1.48%
大南村 87.05 1.81% 61.22 4.33% 10.74 0.08% 0.00 0.00% 24.93 2.64% 16.71 5.19% 13.10 1.36%
郭屋村 112.18 2.33% 12.63 0.89% 843.54 6.63% 0.45 0.26% 10.21 1.08% 0.28 0.09% 17.34 1.80%
金门村 185.94 3.87% 28.38 2.01% 6.24 0.05% 5.59 3.26% 38.22 4.04% 0.00 0.00% 10.66 1.11%
龙湾村 223.91 4.66% 146.93 10.40% 1699.14 13.36% 19.31 11.26% 94.75 10.02% 21.17 6.58% 145.79 15.17%
楼星村 159.48 3.32% 103.74 7.35% 78.83 0.62% 27.56 16.07% 30.97 3.27% 5.71 1.77% 32.15 3.34%
马塘村 523.73 10.89% 79.74 5.65% 38.85 0.31% 0.86 0.50% 82.88 8.76% 0.44 0.14% 17.09 1.78%
马岳村 93.05 1.93% 163.21 11.56% 30.88 0.24% 22.50 13.12% 61.58 6.51% 113.40 35.23% 28.54 2.97%
南北村 265.84 5.53% 129.17 9.15% 28.24 0.22% 0.00 0.00% 37.03 3.92% 32.23 10.01% 45.22 4.70%
南蒲村 75.37 1.57% 43.62 3.09% 3.54 0.03% 2.19 1.28% 38.38 4.06% 2.99 0.93% 10.06 1.05%
年丰村 260.90 5.43% 101.76 7.21% 23.57 0.19% 1.24 0.72% 50.10 5.30% 11.31 3.52% 28.20 2.93%
蒲兴村 301.09 6.26% 6.03 0.43% 3.42 0.03% 0.00 0.00% 32.42 3.43% 2.67 0.83% 11.53 1.20%
秦皇村 260.94 5.43% 25.12 1.78% 4272.58 33.59% 0.32 0.19% 29.44 3.11% 0.83 0.26% 150.35 15.64%
沙塘村 32.49 0.68% 73.53 5.21% 3.81 0.03% 74.82 43.64% 50.33 5.32% 12.86 4.00% 10.21 1.06%
山心村 210.59 4.38% 15.93 1.13% 2771.01 21.79% 0.00 0.00% 20.76 2.20% 3.54 1.10% 57.27 5.96%
石桐村 207.90 4.32% 31.15 2.21% 61.00 0.48% 0.81 0.47% 58.20 6.15% 27.33 8.49% 25.20 2.62%
天良村 232.06 4.83% 97.68 6.92% 362.84 2.85% 0.00 0.00% 53.55 5.66% 19.79 6.15% 5.45 0.57%
天塘村 196.66 4.09% 28.35 2.01% 319.20 2.51% 13.85 8.08% 47.83 5.06% 10.11 3.14% 11.39 1.18%
团结村 425.16 8.84% 103.14 7.30% 16.82 0.13% 0.00 0.00% 57.56 6.09% 4.22 1.31% 6.21 0.65%
中南村 307.68 6.40% 12.31 0.87% 9.16 0.07% 0.00 0.00% 29.42 3.11% 5.40 1.68% 12.24 1.27%
合计 4809.12 100.00% 1412.36 100.00% ######## 100.00% 171.44 100.00% 945.62 100.00% 321.85 100.00% 961.29 100.00%
附表9 太平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规划基期面积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期内减少 期内增加 净增减 规划目标年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建制镇 农村居民点 采矿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土地总面积 21341 18622 18622 87 12069 1379 1230 876 876 6 53 182 5 1490 21341
农用地 小计 18622 31782 18318 91 12228 1145 376 39 81 1 211 40 3 0 32158 32463 306 18927
耕地 5086 18413 18242 50 121 0 209 15 71 1 95 25 2 0 18622 18411 -210 4876
园地 87 61 52 7 2 0 26 0 1 0 25 0 0 0 87 252 164 251
林地 12069 12028 4 0 12023 0 42 18 1 0 22 0 0 0 12069 12655 586 12655
其他农用地 1379 1281 20 34 82 1145 98 6 8 1 69 14 1 0 1379 1145 -234 1145
建设用地 小计 1230 76 43 0 32 0 1924 872 829 2 38 183 0 1999 2496 496 1726
建制镇 108 3 0 0 3 0 873 872 0 0 0 0 0 0 876 938 63 171
农村居民点 876 43 43 0 0 0 832 0 829 0 3 1 0 0 876 949 73 949
采矿用地 6 4 0 0 4 0 2 0 0 2 0 0 0 0 6 6 0 6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53 21 0 0 21 0 33 0 0 0 32 1 0 0 53 307 253 307
交通水利用地 182 0 0 0 0 0 182 0 0 0 1 181 0 0 182 286 104 286
其他建设用地 5 5 0 0 5 0 2 0 0 0 2 0 0 0 7 10 3 8
未利用地 1490 606 50 161 395 0 196 27 38 3 58 63 7 688 1490 688 -802 688
期内增加 32463 18411 252 12655 1145 2496 938 949 6 307 286 10 688
说 明 书
1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1.1 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
1.1.1 耕地保护目标实施情况
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太平镇2005年耕地现状数比上一轮划定的耕地保有量多,说明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得到了很好地完成。
上轮规划(1997-2010年)划定的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上级下达任务得到了很好地完成。
1.1.2 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实施情况
至2005年,太平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30公顷,且各种建设用地均没有超出上轮规划中的下达指标。
1.2 上轮规划取得成效分析
1.2.1 经济效益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太平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适应了建设发展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太平镇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保障了全镇GDP快速增长。全镇GDP从1997年的2.03亿元增加到22.9亿元,第一产业GDP从70.58万元增加到2.7亿元,农业得到长足发展,农民人均收入从1997年的2320元增加到2005年的4006元,农民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第二产业GDP从1.32亿元增加到15.3亿元,工业发展迅速。第三产业GDP从最初的不具规模增加到2005年的4.9亿元,地方经济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期。上轮规划实施的八年是太平镇历史上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之一,尤其是工业的发展在加快太平镇非农产业发展、建设工业重镇方面做出很大贡献。
1.2.2 耕地占补平衡
上一轮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耕地保护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设立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政策和鼓励农民自行开发未利用地等方针政策彻底改变了耕地只占不补的被动局面。
1.2.3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得到切实的加强
上轮规划的实施,把国家关于土地利用的政策方针和管理的基本原则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方案中,解决了长期以来在管理实践中土地利用的基本国策难以具体落实的突出问题,做到了政策方针明确,阶段目标清晰,规划依据具体,管制规则有力。对土地用途的管制方向以规划方案的规定为标准,对土地用途的变化管理以管制规则为依据,不仅解决了土地利用管理依据的问题,并且确立了土地规划在土地利用控制中的强势地位,使土地利用管理的力度大大加强。现在,国土部门才能真正的以规划为依据,以用途管制为手段,加强土地利用管理这一土地管理的核心地位。
1.2.4 土地利用程度提高
太平镇土地开发利用率和单位土地产量和产值在1997年基础上有了提高。全镇土地利用率从1997年的93.02%提高到2005年的96.43%。另外,通过积极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在补充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也通过田林路沟渠综合整治,大大提高了土地质量和产出率,对于土地(壤)资源保护起到相当好的作用。
1.3 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近年的土地利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耕地保护得到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已成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然而,无论就编制或实施而言,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问题。
1.3.1 规划目标单一,与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不相适应
上轮规划编制以耕地保护为核心,遵循以有限供给制约建设用地需求的原则,对耕地保护强调较多,对正常建设用地需求考虑不充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生产条件改善重视不够,与社会经济发展所要求的提供全面的土地保障有一定的距离,导致了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制约了规划作用的充分发挥。
1.3.2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不够合理
太平镇基本农田保护率偏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建设用地空间的扩展,同时在分解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时,采取了一刀切的简单处理办法,对发展较快的乡镇考虑不足,导致部分用地量大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明显偏高,新增建设用地布局缺乏空间,耕地保护与建设发展用地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
1.3.3 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衔接程度不够
按国家规定,上一轮规划注重了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尤其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严格审核,落实了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但是由于土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分属不同的体系,行业政策与管理方式难以协调和衔接,规划之间统筹协调的机制尚未形成,各相关规划更多体现为部门规划,土地规划对各业的统筹能力偏弱,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力度不够,有的甚至存在突出的矛盾。
2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2.1 经济转型期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的矛盾凸现期。随着人口高峰、工业化高峰和城镇化高峰的相继逼近,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因此迫切需要转变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融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之中,推动我国走上又好又快、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据此,如何通过更为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的形成,是当前以及今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难题。
2.2 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必须转变土地粗放利用方式,严格保护耕地等战略资源,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用地,统筹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之间以及区域之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2.3 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需求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为太平镇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促进了太平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一轮规划期内,太平镇社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镇化进程大大加快,上轮规划确定的指标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迫切需要在新的形势下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之间以及区域之间的统筹协调发展。
3 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太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修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和国家国土资源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开展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文件,在《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指导下进行的。
太平镇规划修编工作大体上可以分为准备阶段、资料收集和整理阶段、综合协调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3.1 准备阶段
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范围,明确工作的目的及意义,制定工作与技术方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规划修编工作;召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制定收集资料的目录,规划资料初步收集等。
3.2 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阶段
到镇各相关部门收集规划修编所需资料;召开镇主管领导与国土所负责人参加的规划修编座谈会;全镇范围实地调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汇编及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
3.3 综合协调平衡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结合县级规划确定的太平镇各项指标和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规划草案,进行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综合协调各业用地需求,形成规划送审方案。
3.4 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召开评审会,聘请专家,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镇级规划数据库进行验收,数据库通过验收后,由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对镇级土地利用规划成果进行评审和验收;最后按法律规定上报清新县人民政府批准。
4 规划的指标思想和原则
4.1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出发点,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用地控制指标为约束,以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转变粗放的用地方式,既要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支撑和服务,又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4.2 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业、各区域用地,落实规划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4)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与相关部门规划充分协调衔接。
(6)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相结合。
5 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说明
5.1 主要社会经济基础数据说明
人口数据:由于太平镇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伴随城镇和产业的发展,必然出现人口增长的趋势,对暂住人口的吸引作用更强,在统计太平镇现状人口时,采取了常住总人口的统计口径,规划采用的人口数据来源于县公安局。2005年,全镇总人口为80186人,其中常住人口63840人,城镇人口4351人,农村人口57584人。
其他社会经济数据:本规划采用的社会经济数据均来自清新县统计局。2005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22.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8558元,固定资产投资为42000万元,工业总产值15.3亿元。
5.2 土地基础数据说明
本次规划修编,主要以两套土地调查数据作为修编的基础参考数据。一套为2005年太平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这套数据是以清新县1992年第一次土地利用详查获得的数据为基础,经过历年变更得到全县2005年的土地利用数据,再分解至太平镇。另一套是2005年太平镇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这套数据是以清新县2004年开展的全县范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获得的数据为基础,经过土地利用变更得到全县2005年的土地利用数据,再分解至太平镇。而本次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的基数,则是以2005年的土地利用变更详查数据为准,更新数据作为参考。
由于统计口径、政策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太平镇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数与更新调查数据有比较大的出入。如表5-1所示,2005年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更新数超过变更数203公顷,除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外,独立工矿、特殊用地、交通运输与水利设施用地的更新数均超出土地利用变更数,而农用地面积由于统计口径等原因的不同,更新调查数据小于变更数,两者差值为517公顷。基于此原因,在今后规划要求做到图数一致的情况下,太平镇建设用地新增规模必定有所缩减。
表5-1 太平镇2005年变更数与更新数对比表 单位:公顷
类别 变更数 更新数 变更数-更新数
农
用
地 耕地 5086 4921 165
园地 87 314 -227
林地 12069 12676 -607
其他农用地 1379 1228 151
合计 18622 19139 -517
建
设
用
地 建制镇 108 137 -29
农村居民点 876 930 -54
采矿用地 6 10 -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53 63 -10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182 278 -96
其他建设用地 5 15 -10
合计 1230 1433 -203
未利用地 合计 1490 770 720
资料来源:清新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2005年笔架山林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
6 土地利用现状
6.1农用地
由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构成的农用地面积共计18622公顷(牧草地为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26%。其中,耕地占27.31%,园地占0.46%,林地占64.81%,其他农用地占7.40%。
(1)耕地:包括灌溉水田、旱地与菜地,面积为5086公顷,占农用地的27.31%。 (2)园地:面积为87公顷,占农用地的0.46%。
(3)林地:全部为有林地,面积为12069公顷,占农用地的64.81%。
(4)其他农用地:包括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晒谷场用地,面积为1379公顷,占农用地的7.40%。
6.2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构成的建设用地面积共12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4.89%,交通水利用地占0.85%,其他用地占0.02%。
(1)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104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4.79%。其中建制镇10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0.35%;农村居民点87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3.95%;采矿用地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0.58%;其他独立工矿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12%。
(2)交通水利用地:包括公路用地和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18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4.82%。
(3)其他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面积为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37%。
6.3 未利用地
由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构成的未利用地面积共14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8%。
7 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
太平镇是清新县西南部物资集散中心之一,又是清新县西南部工业重镇。其有着良好的区位条件和经济基础。近年来,地方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额都稳步提高,城镇人口也在稳步增长;此外,随着太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农村劳动力人口转移,城乡用地需求迅速加大。
规划期内,太平镇将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在规划存量土地进行充分挖掘,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合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的思路,以建设“工业强镇、清远名镇”为目标,实施“工业带动、城镇推动、科教强镇、协调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产业升级、自主创新,全面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切实把太平镇打造成现代文明城镇。
7.1农用地供需情况
太平镇农业资源丰富,农业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要调节好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等之间的矛盾,协调各类用地发展,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土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的现象严重,加上农用地的利用不合理导致用地效益较低,农用地供需情况相对较严峻。因此,规划期内太平镇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严格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复垦开发耕地挂钩,以实现耕地在控制指标内动态平衡,保证农业用地,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实现太平镇农业增产增收和特色农业的发展。
规划期内,太平镇将按照各个村的地质地理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用地量和用地类型,实现农业各种用地结构的动态平衡;同时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等途径,改造其他类型用地为农用地,较好地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力求让规划期内农用地供需达到基本平衡,实现全镇耕地数量的动态平衡,质量不降低。
7.2建设用地
近年来,太平经济持续又好又快增长。新一期规划将以工业经济建设为重点,积极引进外来投资工业项目,优化太平镇工业布局,同时适当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满足交通、水利、旅游等各方面用地需求;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功能设施建设为重点,抓好路网、水网和通讯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创建后花园城镇。
7.2.1城乡建设用地
太平镇是清新县西南部物资集散中心之一,也是工业重镇。近年来,地方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年均增长40%,90%和50%,城镇人口也在稳步增长;此外,随着太平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农村劳动力人口转移,城乡用地需求迅速加大。
规划期内,太平镇建设用地需求集中在城乡发展上,具体为镇区发展用地、新增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工业发展项目用地、社会事业项目等 ,其中工业发展项目主要有:盈富工业基地、威登制衣厂、太平07第三批次、太平马岳工业项目、清蓄储备用地(独立工矿)、龙湾环保示范基地等。
由此可见,太平城乡建设用地需求的量和质方面的要求都比较高。
为适应太平经济发展的加快和人口迁入等的用地需求,规划期末,本区面积1433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6.71%,其中建制镇用地将从2005年的108公顷上升到2010年的127公顷,2020年为171公顷,发展平稳上升;农村居民点用地将从2005年的876公顷调低到2010年的577公顷,2020年再上升为949公顷,在动态中保持总体上升;采矿用地数量基本没有变化;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将从2005年的53公顷上升到2010年的139公顷,2020年为307公顷。
太平镇将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要求,搞好中心村规划,鼓励分散村庄逐步向中心村集中;另外,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旧宅基地进行开发建设,改造空心村,提倡建楼房,节约用地,确需扩大用地的,应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7.2.2 交通水利用地
优越的区位条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工业、商业等的集聚和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交通的通达程度。太平镇要扩宽工业发展范围和实现规模效益,就必须加强村镇公路的通达工程建设,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期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将增加104公顷,总面积为286公顷。重点交通水利项目主要有清四一级公路扩建工程、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X369线太平至秦皇公路改造工程、龙湾工业大道、黄岗围和秦皇围等建设项目;能源项目主要有太平110kv龙湾变电站、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和220KV西郊变电站等。
7.2.3其他建设用地
太平镇作为工业重镇、农业特色镇,对旅游用地、特殊用地等其他建设用地需求不大。规划期内特殊用地将增加3公顷,到2020年达到8公顷,主要用于太平镇楼星花陂村生态公墓等项目建设。
7.3未利用地
随着城镇化发展,各类生产生活用地量需求不断增大,人们逐渐关注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开发工作受到重视以及开发技术的提高,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量在逐年加大。规划期间,太平镇将对802公顷未利用地进行开发,适当提高土地利用率,合理满足用地需求。届时,太平镇未用地面积为688公顷。
8 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
8.1 社会经济指标的确定
8.1.1 人口指标
本规划的人口数采用人口增长法、指数预测法和灰色系统预测GM(1.1)人口模型对太平镇的总人口数进行预测。
(1)人口增长法
传统的人口自然增长法的公式为:
P (t)=P (t0)×(1+r)(t-t0)+Q (t)
上式中,P(t)为规划年人口数;P(t0)为基期年人口数;r为人口年均增长率;Q(t)为人口机械增长量。
根据1997~2005年太平镇总人口变动情况,将确定的各因子带入公式,计算出预测年份的人口数。通过利用人口增长法进行规划期的人口预测,可以得到 2010年全镇总人口为65532人,2020年总人口为72304人。
(2)指数预测法
采用指数模型y=aebx能较好地体现出太平镇近期的高速发展的人口增长,故本轮规划中采取指数预测法对未来人口数进行预测。指数模型中, x为预测年份,a、b为参数,y为规划年份人口总数。在总结分析1997~2007年太平镇人口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得到指数模型的计算方程。
利用该模型进行计算,可得全镇2010年总人口为65467人,2020年为672352人。
(3)灰色系统预测GM(1.1)人口预测模型
1997年以来,太平镇人口发展的规律性不十分强,人口自然增长率不稳定。另外,由于受到城市人口迁移政策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太平镇人口的变化更具复杂性,可以将太平镇人口增长看作是一个灰色系统,适合用灰色系统GM(1.1)来进行预测人口的预测。
利用灰色系统预测GM(1.1)模型计算太平镇规划期内的人口数,得到太平镇2010年总人口为65531人,2020年总人口77292人。
(4)人口指标的最终确定
以上方法预测得到的人口数各不同,同时考虑太平镇人口数据的波动性和经济发展因素对人口增长的影响,对三种方法所得结果赋予一定权重,对预测结果进行调整,确定本轮规划采用2010年65512人,2020年73815人作为规划依据。
8.1.2 城镇化水平
(1)联合国法(URGD法)
这种方法是联合国人口司推荐的用于预测世界各国城市人口的方法,简称为URGD法(Urban-RuralGrowthDifference)。
URGD法是根据已知的两次统计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求取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假设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在预测期内保持不变,则外推可求得预测期末的城镇人口比重。
由于联合国法最初是用于预测国家级别的城市化水平的,后来广泛用于各种级别的城市化水平预测。本轮规划预测采用可信度较高的公安局提供的太平镇1997年到2005年人口统计资料作为基础数据。将这些数据代入相关公式,并参考清新县城总体规划,得到2010年城镇化水平为22%,2020年为24.40%。
(2)自然增长法
利用自然增长法对城镇化水平进行预测,得到2010年太平镇的城镇化水平为28.26%,2020年为33.71%。
(3)修正预测结果
城镇是一个社会大系统,一个因素的变动会引起其他众多因素的连锁反应,运用一般方法很难对此作出全面正确的分析和估计。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在规划预测时未能把人口过程、城镇化过程和经济发展过程连结在一起,构成一个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系统,以其对城镇化水平作出准确的预测。
因此,采用这两种方法的平均值作为太平镇的规划期城镇化率,即太平镇2010年的城镇化水平为25.13%,2020年提高到29.05%。
综合分析以上方法的预测结果,最后确定2010年太平镇城镇人口为16463人,农村人口为49069 人。2020年全镇城镇人口为21446 人,农村人口为50858人。
8.1.3 地区生产总值
本预测结合采用静态规模预测法和趋势预测法,最后得到太平镇2010年的地区生产总值为19.81亿,2020年为98.73亿。
8.1.4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近年来,不断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对太平镇经济增长起了推动作用。高强度的投资,有力支撑了太平镇的经济增长,推动了乡镇建设的步伐,强化了乡镇基础设施的发展。
本规划使用自然增长法与多项式拟合法作出预测,得到2010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为8.24亿元,2020年为25.44亿元。
8.2 建设用地规模
采用科学方法预测未来太平镇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为规划修编制定科学的建设用地供给指标,同时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做到既保证经济发展又切实保护耕地。
城乡建设用地需求预测是土地需求量预测的一部分,本预测主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各部门人均用地指标,按照城乡用地结构优化的原则,结合太平镇的实际情况,按照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要求,确定合理的人均用地指标,运用适当方法对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进行分类预测,最后对各类用地进行累加,得出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测结果。
本预测采用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并采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中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
城镇工矿用地增长受各种经济和社会因素的综合影响,为了促进城镇工矿用地的内涵挖潜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规划中结合国家对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限制及清新县预期经济发展情况,对规划目标年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进行预测。
结合以上的人口、城镇化率等的预测结果,在对太平镇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后,确定2010年太平镇的人均建设用地173平方米/人,2020年为235平方米/人。太平镇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为1134公顷;2020年为1735公顷。
8.2.1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增长受各种经济和社会因素的综合影响,为了促进城镇工矿用地的内涵挖潜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规划中结合国家对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限制及太平镇预期经济发展情况,对规划目标年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进行预测。
结合以上的人口、城镇化率等的预测结果,在对太平镇城市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后,确定2010年太平镇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65平方米/人,2020年为226平方米/人。太平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10年为272公顷;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84公顷。
8.2.2 农村居民点规模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居住或转变为城镇人口。规划期内的城镇建设扩大,将使得部分农村居民点划入城镇建设圈内。同时,规划期内太平还将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根据太平镇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太平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876公顷,农村人口为57584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52m2/人。对国家相关规定和太平镇城镇化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本轮规划中太平镇201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18m2/人,202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81m2/人。太平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到2010年为577公顷,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949公顷。
8.2.3 交通水利用地
近年来,太平镇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明显加快。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重大工农业项目的建设,旅游的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同周边城市之间的交流协作日益加强,现有的公路交通条件难以满足社会经济新的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根据太平镇目前的道路交通状况和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结合《清新县交通局用地规划报告》,清新县水利局的《“十一五”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太平镇交通水利用地将新增104公顷。
8.2.4 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包括国防、监教、宗教、殡葬等用地)、盐田。太平镇是工业重镇,对旅游用地、特殊用地的需求量较少,规划期内特殊用地将仅增长3公顷。
8.2.5 建设用地总规模
综合以上分析,使用项目累加方法,可以得到规划2010年太平镇建设用地规模为1134公顷,2020年为1726公顷。
其中,201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849公顷,202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43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2010年为279公顷,2020年为28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为6公顷,2020年为8公顷。
根据前面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2010年、2020年太平镇建设用地需求总的来说仍呈增长趋势。新增建设用地主要是独立工矿、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用地。
对于农村居民点用地,需要进行空心村的改造和农村住宅用地的整理,未来呈递减趋势。太平镇正处于发展阶段,独立工矿用地仍然会有进一步的增加,未来交通也是影响该镇发展的重大因素,工业作为太平镇的支柱产业在用地也有很大的需求,各项重点交通项目已经在规划和建设中,用地会大量增加。建设用地需求增长在近、中期仍居高不下,如何协调好吃饭和建设的矛盾,综合平衡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是面临的主要问题。
9 各类用地结构与用地调整说明
为促进太平镇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在充分分析全镇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对各类用地结构进行调整优化。
9.1 农用地结构调整
太平镇农业基础稳固,发展良好,为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业健康发展,规划期间对全镇农用地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提高土地生产力和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太平镇将展开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工作,有效增加农用地。规划期间将5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为耕地;把2公顷的25度以下山坡地和62公顷25度以下园地整理为耕地;把43公顷的农村居民点复垦成耕地,将31公顷的旧城镇、7公顷的旧厂房和5公顷的废弃特殊用地复垦为林地。
规划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18927公顷,比基期年增加30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8.69%。其中耕地面积为4876公顷,比2005年减少21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25.76%;园地面积251公顷,比2005年增加16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1.33%;林地面积12655公顷,比2005年增加58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66.86%;其他农用地面积1145公顷,比2005年减少23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6.05%。
9.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为促进太平镇城镇化发展,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调整一部分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同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利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
规划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726公顷,比基期年增加49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09%。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433公顷,比2005年增加390公顷,占建设用地用地总面积82.99%;交通水利用地286公顷,比2005年增加10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16.55%;其他建设用地面积8公顷,比2005年增加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0.46%。
9.3 未利用地调整
未利用地调整,即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为满足耕地、地等农用地需求,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下,开发部分未利用地补充耕地、林地的数量。规划期间,太平镇将对729公顷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其中50公顷未利用地将开发为耕地。到2020年,全镇未利用地面积为688公顷,比2005年减少802公顷,占全镇总面积3.22%。
10 土地用途分区及空间管制的说明
10.1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消除土地利用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处理好土地利用中的各种矛盾,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利用。其具体目标是:考虑每一个土地使用者的切身利益,使土地利用整体效益最大化;协调“吃饭”和“建设”之间的矛盾,保障各种用途的土地需求;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响,保护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用途管制是一种十分严格的管理制度,具有整体性、强制性、行政性和稳定性。
根据太平镇实际发展和用地情况和上级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其土地用途分区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林业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和独立建设用地等。
太平镇以丘陵林地为主,在河谷、山谷地带主要以农田生产、农村居民点为主。因此太平镇十分重视土地用途分区的规划工作,盘活各类用地。保证基本农田的数量动态平衡,确保农业生产活动顺利进行;并注重搞活各种建设用地,尤为注重工业用地的利用和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划,推进太平镇的非农产业发展,不断增强工业重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10.2 城镇建设空间管制说明
空间管制制度是实行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强有力的武器,是促进形成集约、高效、协调、有序的土地利用格局的根本保障,有利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轮规划中严格遵守空间管制的条例,根据太平镇的实际情况,对太平镇进行空间管制分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等属于建设用地,也就是允许建设区,总面积为175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8.22%。
为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的灵活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设定了扩展边界,规划了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20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09%,用于规划建设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有效地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
为促进太平镇农业顷发展,保证基本农田建设,将一般农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设为限制建设区,面积为19566公,占全镇总面积的91.68%。此区将严格限制村镇建设,以保护为主,保证农业生产空间。
11 耕地、农用地保护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复垦开发耕地挂钩,规划期间,实现耕地在控制指标内动态平衡。
规划期间,太平镇农用地面积将增加305公顷,达1892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8.69%;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586公顷,占全镇总面积21.49%。耕地和农用地保护情况良好,农用地得到稳定发展。
规划提出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的管护措施,通过经济补偿、政策引导、公众参与和监控监督等具体措施,在全社会树立起保护耕地的意识,使保护耕地的工作合情合理与和法。
保护农用地和耕地,实质上是保护其生产能力和生态功能,以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作用,因此规划期间特别注重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同时提高耕地的利用集约度,改变粗放的用地模式,切实提高农用地利用效益。
12 基本农田调整说明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本轮基本农田对新一轮规划期间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下保护基本农田的严峻情势进行了充分考虑,无论在数量、质量和空间布局上都力求合理。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生产条件,确保全镇耕地增产增收,发展“三高”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
本轮基本农田的调整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要求,太平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与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相一致,为4380公顷。
12.1调入基本农田的说明
本轮调入基本农田的总面积为362公顷,以下为调整的情况:
1、新划入的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均为耕地。
2、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优先考虑划为基本农田。
3、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地”、“绿带”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作为生态景观和绿色开敞空间的耕地尽可能地划为基本农田。
4、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大于15度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不作为调入对象。
12.2调出基本农田的说明
本轮调出基本农田的总面积为269公顷,以下为调整的情况:
1、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被调出;
2、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以及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被调出;
3、现状为非耕地以及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一并调出。
12.3基本农田调整后的总体情况
1、调整后,70%的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为28等,其平均质量等别大部分与上一轮基本农田保持一致,小部分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别得到提高。
2、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皆有所降低。
3、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
13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的依据
太平镇作为工业强镇,工业发展前景乐观,为提高工业发展规模效益,规划期间将积极加大工业基地设施用地和交通水利项目的土地利用,全力打造规模适度、集聚效应高的工业基地,扩大发展特色工业项目,并引进有发展潜力、环境友好的项目。此外,为适应城镇化发展,创建宜居城镇,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美化生活环境,还需要加强房地产项目、农村居民点项目和城市建设项目等,加强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规划期内,太平镇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立足于创建太平镇工业强镇和巩固市“十强乡镇”地位,继续探索“以地养城”、“以地建城”的发展路子,严格规范对全镇的工业项目、能源和交通水利项目、房地产项目、城市建设项目等用地进行安排。具体是以现状的老城区为中心,分别沿清四一级公路和龙湾工业大道扩展,统筹建设发展旧城区、新城区和工业区,最终形成“两轴三区多组团”的发展结构,实现集约用地、节约用地。
为构建完善的交通骨架,解决镇内各功能区的流量问题,提高产业聚集度,太平镇规划期内将大力实施交通水利项目,完善升级原有交通干道和水利项目,并根据流量程度,在新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处构筑新路网。
规划期间,太平镇重点建设盈富工业基地、龙湾电镀基地、威登制衣厂、龙湾环保示范基地、新富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太平大川塑胶厂、太平马岳工业项目等工业项目,主要沿太平镇交通干道分布,必将为太平镇工业添色不少。
在项目建设中,太平镇将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的思路,以建设“工业强镇、清远名镇”为目标,实施“工业带动、城镇推动、科教强镇、协调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产业升级、自主创新,全面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切实把太平镇打造成现代文明城镇。
14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的依据
为保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优化各种农用地结构,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太平镇在规划期内将深挖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潜力,对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采取占一补一策略,实现农用地占补平衡。
14.1 土地整理项目安排
土地整理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其中农用地整理主要有25度以下低效园地山坡地改造工程。
规划期内,太平镇将积极开展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改造工程,将62公顷25度以下园地和2公顷山坡地整理改造成耕地,有效补充耕地资源64公顷。园地改造工程主要分布在天良村和天塘村,山坡地改造工程主要分布在南北村。
14.2 土地复垦项目安排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复垦土地优先用于农用地。
太平镇规划期内,将对低效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同时又可增加一定数量的耕地。其中将43公顷农村居民点复垦为耕地,主要复垦区在北坑村、山心村和秦皇村,其次是郭屋村、龙湾村、车公洞村和石洞村等;将3公顷旧城镇和7公顷旧厂房用地复垦成林地,主要复垦区在马岳村、石洞村和大南村等;将5公顷废弃特殊用地复垦成林地,主要复垦区在山心村。此次复垦工作共增加农用地58公顷,增加耕地43公顷。
14.3 土地开发项目安排
土地开发是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化科学和经济手段,来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土地的利用深度所进行的活动。
规划期间,太平镇将对50公顷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全部用作耕地。主要开发区集中分布在楼星村,其次在石桐村、山心村、秦皇村、马岳村和年丰村等。
15 规划协调情况
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96公顷。在新一轮规划中,太平镇继续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充分与上轮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规模衔接,并根据太平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预测各业、各类用地的合理需求。本轮规划预测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为1134公顷和1735公顷。因此,本轮规划在近期年能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上轮规划建设用地总量指标的目标,与上一轮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充分衔接。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5442公顷,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所确定的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4591公顷,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4586公顷,太平镇规划至2020年可以通过开展耕地补充工作使镇域内耕地面积达156.58公顷,继续执行上一轮规划中的严格保护耕地的目标。
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中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163公顷,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为4380公顷,将上一轮规划期内质量下降或受到污染的基本农田调出,并且对新一轮规划期间经济快速发展形势下保护基本农田的严峻情势进行了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得到较好地衔接。
16 规划实施措施制定的依据
在全面顾及太平镇资源、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土地利用供需情况,规划力求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生活优先、兼顾生产,保障用地,集约节约。
太平镇本次规划以经济、政治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相关理论为依据,在实施工作措施中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规划实施措施的制定务必使在保护太平镇耕地资源的情况下,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符合太平镇社会经济发展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用地指标,合理地利用、保护土地资源,保证太平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16.1 法规条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559号令);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
(7)《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8)《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
(10)《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11)《广东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12)《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16.2 相关规划和资料依据
(1)《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2)《清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3)清远市清新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5);
(4)清新县旅游十一五规划;
(5)清新县工业规划;
(6)清新县水利十一五规划;
(7)清新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8)清新县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
(9)《清新县社会经济统计资料》(1997-2005);
(10)规划编制过程收集的其它相关资料。
16.3 理论依据
(1)土地报酬原理:在科技水平相对稳定条件下的土地利用中,当对土地连接追加劳动和资金时,起初部分所得的报酬逐渐增加,在投入的劳动和资金超过一定界限时,追加部分所得的报酬则逐渐减少,从而使土地总报酬的增加也呈现递减趋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土地报酬递增递减现象”。其揭示了土地的质量状况,并确定土地集约利用的合理界限,提高土地投资的经济效果。
(2)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为促进我国的土地利用经济性以及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地租、地价体系,发挥地租、地价作为经济杠杆的作用和对土地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
(3) 区位理论:土地位置是固定的,各地段都处于距离经济中心不同的位置上。为了方便生产和流通,降低产品成本,增加利润,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择适宜的空间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制定合理用地的政策和规划,使比较利益最大化。
(4)生态经济学原理:土地是一个完整的大生态系统,它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基础,是组成地球生态系统的核心。生态系统内部、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以及非生物环境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保持着相互依存的相对稳定状态,就是我们要达到的生态平衡。掌握了生态经济学原理,运用能流、物流有效的流动,达到既有利于生态的良性循环,又取得越来越好的经济效益的目的。
17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17.1 规划基础数据可靠,规划依据充分
规划编制中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采用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的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图件采用清新县最新的2007年土地利用调查底图,其它资料采用县统计局提供的经济发展数据或各主管部门的最新调查资料,数据真实可靠。
本规划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清新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为依据,并与清新县城镇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等行业发展规划相协调,规划依据比较充分。
17.2 规划重点突出,用地布局较为合理
规划方案中的指标分解在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生态”的基本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坚持以保证关乎民生的重大项目,基础设施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的方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妥善解决各部门的用地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的配置,优先保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安排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特殊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均与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动态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17.3 规划控制指标合理可行,切合清新实际
规划方案从粮食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等的要求以及与城市规划等部门规划的衔接出发,确定的方案对缓解当前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将起到积极作用,既注重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又落实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保障,还在最大程度上考虑了与其他规划的衔接,较真实的反映了规划期间用地变化的趋势,并能应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对土地需求的变化,规划方案切实可行。
17.4 扩展边界划定合理,有利于规划期内的用地布局调整
规划方案结合太平镇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趋势,在镇建成区、盈富工业基地和龙湾电镀基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对应的有条件建设区。能够较好地适应规划的不确定性,有利于规划的实施。
18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18.1 技术路线
环境影响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把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分解为若干直接或间接的经济行为,依据这些经济行为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找寻环境影响的“源体”(影响发生的原因)和“受体”(受影响的环境因素)的因果关系,再根据已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构建合适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案的环境影响做整体综合评价。
技术路线为:
图18-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图
18.2 影响识别
土地利用规划以持续发展的观点,立足全民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的整体性,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强调各部门用地规划必须服从其整体控制。其具体操作则一方面以土地利用指标和布局来引导和控制土地使用者按规划的设想来使用土地,最终实现规划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制约土地利用,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因此,太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环境关系密切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是定量的土地利用宏观控制指标;第二是定位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三是定性的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18.3 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
(1)规划期内的各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将会对环境有一定不利的影响,如工业和生活污水数量增加,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温室气体或污染气体过多的排放,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等。
(2)交通用地和交通工具的增加,最直接的影响是带来一定的噪声、废气及粉尘污染,同时道路的建设还可能破坏了生态景观的格局和连续性,成为许多动物迁徙、植物胞粉运移的屏障,影响了生物多样性。
(3)规划期内大力开展的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的土地利用工程,将改变了目前低山地的生态平衡状况,同时农药化肥的施用也对土壤环境和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山地涵养水源的功能将受到一定影响。
(4)规划期内太平镇积极开展未利用地开发工作,有效增加耕地资源数量,与此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由于大部分未利用地存在土地利用的障碍因素,具有较明显的生态脆弱性;部分未利用地还承担着特殊的生态功能,因此对未利用地的开发必将对生态环境带来影响变化。
18.4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正面影响
(1)规划的实施将更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土地利用布局的调整以及基本农田布局的科学布置,将使得规划期内全县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受到更好地保护,由此可以保障农田生态系统的良好生态功能的发挥。
(2)规划方案中,对“三旧“用地进行改造,改造后既可以可以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又可以增加一定面积的林地,对生态环境破坏区进行修复,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3)太平镇是工业重镇,规划期内对建设用地适度扩张,在适应太平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注意控制用地量。同时为美化城镇,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建宜居城市,太平镇规划期内将积极建设排污项目,包括清新县太平污水处理厂、太平龙湾污水处理厂等,将大大减轻工业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综合来看,太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方案将对实现太平镇环境保护规划的总目标具有正面作用,将使得主要污染物核定的排放总量逐步减少,使太平镇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保持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引进低污染、高能低耗的产业经济,建立奖罚分明的土地保护制度,使全镇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逐步把太平镇建设成为城镇绿化、环境优美、环境友好工业强势增加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城镇。
19 规划成果
19.1 文字成果
清新县太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及说明书
19.2 表格成果
 附表1:太平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 附表2:太平镇基本农田地类构成情况表
 附表3:太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附表4:太平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 附表5:太平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 附表6:太平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 附表7:太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 附表8:太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 附表9:太平镇规划期间各地类用地平衡表
19.3 图件成果
 清新县太平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 清新县太平镇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划图
 清新县太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 清新县太平镇土地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图
 清新县太平镇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图
19.4 数据库成果
太平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200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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