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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勘察技术措施》是由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组织行业中的大
型勘察单位编制的一套指导全国建筑工程勘察的技术文件。编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工程建设技术
标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勘察质量,供全国各勘察单位参照执行,也可供建设单位和教学、
科研、设计、施工人员参考。
本技术措施是遵照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编制的。有关内容所依据的技术标准详见“总
则”。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后,如本技术措施内容与之不相符合的,应以批准发布的新版标准
为准。
本技术措施主要针对工程的需要,指导建筑工程勘察中各专业应做什么、怎么做和通过
采取什么技术措施来保证工作质量,所以,本技术措施的编写,既不同于规范、标准,也不
同于工程手册。对规范、规程内容的采用,根据需要分别采取了有关条文的全部引用和条文
内容局部引用、条文中某些款项的引用、条文内容的转述等多种方式,紧密结合实际需要,
方便技术人员的使用。本技术措施也吸纳了一些工程实践的经验和科研成果,有一定的技术
深度,也为技术人员技术的进一步提高和发挥,留下充分的空间。
本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前期工作、勘察工作布置、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勘
探和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地下水、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特殊性岩土、边坡工程
勘察、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岩土工程评价、勘察报告编写、检验、检测与监测等共
15 章。其中第1 章至第3 章、第5 章至第9 章、第13 章和第14 章为工程勘察中带有共性
的内容,其余各章介绍了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特殊性岩土、边坡工程勘察、不良地质作用
和地质灾害、检验、检测与监测等,内容相对独立。
本技术措施以建筑工程详细勘察阶段的内容为主,适当兼顾其他勘察阶段的内容。涉及
标准强制性条文部分,必须严格执行;对于规范的细化、延伸部分及工程经验总结属于推荐
的方法和建议,希望对工程技术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标准有所帮助。由于各地方岩土工程条
件不一样,在使用中应注意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工程经验。
本技术措施的编制得到了全国许多勘察、设计、教学、科研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
衷心的感谢。参编单位不仅安排技术骨干参加编制工作,并对所编写的内容在本单位组织了
技术审查;特别感谢朱芸、李立、李仲秋、曹凌云、郭书泰、李耀刚、王瑞永等专家在本技
术措施的编制中给予的积极、热情的支持。我们还得到许许多多专家的关心和支持,在此就
不一一列出,一并深表谢意,感谢他们对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工作的积极支持。
由于技术措施编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编制过程又处在新旧规范交替时期,加之编制
时间仓促,因此所涵盖的内容与深度还不够,不少内容有待补充和完善,难免存在一些缺点
和问题,敬请批评指正,以便我们今后不断修订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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