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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156-92 第一章总 则 第1.0.1条 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节约用地和能源,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生产、管理方便。为此,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新建工程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自然洞石油库、人工洞石油库和生产工艺过程所用油品的储油设施的设计。
第1.0.3条 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内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1.0.4条 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0.5条 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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