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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永颉同心 于 2011-8-7 13:32 编辑
在全国地质资料清理及电子文件汇交培训班上讲话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 关凤峻 二○○七年四月三日·合肥
同志们: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有关“开展地质专项清理”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和国家保密局去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和《2007年国土资源部干部培训计划》的安排,我部和国家保密局商定在这里举办全国地质资料清理暨电子文档汇交培训班。
参加此次培训班的250位同志,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资源储量处、未属地化管理的在京国有地勘单位、省级地质资料馆以及安徽省地勘单位等。在此,我代表储量司向你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希望大家通过此次学习和研讨,全面掌握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及电子文件汇交格式的有关要求,为今后在各自辖区、各自单位开展培训,做好电子文档汇交打好基础。
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近年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
(一)《决定》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提出,“推进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服务社会的主要载体。建立健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和全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投资环境信息服务系统。严格执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开展地质资料专项清理,推进地质资料的研究开发,充分发挥现有地质资料的作用,避免工作重复和资料浪费。全面公开地质资料目录,推进地质图书档案、重点实验室等向社会开放,依法及时向社会提供地质信息服务。”
为贯彻落实好《决定》的要求,经认真研究,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全国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若干意见》。此外,部还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地质资料网络服务体系的通知》和《关于在地质勘查规划中增加地质资料开发利用规划项目表的通知》、制订了《油气地质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和《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等一系列配套文件。
同时,各省(区、市)积极利用国务院出台《决定》的契机,大力加强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工作,把地质资料清理、数字化等工作纳入省级勘查规划。如江苏开发了馆藏地质资料电子阅览室软件,安徽、上海开展了涉密地质资料清理等。
(二)全国地质资料目录服务电子网络初步建成
各地根据《决定》和部文件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着力建设地质资料管理网站和服务栏目。到目前为止,除西藏外,各省(区、市)都建立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栏目(网站),全国地质资料目录电子网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超过22万余条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全国地质资料馆网站提供了2078份图文地质资料全文(附图除外)在线浏览和下载服务。江苏和福建也将部分公益性地质资料提供网上浏览下载服务,实现了在线地质资料服务方式从目录服务向内容服务的突破。
在地质资料网站和服务栏目建设中,各省(区、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展示各自特点。其中,北京的地质资料服务栏目以其布局合理、页面美观、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值得全国各地借鉴。
(三)馆藏成果资料查阅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2006年,部、省两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共为3.5万人次提供了地质资料服务,利用资料达12.7万份次。全国地质资料馆2006年度共接待阅者2371人次,提供地质资料18960份次,人次和份次分别是2005年的1.2倍和1.5倍。黑龙江、云南、重庆、江苏、山西、上海、青海等省(市)的利用人次较上年都有较大提高。除西藏外,全国地质资料馆和各省级资料馆通过网络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目录查询等服务,全国地质资料馆网站访问量达27000多人次,资料数据服务各栏目网页访问总量达42000余次。
(四)资料汇交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6年,各省(区、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力度。北京印发了《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地热井资料汇交工作。天津印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纳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备案程序。上海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汇交协作机制,并加大了对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的清欠力度。青海在“商业性地质勘查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地质资料汇交范围,并加大了对外省地勘单位资料汇交的催交力度。福建、吉林将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延伸到地(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并建立了地质资料汇交跟踪管理制度。辽宁、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南、甘肃等省加强了矿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格会审制度,促进资料汇交。江苏资料管理人员深入基层,主动上门宣讲地质资料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了地质资料汇交人的自觉汇交意识,提高了汇交资料数量和质量。
(五)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工作稳步推进
截止2006年底,全国完成地质资料数字化总量约为5.6万种。黑龙江、天津、北京、江苏、湖南、青海等省(市)馆藏资料数字化比例超过了50%。黑龙江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已接近尾声。上海、湖南、重庆当年完成数字化资料超过2000种。北京、内蒙、江苏、广东、陕西、青海当年完成数字化资料超过1000种。湖南、陕西当年投入数字化经费分别达到260万、106万。甘肃将地质资料数字化纳入省矿补费项目管理,2006年为数字化工作投入了65万元,必要的经费投入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馆藏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为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投资建成了全国第一个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河南、云南地质资料馆搬迁进新的办公楼,地质资料管理的基础设施比以往有了很大改善。吉林地质资料馆完成了二库异地存放工作。陕西地质资料档案馆成为省直机关中第一个通过陕西省档案局AAA目标管理认证的单位,达到了陕西省档案管理的最高级别。福建对资料馆办公楼进行了全面装修,数字化硬件设施与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广东积极协调省财政拨款,投入160多万元用于馆库基本建设和业务设施建设。山东、四川、广西、甘肃、山西等省都为资料馆添置和更新了一批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
二、当前地质资料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有了明显进展,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观念有待转变。由于受过去地质资料保管体制的影响,一些省(区、市)的服务观念仍停留在汇交管理上,仍认为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功能就是安全保管好汇交上来的地质资料,服务水平提高不明显,这种观念阻碍了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二是一些地质资料馆日常工作经费困难,难以保障深度开发需要,设备更新添置、人员培训和地质资料二次开发等投入严重不足,影响了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是由于受涉密要素影响,部分地质资料不能够向普通民众和外商提供利用,是外商反映我国地质资料服务不到位的主要问题之一。
四是少数省(区)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地质资料电子网络服务栏目,社会公众很难从互联网上查阅其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信息。
五是有的省(区、市)地质资料汇交监督管理执法不力,造成不少有重要价值的资料未汇交,可供服务的资料少。
六是个别省馆藏机构建设不到位,影响地质资料保管和服务。有个别省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至今未落实,没有正式工作人员编制和日常工作经费,地质资料的接收、保管和服务不能正常开展。
七是向部转交地质资料不及时,拖欠严重。个别省因资料馆纠纷,自国土资源厅成立以来,未按《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向部转交地质资料。还有个别省大量资料未整理,未向部转交资料高达544份。这些都是不允许的行政行为。
三、贯彻落实《决定》,推进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上新台阶
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地质资料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把《决定》规定的各项任务规划好、实施好,抓住热点、攻克难点、拨好亮点,在“十一五”期间切实把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提升一个新台阶。主要思路和任务如下:
(一) 开展地质资料专项清理
地质资料专项清理包括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原始地质资料目录清理、实物地质资料抢救汇交清理和《条例》发布以来地质资料汇交情况清理。
1.涉密成果地质资料清理。我部和国家保密局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若干意见》,对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此项工作要抓紧落实,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通过本次清理,大量不涉密的单件资料可为社会提供利用,同时管理人员也要掌握国家秘密,正确保管利用保密资料,更好地保护自己。
2、原始地质资料目录清理。各地质勘查单位保管的原始地质资料中蕴含丰富的地质信息,是宝贵财富,目前这些资料是埋在深山不为人知,形成了事实上的封锁,有些原始资料已散失。这些原始资料,绝大多数是国家出资形成的,应当提供社会利用。即使是私人和外商投资的,资源是国家的,资料该汇交的要汇交,该公开的应公开,以便社会利用,使保管者和利用者取得共赢。
3.实物地质资料抢救清理。目前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形势不容乐观,损毁散失很严重,对重要的实物地质资料进行抢救性清理汇交迫在眉睫,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进行了呼吁,但清理保管这些实物又是一件大事、难事,需要统筹规划、专项清理。
按照部的设想,实物地质资料实行分类分级保管,放射性矿产、油气矿产实物资料实行委托保管。其他实物资料实行三级保管,具全国典型性、代表性、特殊性的实物资料,择其一部分由国家实物资料库保管;具省级典型性、代表性、特殊性的实物资料和矿业权已灭失的实物资料由省级保管,其他实物资料由地质调查单位和探矿权人保管,探矿权人转为采矿权的,由采矿权人保管。新形成的实物资料要按此思路进行汇交保管。
4.《条例》发布以来地质资料汇交情况清理。《条例》发布以来地质资料汇交情况总的是好的,各地通过加强会审、协调,大部分地质资料能按规定汇交。但由于管理体制的问题,也有一批资料没有及时汇交,或汇交不完整,造成不良影响。去年部会同有关厅(局),对近几年部发采矿证的探矿权人汇交情况进行核查,查出一批资料没有及时汇交。此类问题不是个别的,因此要对《条例》实施以来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包括矿业权已灭失的)等地质资料汇交情况进行彻底的清理,坚决打击故意不履行国家义务的行为。
(二)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
地质资料数据中心是以现有政府所属地质资料馆及其馆藏资料为主体,集地质研究、调查成果、地质勘查、国外地质资料、政府相关管理信息等各类资料信息于一体,馆藏实体与网络虚体相结合,以数字化地质资料为主要形式的地质资料信息保管、开发、研究、服务基地。建设数据中心不是简单的指地质资料馆的改名和翻牌,而是要通过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研究开发力量,集成资料信息,提高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和基地。各地要借落实国务院《决定》的契机,认真规划,周密设计,把数据中心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三)继续完善地质资料网络服务体系
各省(区、市)要在去年建设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栏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目录服务领域和范畴,组织地质勘查单位、大中型矿山和骨干矿业企业,开展保管地质资料目录上网服务活动,鼓励各类勘查开发单位、企业建立网站和在网站上发布有关地质资料信息。不具备建立网站条件的,要建立目录汇交制度,由政府统一上网公布。
在推进目录上网公开的同时,要研究网上汇交、阅览和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信息管理的规定,尽可能多地向社会提供资料信息,方便汇交和利用。
(四)严格执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
地质资料全面如实汇交是提高资料服务的重要基础,必须严格管理,不能有漏洞。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矿业权会审、地质项目立项审查、成果登记等制度,形成政务大厅规范文本和流程,严把审批受理和会审关,没有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不得受理相应行政许可。
地质资料馆也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格式要求,把好资料验收质量关,特别是电子文件的汇交质量关,力争不欠新账,不留尾巴。对一些单位不汇交电子文件或汇交不合格的电子文件的,不得为其发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以确保提供社会利用的资料是真实可信的,且质量符合要求。
四、抓住机遇,转变观念,切实推动资料服务上新台阶
国务院颁布《决定》,给地质资料管理带来一次巨大的机遇。要将《决定》落到实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各地要按照《决定》的要求,不等不靠,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从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体现政府形象的窗口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二要转变观念。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部门,要进一步发展我们的观念,切实做到在重汇交、重保管的同时,重利用、重服务,要把地质资料服务作为中心工作来抓,把服务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以服务促汇交,以服务带立项,提高管理水平。
三要加强监管,做好服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要强化对地质资料公开利用的监督管理。落实必要的经费,支持馆藏机构改善保管、利用条件,积极开展职工业务培训、投入力量进行地质资料的二次开发。馆藏机构要认真执行地质资料利用有关规定,简化汇交利用手续,提供简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同志们,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过去一年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也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决定》,我们还任重而道远,希望大家继续努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果,力争使地质资料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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