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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U+ i& ~" q' v4 u; W* d 经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建议,并经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同意,民政部批准,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日前更名为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 ~& ?' t ~. E9 t 民政部6月28日向协会发出《民政部关于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更名为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的批复》(民函[2011] 179号)。批复指出:经审查,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关于更名为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协会更名。民政部要求协会更名后,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民政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我国地理信息产业进步,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6 o$ g' D" n, s2 g
民政部同时向协会发出《社会团体章程核准通知书》,要求该协会在近期内办好更名后的相关变更手续,开展好相关活动。根据民政部批准,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业务范围将涉及GIS、GPS、RS、测绘地图和地理信息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6 o+ Z# B/ B9 ~
7月8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徐德明在见到《民政部关于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更名为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的批复》后批示:“好!非常感谢民政部给予的有力支持。望借更名之机,谋划好新的发展思路和举措,为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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