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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今年以来的电荒及其原因分析中,多数人认为是“市场煤与计划电”顶牛的结果,一些很有知名度的专家学者甚至说“我国煤炭早已市场化”。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幻觉。
3 ^* }8 ]. @+ u0 ^ 所有资源均通过市场竞争进行优化配置的产业,才是真正市场化的产业。就煤炭市场化而言,不仅涉及煤炭资源采矿权的取得、煤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而且涉及运输这个特殊环节,各环节都通过市场竞争进行,那才是真正的煤炭产业市场化。然而目前,我国煤炭并没有市场化,最多只是民营煤炭的部分市场化。确切地说,还处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双轨制时期,或者说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
: k! @! j$ O+ G 一则,煤炭资源配置尚未市场化。我国实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原则,并对矿产资源有偿勘探、有偿开采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对于煤炭资源,更是明确要求实行有偿开采制度,但是,实际执行情况是另一幅景象。一方面,新的煤炭资源的配置没有市场化。一些省份还在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特别是西部地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国企开发煤炭资源,制定了五花八门的煤炭资源配置优惠政策,将大量优质煤炭资源无偿划拨或者象征性地进行有偿开采,导致许多国企“跑马圈煤”。即使在通过招拍挂竞争配置煤炭资源的政策中,国企与民企的竞争也不公平:国企可以不缴纳现金而将煤炭资源价款算作国家资本金注入,而民企则必须缴纳现金。另一方面,在“十一五”以来的煤炭资源整合中,大多数地方政府使用行政手段强行将民企煤矿整合给国有煤矿,违背了市场竞争规则和资源优化配置原则,以至于给人们造成了这些地区在“国进民退”,“煤炭行业不但没有市场化,反而逆市场化”的深刻印象。
4 F/ ^& d% H0 a( u 二则,煤炭铁路运力资源配置尚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状态。一是我国煤炭铁路行业是典型的行政垄断行业。尽管这几年,许多铁路局进入了全国工业企业500强名单,但却掩盖不了其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双重身份。二是煤炭铁路运力配置被国有煤炭企业和国有用煤企业垄断。尽管现在煤炭订货会已改叫“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但其本质还是国有煤矿与国有用煤企业瓜分煤炭铁路运力,民企几乎没有机会参与。
) C; n ^! Z3 K! d' E# F0 W 三则,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更是陷于双轨制。一是国内煤炭价格双轨制,即政府定价的“计划煤”与市场定价的“市场煤”同时存在。尽管自1993年以来,我国不断提出煤炭行业要“走向市场”,但在2002年以后的几次全国煤炭订货会上,有关部门领导在会上还指定电煤价格变化的幅度,“十一五”期间,政府更是频繁干预煤炭价格,在每年迎峰度夏期间,政府更是明文要求电煤价格不得上涨,特别是在近几年通胀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政府对每年重点订货的几亿吨(2011年约7.7亿吨)重点合同电煤的价格进行直接干预,不许电煤涨价或规定涨价幅度。更可笑的是,西部地区某省份,在2008年还规定煤炭价格要维持在1997年水平,不许涨价,且这一规定一再延续。二是国际与国内煤炭价格双轨制,即国际煤炭价格市场化与国内煤炭价格的非市场化。两重双轨制搅和在一起,严重扭曲了国内煤炭市场的价格信号和交易行为,导致煤炭市场腐败丛生。
4 G+ t n- n4 E: X 一些人之所以有“我国煤炭早已市场化”的幻觉,可能是认为,2001年我国就加入了WTO,煤炭资源与煤炭产品价格体制早已与国际接轨了;我国自从1993年就喊着“放开煤炭价格”的口号,至今已快20年了,认为煤炭市场应该早就市场化了;再加上我国国际煤炭贸易量越来越大,特别是2009年我国首次成为煤炭净进口国且净进口量超过1亿吨,由此认为国内煤炭价格应该早就与国际接轨了,早就市场化了……2 X& t k' c2 c4 N+ G
而这些,只是人们的美好愿望罢了,我国煤炭市场化依然任重道远。首先,煤炭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推进举步维艰。在“GDP主义”作祟下,地方政府为了快出GDP、多出GDP,为了加快煤炭资源开发速度,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用市场竞争手段配置煤炭资源。其次,地方政府为了给本地高耗能企业降低产品成本,必然在给予电价优惠的同时,相应地阻止煤价上涨,阻止煤炭产品价格市场化。再其次,我国煤炭铁路运力资源严重短缺,用市场手段配置煤炭铁路运力的理想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实现。最后,更重要的是,尽管我们喊了多年的打破国企垄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尽管有国务院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2005年版、2010年版的两个“36条”,但是在有关部门将煤炭、电力、交通运输都圈定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国资要“绝对控制”的背景下,要打破煤炭、电力、铁路等行业的国企垄断谈何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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