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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路工程概算编制
本章主要介绍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的分类,概算,预算费用的组成,概算、预算文件的组成,概算、预算项目和细目划分;概算工程量的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及取费标准,费用的计算及公路工程各项费用计算的程序和计算方式,概算文件的编制等内容。
6.1 公路工程概算、预算概论
6.1.1 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的分类
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工程项目的对象和工程建设阶段的不同,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的分类如下:
(1)按工程项目的内容划分为:
①单位工程概、预算表。它是单位工程建设费用的文件。
②单项工程概、预算表。它是由该单项工程中各单位工程概算、预算综合而成的。
③建设项目总概算、预算。它是整个建设项目全部建设费用的文件。
(2)按工程项目的对象划分为:
①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
②公路大、中修工程概算、预算。
③公路小修保养工程预算。
(3)按公路工程建设阶段的不同可划分为:
①设汁概算。它是公路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根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国家颁布的有关文件,计算而得的工程建设项目控制投资额。设计概算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②修正概算。它是技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根据工程项目技术设计、国家颁布的有关文件,计算工程项目修正控制投资额,并使之控制在概算额允许幅度之内的文件。修正概算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③施工图预算。它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根据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各种费用取费标准等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为了编制公路工程概、预算,国家、交通部以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和确定了地区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概、预算定额,施工管理费定额,计划利润和税金等。据此结合工程设计即可单独编制公路工程概、预算,计算工程的全部费用。在基本建设概、预算批准之后,它所确定的费用总额就是基本建设产品的计划价格。
④施工预算。它是施工企业在单位工程开工之前,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降低工程成本的技术组织措施,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经济文件。
6.1.2 与公路工程造价确定相关的主要文件
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交通部组织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经过深入、广泛地调研和科学的测定,对已有的概、预算定额,工程估算指标,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概、预算编制办法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现行与公路工程造价确定有关的主要文件有:
(1)《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交通部1992年);
(2)《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通部1992年);
(3)《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通部1996年);
(4)《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通部1996年);
(5)《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基价表》(交通部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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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路工程估算指标》(交通部1996年);
(7)《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交通部1996年);
(8)《公路工程施工定额》(交通部1997年)。
此外,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都制定并发布了适合于本省、市、自治区的“补充定额”。在编制公路工程概、预算时,除执行上面所列文件的规定外,还必须执行“补充规定”。
6.1.3 公路工程概、预算资料调查
资料调查包括文字资料的准备工作和外业调查工作。
6.1.3.1 准备工作
在进行外业调查工作之前,应做好文字资料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1)收集和学习有关文件,如《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路线勘测规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等。
(2)有关省交通厅(局)关于《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国家建设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各省关于“征占地管理费收费标准”、“土地管理暂行条例”及各省交通厅(局)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可行性研究取费标准”的规定;交通部规定(试行)的“公路勘察取费标准”、“公路设计收费标准”;《水利电力部关于110kV以下供电工程收取贴费的暂行规定》等。
(3)有关省交通厅(局)关于“公路工程生产工人的工日工资标准”的规定、现行年度的“公路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公路工程材料火车运杂费标准”、“公路工程材料汽车运杂费标准”等。
(4)准备各种调查表和相关文件。
6.1.3.2 外业调查
外业调查,亦称现场调查,是对建设工程现场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收集有关各种计价资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依据设计图纸,了解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及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二是设计图表资料上没有反映的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予以确定的事项,如自然条件、建设环境、经济条件等与概算、预算有关的资料。外业调查是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使编制的概算、预算能准确、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符合设计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必须对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各种价格信息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并取得相关协议的书面文件。
根据编制设计概算的要求,应调查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队伍
由于现行计价办法中对施工队伍调遣费用的计算,是按部,省及地、市、县所属施工企业的不同隶属关系分别制定费率,并对应不同的资质等级。因此,通过对施工队伍调查才能确定施工队伍的隶属关系和调遣里程,以便按规定确定调遣费及其他相关的费率。施工队伍调查包括施工单位和施工方式调查;施工单位施工能力调查;施工队伍所在地址调查等。由于在编制设计概算时,是不可能预定中标单位的。通常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视公路等级不同或工程技术复杂程度,并与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作为计价依据。
(2)施工时间与期限
主要调查该项目计划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此确定计算工程造价增涨预备费的年限和建设期贷款利息年数,同时也作为编制施工方案,制订劳动力、机械、设备资金和材料使用计划的主要依据。
(3)工资标准
生产工人每日工资标准,是由交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发布价格信息,按施工企业不同的隶属关系规定的,并由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当工程有可能使用民工建勤工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民工建勤工的工日工资标准以及人工费计算办法。
(4)材料、设备费与运输条件
材料费调查主要包括材料供应情况和上涨率。
材料供应情况调查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工程所需各种材料的供应价格、供应地点、供应量、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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