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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有企业改制土地的评估

  (一)评估价格类型的选择  
  企业土地进行估价前,必须先分析企业土地资产的处置方式,搞清土地的各种处置方式的适用条件,各种处置方式之间的本质区别,办理各种处置方式的程序,才能使我们向委托方索取全面系统的资料,根据改制企业的性质,处置方式及权利状况,科学选择评估方法和相关参数,合理确定评估的价格类型,做好企业的土地改制评估。企业改制前,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包括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而在企业改制后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有出让、划拨、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五种形式。现就以上对应的五种形式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方法加以分述。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出让土地使用权评估思路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的原理和方法进行评估即可。根据土地用途以及收集的资料综合分析后,选择成本逼近法、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剩余法、收益还原法等方法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常规土地估价方法,评估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2)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  
  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基本思路,主要是在《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基础上,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无限年期,有限收益等基本特点,在几种不同的基本评估方法中,不考虑年期修正,并扣除土地出让金或划拨土地年租制土地租金标准、从而测算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出让金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为土地的成本价格和土地增值收益之和。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44号文《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为支持和促进企业改革,企业改制时,可以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因此,在测算过程中不需要考虑土地增值收益,也不需要年期修正。但土地成本应以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划拨土地平均取得成本为依据来评估待估宗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此时的基本公式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开发费+税费+投资利息十投资利润  
  (3)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评估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而设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可转租、抵押和转让。在国企改制中,若国有企业原租赁土地经土地部门批准仍保留租赁形式,则该宗地的评估价格类型为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价格。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价格等于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在租期内的资本化。估价方法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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