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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具管理与使用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钻井用钻具的管理、检查与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江汉油田钻井作业中使用的方钻杆、加重钻杆、钻杆和钻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Y/T 5198-1996 钻具螺纹脂
SY/T 5290-2000 石油钻杆接头
SY/T 5956-2004 钻具报废技术条件
3 钻具管理
3.1 总则
3.1.1 钻具按资产进行管理。
3.1.2 钻杆、钻铤实行分级管理。
3.1.2.1 管具公司按质量标准对钻杆进行检验分级,并按钻井设计井深给施工井队配备相应级别的钻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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