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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浙江省兰溪市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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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专注地信 于 2011-5-21 16:21 编辑

一、项目概况
受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金华市复原地质矿山有限公司负责金华市发证矿山采矿权核查工作。
兰溪市采矿权核查工作自2009年8月启动以来,在兰溪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组织下,在各采矿权人的积极配合下,进展顺利,至2009年9月底已完成了所有47宗有效采矿权的实地核查工作。
二、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目的和依据
1、目的
(1)对兰溪市范围内2009年6月30日前设置的47宗有效采矿权现状进行实地核查,核准采矿权实际范围,摸清采矿权分布现状,及时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采矿权核查数据库,使采矿权管理更加完善、规范,全面提升采矿权的科学管理水平。
(2)根据采矿权核查工作室内数据核实整理的成果,确定采矿权实地核查的基准数据;通过实测采矿权开拓工程空间分布,获取采矿权人开采活动的二维或三维坐标,与采矿许可证上的坐标进行对比核实,同时,对采矿权其他相关数据一并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采矿权交叉、重叠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对采矿权逐个进行核查,对实地核查阶段形成的数据进行检查验收、综合汇总。
2、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文件)
(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5号文件)
(3)《全国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修定本)
(4)《浙江省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5)《全国采矿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补充说明及数据规范化整理实施细则》
(6)《浙江省兰溪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年)》
(7)《兰溪市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区域概况
1、矿产资源情况
兰溪市是浙江中西部的重要工业城市,也是对外开放城市和省重点旅游城市。全市总面积1313平方公里,年末人口65.70万。工业实力雄厚,是浙江省较发达的工业城市之一,拥有医药、建材、冶金、机械、化工、纺织、食品等行业。2008年实现市内生产总值142.60亿元,人均GDP 3122美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2008年兰溪市共有矿山企业68家,从业人数2047人,年产矿石586.06万吨,采矿业产值18110万元,产量居金华全市第一位,产值居第二位。开发矿产9种,主要矿产是水泥用灰岩,其次砖瓦用粘土及页岩和建筑用凝灰岩;萤石矿正式投产,年产矿石量2.8万吨、产值840万元。
兰溪为我市水泥生产的重要基地(2008年生产水泥931.68万吨,产值23.54亿元),也是水泥用灰岩的主产地。2008年年产水泥用灰岩452.24万吨、产值7256.75万元,分别占金华全市水泥用灰岩产量、产值的80.78%、81.63%,产量、产值较07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几个大矿山进行开拓系统改造而影响当年产能发挥。452.24万吨水泥用灰岩的年产量尚不能满足该市水泥生产的需要,不够部分主要从建德等地外购解决。
  2008年度兰溪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汇总表
矿种 矿山企业数 从业人员
(个) 年产矿量(万吨) 工业总产值
(万元) 矿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合计 大型 中型 小型 小矿
合计 68 2 7 58 1 2047 586.06 18110 17683.19 -87.95
普通萤石 1 0 1 0 0 25 2.8 840 840 -76
水泥用灰岩 10 2 0 7 1 202 452.24 7256.75 6830.14 -407.65
建筑用砂岩 1 0 1 0 0 8 1 10 10 0
砖瓦用页岩 10 0 3 7 0 395 27.25 2827 2827 85
水泥配料用页岩 3 0 0 3 0 11 7 56 56 5
砖瓦用粘土 30 0 1 29 0 1361 70 6831.8 6831.8 290.5
水泥配料用粘土 2 0 0 2 0 3 2 26 26 2
建筑用凝灰岩 9 0 1 8 0 40 23.77 262.25 262.25 13.2
矿泉水 2 0 0 2 0 2 0 0.2 0 0

四、采矿权设置情况
1、采矿权设置
采矿权设置情况,经确认,兰溪市2009年6月30日前设置的市级发证有效采矿权共47宗,其中5宗由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核查。其中石料矿山8个,砖瓦粘土、页岩矿33个,石灰石矿6个。详见附表《兰溪市发证矿山采矿权设置基本情况一览表》
2、室内核查阶段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兰溪市矿山47宗有效采矿权进行室内核实检查和整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个别矿山本次测量的矿区范围所在地与原核实报告中的不一致。针对这类问题,经与兰溪市国土资源局汇报,认为暂时先不处理,留待采矿证换证或变更时一并解决。(2)部分矿山采矿证已过有效期问题,经询问兰溪市国土资源局,矿山均已申请办理采矿证延续手续,正在审批当中。(3)部分砖瓦页岩矿山,储量地质报告中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不符,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长短是根据矿山业主缴纳出让金的数额比例。(4)部分矿山在核查有效期2009年6月30日前到期,本次核查的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矿权出让手续。
五、实地核查工作部署与基本情况
1、人员队伍
为确保本次采矿权核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在核查项目部的基础上组建了兰溪市采矿权核查作业组,核查人员包括矿产、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由高级高级工程师何宏康担任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余金廷担任技术顾问,地质技术人员由王乃群(高级工程师)担任,采矿技术人员由许梅生(工程师)担任,测量技术人员由杨彦章(测量工程师)担任。同时成立了核查质量管理小组,助工殷旭华担任组长,对核查工作进行检查、复核、审查。技术员沈万英和郑慧玲负责计算机和数据库方面。
2、仪器设备
本次核查控制点测量利用兰溪市GPS C、D级网成果,采用GPS—RTK测量方法。矿区范围的测量使用拓普康全站仪(GTS-332)。具体仪器设备投入如下:
设备名称 型号 公司 数量
GPS(中海达RTK) RTK、静态 台 4
水准仪 DSZ3 台 1  
全钻仪 GTS—332,GTS226 台 2
测绘软件 CASS6.1 套 1
照相机 SONY、DSC 台 4
车 辆 桑塔纳、帕萨特 辆 2
电脑 惠普 台 4
3、质量控制
为保证核查工作质量,在核查过程中实行自检、互检、抽检的“三检制”即:核查工作组内部对每项工作进行100%自检;核查工作组之间实行100%互检;核查质量管理小组对各核查工作组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30%。每项工作均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审查。
4、核查工作基本情况
兰溪市发证兰溪市范围内矿山的核查工作,始于2009年8月,项目主要进展情况:
1、准备阶段:从中标开始,我公司成立专题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内部技术员培训,编制实施方案。
2、室内数据核实整理阶段:按照招标文件2009年8月 15日前,完成采矿权登记数据库的核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和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缺项数据、拐点坐标错误、采矿权范围重叠等问题进行补充修正,不能在室内核实修正的问题在实地核查阶段解决。
3、采矿权实地核查阶段: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本级发证采矿权实地核查。
4、核查成果验收阶段:2009年9月15日前完成采矿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我公司做好准备,接受委托方专题工作组对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成果汇总提交阶段: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采矿权实地核查、成果汇总、验收和上报工作。

六、实地核查方法与技术路线
1、实地核查方法
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主要包括核查准备、野外实测、问题处理、成果编制与验收、成果汇总、全区采矿权核查成果综合分析等内容。
(1)核查准备
采矿权室内数据核实整理是采矿权实地核查的基础,已先于实地核查开展完成,根据采矿权核查工作室内数据核实整理的成果,确定采矿权实地核查的基础数据。
(2)实地核查内容和方法
采矿权核查分为重点核查内容和一般核查内容(表1)。
重点核查内容通过现场实测进行核实;一般核查内容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或询问发证机关、采矿权人进行核查。
  采矿权边界实测与基本数据核查内容   表1
类别 采矿权核查内容 核查方法
采矿权 重点
核查
内容 1、拐点坐标 通过实测开采工程空间分布核实确认
2、开采标高 实测
3、矿区面积 根据拐点坐标推算
4、开采矿种 调查、现场鉴定
5、生产规模 询问、调查
一般
核查
内容 采矿权人及基本住处、经济类型、矿山地理位置、地质探明储量、设计开采储量、回采率、开采方式、采矿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其他。 现场查阅资料或询问发证机关、采矿权人

2、技术路线
单个采矿权实地核查包括准备工作、数据项核查、野外实测、数据整理、问题分析与报告、提交成果等6个环节,如图1。

核查准备
组织准备
资料收集
制定方案
通知矿业权人
询问矿业权人或现场查看资料
填写核查表
建立测量控制点
检测空间开采分布
复核
汇总基本数据
绘制采矿权核查成果图
问题分析
问题报告
提交核查成果进行验收
编写核查报告及图件
数据项核查
野外实测
数据整理
问题分析与报告
成果提交
图1  采矿权核查工作流程示意图

(1)准备工作
组织准备,组建核查作业组,核查人员包括矿产、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成立核查质量管理小组,对核查工作进行检查、复核、审查。
资料收集
收集采矿权登记资料;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勘查报告;矿山采掘工程图件;矿区地质工程实际材料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采矿权有关证明文件;地形图资料及其他相关图件;收集矿区测绘资料,包括矿区控制点分布及坐标、高程值等。测绘资料要弄清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及采用的投影参数。
制定核查技术方案,在充分收集资料和明确核查任务后编制了实地核查技术方案。内容包括:核查区域基本情况、数据项核查办法、野外实测内容及要求、人员及设备、进度安排、预期提交的成果资料等。
(2)野外实测
建立测量控制点:利用矿山附近国家C级控制点,并与之联测,联测点数为3个,对矿山建立测量控制点,矿区内的基础控制点用GPS联测,建立2—3个控制点,并做好永久性标石 (水泥钉、或在房顶做十字标识)。
矿区已有控制点的,对其进行联测,检验其精度;矿区没有控制点或控制点不符合要求的,从国家C级GPS点以上控制点联测,联测点数一般为3个。矿区内的基础控制点用GPS联测。
开拓工程检测,对于露天矿山,主要是测量开采工作面位置和采场的形状及范围。
一般数据项核查,在野外测量进行的同时,通过询问采矿权人、现场查看资料等方式,对采矿权人及基本信息、采矿许可证号、矿山名称、项目类型、开采方式方法、经济类型、发证机关、有效期等进行实地调查。
复核,对野外的测量结果进行100%室内复核并以野外作业组为单元对每个组的测量结果抽取1-2个采矿权进行交叉复核。
(3)数据整理
按照要求的格式汇总基本数据,编制采矿权实地核查成果图。在此基础上分析核实采矿权人的实际活动范围。
(4)问题分析与报告
a、问题报告程序
在采矿权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根据问题类型和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①对于辅助性采掘工程超出采矿边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满、采矿许可证号不一致、其他数据项不一致等情形,告知采矿权人,由采矿权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
②对于采空区超出了采矿权边界、开采矿种不一致、生产规模与采矿许可证上标定的数值有较大差别等情形,告知采矿权人,同时报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③对于采掘工程超出了采矿权边界、采掘工程在采矿权边界之内,但是采空区、采区范围超出了采矿许可证上标明的标高,且标高之外有矿产资源、所有的开拓工程投影全部不在采矿权边界范围之内的等情形,直接报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但无需告知采矿权人。
b、问题处理
通过收集来的以往资料与现场核实记录,分析实际矿山开采情况是否与采矿许可证一致;是否有采矿权人的实际活动与采矿权登记证在时间空间上的不一致;开采矿种、生产规模是否一致;采矿有效期是否已满;是否存在与其他采矿权有交叉重叠的现象等问题。发现问题后,及时与采矿权人沟通,了解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向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汇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编制成果
编写采矿权核查成果,包括相关图件、报告等。
七、问题分析与处理
1、问题发现与分析
     采矿权人活动范围分析,根据《采矿权开拓工程平面图》,对采矿权人的采矿活动进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采空区出界,对此类情况,项目组核查人员通过与采矿权人沟通并分析认为:有些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是多年以前的老采空区的范围出界,目前该采空区已不进行采掘作业;有些是属于过程性的出界,需进行纠正。
   (2)开拓工程存在界外开采。
   (3)一般数据项核对时发现的问题,如采矿证已过有效期(兰溪市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根据矿山业主缴纳矿产资源出让金的数额比例而定)。
(4)粘土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有建筑物,原有地质报告太简单。
2、问题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核查人员及时通过项目部上报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并与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沟通。
兰溪市采矿权核查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见表2





                   兰溪市采矿权实地核查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表2
序号 矿山名称 核查中发现的问题 处理意见及建议
1 兰溪市上叶砖瓦厂粘土矿 正常 无
2 兰溪市西郊砖瓦厂粘土矿 采矿许可证范围标在厂房上,实际取土范围不在采矿证内 调整矿区范围
3 兰溪市登胜砖瓦厂粘土矿 界外开采,向国土局汇报后认定为历史开采原因 到期后重新出让
4 兰溪市长江砖瓦厂粘土矿 界外开采,向国土局汇报后认定为历史开采原因 到期后重新出让
5 兰溪市骅骝黄砖瓦厂粘土矿 采矿许可证范围标在厂房上,实际取土范围越界开采 调整矿区范围
6 兰溪市高潮第二砖瓦厂粘土矿 正常 无
7 兰溪市福航砖瓦厂页岩矿 正常 无
8 兰溪市双建建材有限公司粘土矿 正常 无
9 兰溪市俞家新型建材厂页岩矿 采矿许可证范围标在建筑物上,实际取土范围越界开采 调整矿区范围
10 兰溪市永恒新型建材厂页岩矿 正常 无
11 兰溪市溪乐砖瓦厂粘土矿 界外开采,向国土局汇报后认定为历史开采原因 到期后重新出让
12 兰溪市胜岗砖瓦厂粘土矿 界外开采,向国土局汇报后认定为历史开采原因 到期后重新出让
13 兰溪市永昌砖瓦厂粘土矿 界外开采,向国土局汇报后认定为历史开采原因 到期后重新出让
14 兰溪市诸葛新型建材厂页岩矿 正常 无
15 兰溪市长乐红砖厂粘土矿 正常 无
16 兰溪市孟湖新型建材厂页岩矿 正常 无
17 兰溪市上新方新型空心砖厂页岩矿 正常 无
18 兰溪市富江砖瓦厂粘土矿 正常 无
19 兰溪市中徐雄狮水泥配料粘土矿 正常 无
20 兰溪市陈家井砖瓦厂粘土矿 正常 无
21 兰溪市邦德新型建材厂页岩矿 正常 无
22 兰溪市游埠梅春建筑材料厂粘土矿 采矿许可证范围标在厂房上,实际取土范围越界开采 调整矿区范围
23 兰溪市广厦建筑材料厂粘土矿 界外开采,向国土局汇报后认定为历史开采原因 到期后重新出让
24 兰溪市西姜砖瓦厂粘土矿 界外开采,向国土局汇报后认定为历史开采原因 到期后重新出让
25 兰溪市水松新型墙体建材厂页岩矿 正常 无
26 兰溪市下叶山红砖厂粘土矿 正常 无
27 兰溪市恒源新型墙体材料厂页岩矿 正常 无
28 兰溪市白沙新型墙体材料厂页岩矿 正常 无
29 兰溪市宋宅红砖厂页岩矿 正常 无
30 兰溪市马达砖瓦粘土矿 正常 无
31 兰溪市高潮砖瓦厂粘土矿 界外开采,向国土局汇报后认定为历史开采原因 到期后重新出让
32 兰溪市永久新型墙体材料厂粘土矿 正常 无
33 兰溪市平园水泥用页岩矿 正常 无
34 兰溪市八石溪粘土矿 正常 无
35 兰溪市金家采石场 正常 无
36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 正常 无
37 兰溪市一力石料开采场 正常 无
38 兰溪市石塘山矿业有限公司 正常 无
39 兰溪市安丰石矿 正常 无
40 兰溪市四坞山石矿 正常 无
41 兰溪市浦兰采石场 已到期 办理手续中
42 兰溪市钱宅扎石场 正常 无
43 兰溪市长乐石灰石矿 正常 无
44 兰溪市黄店镇石灰石矿 正常 无
45 兰溪市陈家井石灰石矿 正常 无
46 兰溪市雄峰矿业有限公司郑东坞石灰石矿 正常 无
47 兰溪市华顺石矿 正常 无
其中43~47矿山由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进行核查
八、结论与建议
   1、核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矿山因采矿权人变动、采矿证办理延续手续等原因,未能收集到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证副本等相关资料。
  (2)个别砖瓦用页岩矿山,本次实地测量范围套合采矿许可证与原核实报告中地形范围不一致。
(3)部分砖瓦页岩矿山,储量地质报告中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不符,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长短是根据矿山业主缴纳出让的数额比例。
(4)部分矿山在核查有效期2009年6月30日前到期,本次核查的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矿权出让手续。
   2、采矿权核查工作主要经验
根据兰溪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本次实地核查,野外测量持续3个多月时间,室内整理、成果汇总用了近一个月,总体工作进展顺利、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重要的一条是建立在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和充分调动了项目工作组成员的积极性。另一条重要经验是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和广大采矿权人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这是我们能顺利、如期完成任务的先决条件,对此表示感谢。
3、质量评述及结论
(1)成果的完整性
根据《全国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和《浙江省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兰溪市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兰溪市采矿权核查实物成果有:《开拓工程平面图》47张、《控制点及界址点成果表》 1份(共94个控制点)、《采矿权实地核查记录表》47份、《采矿权实地核查对照表》47份、《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1份、《单个采矿权基本情况说明》47份。成果资料齐全完整、图件各要素齐全,符合要求。
(2)工作质量
野外控制测量和开拓工程图的实测,所使用测量仪器、方法、精度、坐标系等技术工作均符合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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