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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轲 第一财经日报
金沙江两大水电工程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叫停后,有关水电开发的争论再次甚嚣尘上。有人反思水电开发的利弊,有人探求西南地区可持续发展之路,也有人抱怨环境影响评价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甚至有人为水电开发商们的“跑马圈水”和“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唱赞歌。
有趣的是,古时候的两个人,一个是拿着“矛”,一个是拿着“盾”相斗。而如今,争论双方拿的都是同样的武器——科学发展观。所不同的,是对“科学发展观”的不同理解、解释和运用。
水电之争,到底谁在真正地科学发展?
该不该大力发展水电
潘家铮,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水利电力部原总工程师,水电开发的坚定支持者。
在潘家铮看来,“现在中国的水电开发既面临着从未有过的大好形势,也面临着从未有过的压力和指责。”在为《“三江”水能开发与环境保护》一书所作的序中,潘家铮认为,中国有举世无双的水电资源,水电又是目前唯一能够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开发水电减少燃煤正是从根本上保护中国生态环境的重大措施。
“试问,人们能够提得出另外一条现实可行、在近期大量替代燃煤的措施来吗?有些同志不肯承认水电是清洁能源,试问水力发电排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和其他废气废渣了吗?导致酸雨和温室效应的问题加剧了吗?”潘家铮说。
潘家铮甚至相信,在怒江适当建些水电站,改变不了洪水期江水咆哮奔腾的壮观景象,改变不了怒江大峡谷有雪山、陡坡、草原、急流的瑰丽景观,更不会使“三江”并流区的地质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丧失。
原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会长何耀华研究员以“三江”地区为例指出,“三江”水能资源丰富,但流域地区各民族人民贫困,科学文化发展滞后,几千年延续的毁林开荒、刀耕火种、陡坡种植、伐木取暖的原始生产生活方式,已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许多居民失去生存环境,许多村落生产生活无以为继。
何耀华认为:“以遏制水电开发来谋求原始生态的保存,只能使贫困更加贫困,生态环境更加恶化。”
就目前中国的能源结构来看,2008年,水电发电量5633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16.41%;火电发电量27793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80.95%;核电发电量684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1.99%。各界达成的共识是,中国能源结构不合理,但以燃煤为主的电力结构一时也很难改变。
“火电最大的问题是破坏环境,风电最大的问题是规模太小,核电最大的问题是不安全,而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等能源最大的问题是效率低和成本高。”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研究员王崇理说,“水电是电力中最经济和清洁的能源。特别像云南这样的水能资源丰富而又相对贫困落后的西部省份,水能资源的开发更具有多方面的战略意义。”
但相反的观点同样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中心有关专家表示:“水电开发带来的益处毋庸置疑,但是对于每一个流域、每一个工程是否合理,怎样做合理等问题,如果没有全面的分析和民主的讨论便不可能得到公正而富有远见的结论。”
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玉歆称,实践已经反复证明,那种不讲科学、依靠头脑发热、大干快上的工作方式,尽管可以求得一时的轰轰烈烈,甚至是非常显赫的短期政绩,但从长远看,往往是劳民伤财,后患无穷,甚至损失惨重。
“我们期待新上的水电项目不但能有一个好的经济效果,同时也有好的社会和环境效果,不但功在当代,也要利在千秋。”郑玉歆说。
至于水电是否是绿色和清洁的能源,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郑易生毫不客气地指出,“水电不等于绿色能源”。认为水电是绿色能源,既不严谨又不科学。
郑易生解释说,严重破坏生态系统的水电站,即便是“清洁”的,也不是“绿色”的,因为人们在获得能源的过程中,不仅要追求人类健康,也要追求河流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健康。
郑易生认为,正是狭隘的“只问水头,不问生态”的“水能河流观”,仅看到河流提供能源的作用,而忽视了河流的生态作用,导致了某些人思维逻辑上的错乱。
开发水电,谁最得利?
主张大力开发水电的一方,最大的理由就是建水电站特别是大型水电站,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造福一方百姓。
何耀华以怒江水电开发为例,举了一大串数字:
怒江十三级水电开发,年发电1029.6亿千瓦时,每年可为全国人民创造价值342.3亿元(电价0.35元/千瓦时,有效电量率90%),每年至少可增创国民生产总值5158亿元(按每度电创造国民生产总值5元计);东部地区可减少火电投资850.7亿元,每年节约标煤3705万吨。
何耀华称,对于怒江流域各民族人民而言,十三个梯级电站的开发,总投资896.5亿元,如果2030年前全部建成,平均每年投入30多亿元,国税年收入增加51.99亿元,地税年收入增加27.18亿元。巨额投资将扩大就业,按每投入20万元就可带来一个长期就业机会计算,896.5亿元的总投资,可带来448250个长期就业机会。同时,巨额投资还将带来地方建材、交通等二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地方GDP的增长,促进财政增收。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教授缪家福认为,科学发展观首先强调的是发展。“虽然增长不等于发展,但增长却是发展的基础,没有经济的数量增长,没有物质财富的积累,就谈不上发展。”
原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长欧志明进一步解释说:“怒江水能资源开发长期规划与建设,相当于办起一所建设大学,在中国乃至世界水电、环保前沿技术的引领下,培养出一大批工程、环保、经济等建设和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出一大批有技能、守纪律的劳务大军。”
但反对者们认为,水电开发的好处不能一概而论。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移民研究中心教授陈绍军指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库淹没区在上游,而受益区主要在项目所在地、下游或受电区、受水区。这样导致由于居住的位置不同而效益分配不同,上游的移民可能因为土地淹没和家园被毁而产生次生贫困,生活水平下降,下游居民获得防洪、灌溉等效益,受电地区居民和企业因得到电力而获得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移民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1986年以前建设的8.6万座水库,在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产生了数百万人的次生贫困移民,引起了许多社会、生态、环境问题。
陈绍军说,目前的水电效益分析中并没有计入水电工程建设的全部代价,如果将水库淹没损失计入赔偿费用,或将10年后期扶持费用计入,水电开发的经济效益将大打折扣。
另外,环境污染、泥沙淤积、生物多样性破坏、水库淹没造成文化财产的灭失、生态破坏、移民所在社区传统文化损失等水利水电工程建成后带来的损失难以定量,目前也没有计入水利水电开发的成本。
“水利工程有程度不等的公益性质,但是水力发电站则基本是营利性公司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市场经济中所有企业的目标,包括国有企业。”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沈可挺博士认为,水力开发受益最大的是水电开发商,必须打破现有的水电公司独占水资源垄断收益的不合理分配格局,确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教授近日也表示,水资源的重要性要超过化石能源,未来资源税改革要考虑将水资源纳入其中。
资源量能否等于可开发量?
主张大力发展水电的人认为,根据2001~2004年中国水力资源普查结果,中国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89亿千瓦,其中可开发水电装机容量为4.02亿千瓦。西南是中国水能资源最富集的地方,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西藏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4.9亿千瓦,占全国71%,但目前开发程度还不足8%。
而中国目前的水电资源开发程度也不足25%,与世界水电开发先进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加快水电资源开发,是提高中国水能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
“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的水能理论蕴藏量为8549万千瓦,占云南省的82.5%,适宜建设若干高水头的大型梯级电站,是云南水电资源开发的主力军。”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副会长冯建昆说。
不过,在郑易生看来,中国水电建设已经由技术制约、投资制约、市场制约阶段,发展到目前的生态制约阶段。在这个阶段,仅仅使用“技术可开发量”或“经济可开发量”来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水能开发现状显然是不够的。
“因为那些在经济上可开发的水能资源,如果突破了生态环境许可的界限,是不应当放在合理开发的范围内的。”郑易生说。
郑易生同时认为,简单的“水电开发率比较”不能引申出“水电大开发是合理的”结论,更重要的是具体分析,因流域制宜,因坝制宜。
西南地区是一个极为复杂多样的地区,它的区情是什么?郑易生说,“是其自然条件有好几个‘最’,而不是一个‘最’。”
研究表明,西南地区是我国水力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但同时也是大型工程开发地质风险最高的地区,是世界公认的地球在生物方面最丰富和最脆弱的陆地生态区之一,它还是中国少数民族最聚集、文化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
郑易生认为,只看到河流的发电潜力而无视或贬低其他因素是危险的。“那种要在十五年中将数以百计的大型水电工程布满西南地区每一条大江的计划,是否经过了深思熟虑、深谋远虑?”郑易生说,我们反对的不是发展水电,而是有害的夸张和唬人。
针对水电开发的争论,有专家表示,这种问题不仅要求多种知识的结合与多方利益的权衡,还涉及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对于这样复杂的问题,应防止任何理由的简单化与情绪化,并警惕任何形式的傲慢与偏见。
郑易生表示,在今天的时代,无论是谁,如果没有对自己(部门、学科)之外的知识、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人类未知领域的存在心存诚实与谦逊的态度,就算不上有科学精神的人,不论高唱“发展”还是“保护”,都可能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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