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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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
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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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的原则,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集中人员、时间和地点开展工作,注重解决几大难点问题:一是围绕地籍调查、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和完善相关政策;二是加快地籍调查,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三是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建立争议调处信息库;四是规范已有成果;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共享机制;六是强化证书应用,实行凭证管地用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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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各地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切实保障经费、加强土地登记代理机构队伍建设、宣传动员群众等五个方面,督促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地方政府要按照201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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