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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面图中的各含水层、组,均按平面图设计的富水性色相上色。含水层中的隔水层及潜水位以上的包气带不上色,属第四系多层结构的含水岩组,应按含水岩组的富水性上色,即不考虑单层含水层的富水性。同一含水层、组,因厚度或岩性发生变化,导致富水性有差异时,应根据水文地质结构,示意性地采取逐渐过渡的方式划分出两者的界线,对基岩层间水,应考虑受深度的限制,即一定深度以下不再上色。对基岩裂隙水,一般大致按风化裂隙带的深度为界着色。
水文地质剖面的地形线,应适当示意性地反映地貌特征,如阶地、古夷平面、峰林、峰丛等。剖面内还必须反映地质结构和水文地质内容,如水位、承压水头、控制钻孔及其涌水量、充水断面或储水构造、淡水及咸水、影响水质的含盐地层等,并示意性地表示溶洞、落水洞、暗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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