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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qg1985 于 2011-1-7 15:01 编辑
时下,各类诈骗案件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的经济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对近年来诈骗案件的犯罪手段和作案特点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10类诈骗手段公之于众,以此提高广大市民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骗局再次发生。 一、利用迷信手段或冒充神医诈骗。此类诈骗案件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一些人怕事或者迷信的心理,以神医算命、看风水等迷信手段做掩护,谎称可以花钱免灾或治病的方法欺骗那些“病急乱投医”的受害人上当。这种手段比较常见,而且受害人大多都是退休人员或老年人,其中女性较多,由于妇女心地善良和疏于防范,而中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反抗能力相对较差,由于受封建迷信思想的深度毒害而对犯罪嫌疑人深信不疑,很容易上当受骗。
二、捡钱平分诈骗类。此类诈骗案件是最常见的诈骗案件,犯罪分子以“捡到钱包平分”“拾到财物平分”为引诱。虽然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实质都是一样的,都是提前设好骗局,先“丢”后“捡”,造成同时捡到金钱、财物的假象,诱骗受害人上当。1000类案件有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以借捡物平分为由,利用事主的贪小心理,骗人到偏僻地方实施骗抢。二是大多数受害人的钱财曾经被犯罪分子看到过。
三、以假外币、假古币、假金佛、假元宝进行诈骗类。犯罪分子是以兑换假外币、假古币手段骗受害人上当,或利用要求保管假金银首饰(假金佛、假金元宝等)收取部分押金的手段诱骗受害人上当。此类诈骗案件的共同特点是:为增加作案的隐蔽性,犯罪分子一般由妇女第一次出面与受害人联系。然后假装因为朋友或亲戚在案发当地或附近地区发生车祸、建筑事故等各种灾难,而急需一笔现金作为骗局的“引子”。之后为打消受害人的顾虑,另一名犯罪分子假冒银行或其他国家权威机构、机关的工作人员,出面“鉴定”,最后导致受害人上当。
四、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络散布电话号码中奖、出售廉价、走私物品等虚假的信息进行诈骗类。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络发布电话号码中奖、出售廉价商品信息、出售走私物品、提供“六合彩特码”、提供各种假证件、假增值税发票、假文凭,汽车牌照、迷魂药、窃听器、枪支等非法物品的虚假信息,欺骗受害人上当。
五、以合做生意、调包的手段,诈骗受害人的存款类。犯罪分子利用与受害人合做生意为掩护,以签订合同或证明当事人有经济势力为借口,骗取受害人的身份证和存折,利用调包的手段取走受害人的存款。犯罪嫌疑人先是通过索要好处费等各种假象打消受害人的顾虑,取得受害人的信任,然后通过各种借口骗取受害人的身份证和存折,趁机到银行以受害人的名字新开账户,进行存折调包。调包成功后,骗子利用受害人急于签订合同的心理,催促受害人尽快向存折上存款,从而诈骗成功,此类诈骗涉案金额都比较高。
六、电话诈骗亲人或单位类。犯罪分子先是通过招聘等各种渠道获得受害人或单位的电话,然后给受害人或受害单位打电话称家里亲人或单位职工在外地出车祸、病重等急需要钱,要受害人或受害单位给指定账号汇款,从而上当受骗。 七、借手机诈骗类。犯罪分子在饭店、火车站、汽车站、商店网吧等公共复杂场所,借周围刚认识人的手机等贵重物品使用,趁受害人不备偷偷溜走或逃跑。
八、假冒军人诈骗类。犯罪分子假冒军人的身份与受害人联系接触,以低价推销或高价求购商品的方式诱骗受害人上当。此类诈骗案件的犯罪分子作案的三部曲:第一步,先向受害人询问是否有某种商品,该商品一般是受害人没有的,继而向受害人低价推销,并主动留下联系电话。第二步,时过几天,又有人来高价大量求购该种商品,并催促受害人尽快交货。第三步,受害人赶紧与前面留下电话的人联系进货,最终被骗上当。
九、网络诈骗案。在当前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件中,网上购物、网络中奖诈骗发案比重最大。不法人员主要是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诈骗受害人汇款。虚假中奖、便宜产品、代练升级,只要网友一不留神很可能就中招。近日,克隆网站骗钱、假支付宝网站“偷”钱等网络诈骗的事件越来越多。网络诈骗一般都是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互联网站进行诈骗活动,其中网络钓鱼必须获得受骗者财务信息进而窃取资金。
十、利用自动取款机诈骗银行卡上资金。一是在自动取款机旁边张贴虚假告示谎称取款机出故障或系统升级,诱骗持卡人将卡上资金转到另外诈骗人的账号上。二是诈骗分子在ATM机键盘1000上方照明灯的位置上装微型摄像探头,并在插卡口处安装外接吞卡装置,不法分子会在客户取款失败离去后,取出信用卡,用探头获得的密码取款。三是在ATM机取款后机器会吐出交易流水单,不法分子利用有些储户随手扔掉的这张单子,窃取银行卡信息并做伪卡,然后用偷拍到的用户密码,在ATM机取款或在商场POS机上刷卡消费。四是封堵吐钞口。不法分子把ATM机的出钞口封住,客户取款时不见钞票吐出常会无奈离去,这时他们便除去封口的东西,用工具钩出现金。五是骗子直接将卡调包,将持卡人的钱取走。
东胜区公安分局局长刘杰说,各类诈骗手段在形式上、方法上在不断发生变化,但不管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如何变化,形式如何多样,其最终目的都是受害人手中的钱财。骗子行骗基本上都是抓住了人们心理上的某种弱点,或以利相诱,或危言耸听,最终目的就是骗取财物。虽然各种骗术层出不穷,花招屡屡翻新,但“莫贪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等警语,仍是最有效的防骗“格言”。只要大家增强防骗意识,坚决不贪意外之财,再“精明”的骗子也无法得逞,只是揭穿的时间长短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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