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针对土地管理法第45条,出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文),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 一、成片开发的区域条件是什么?
成片开发必须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准实施前,可结合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来确定。例如安徽省明确:在市、县以及镇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成片开发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者位于城市、镇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视同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 二、谁组织编制开发方案,谁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成片开发方案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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