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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地质勘查活动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有关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决定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随后相应废止《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作为与原地质勘查资质管理配套的《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DZ/T0251-2012)标准,需要按照新的地质勘查管理形势变化予以修订。为此,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3号)工作安排,我司指导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对原标准进行修订,由规范地质勘查单位调整为地质勘查活动过程,形成了《地质勘查活动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现将修改后的标准规范发给你们,请组织专家认真研究,并于2021年2月5日前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人:马萧 010-82408486、8500(传),13811892185
赵贝 010-66557276
电子邮箱:cgclerc@chinageo.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92号院2号楼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2020年12月18日
地质勘查活动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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