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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898806349 于 2020-8-12 11:27 编辑
互联网地图服务1)互联网地图服务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地图数据库开发三项内容。通过无线互联网络调用的地图也属于互联网地图服务范畴。
(2)地理位置定位是指将空间坐标与互联网地图相应位置进行匹配,并进行地图可视化表达的服务。
(3)地理信息上传标注是指允许用户在互联网地图上填写其感兴趣的信息并与他人分享的服务模式。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址、分类、属性、影像、评论等。
(4)地图数据库开发是指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开发互联网地图数据库和有关服务功能,供使用者调用、开发。从功能上包括但不限于地图显示、地图标绘、地图搜索、公交换乘、行车路线、地理编码、逆地理编码等地图服务,从形式上包括但不限于API、Web Service、SDK等各种类型的地图接口调用服务。
独立地图引擎:部署于服务器上,能够向用户提供地图显示、空间搜索、上传标注、接口调用等服务的软件系统。
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专业子项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甲级
| 乙级
| 1.地理位置定位
2.地理信息上传标注
3.地图数据库开发
| 人员规模
| 地图制图或者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
| 20人,其中中级5人
| 12人,其中中级2人
| 地图安全审校人员
| 5人
| 2人
| 仪器设备
| 专用软件
| 有独立地图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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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管理
| 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建立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障技术设施。
| 质量管理
| 建立质量管理规定和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责任制,成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经过培训的质检人员。
| 作业限额
| 无限额限制。
| 1~2:无限额限制。
3:不得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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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成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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