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只有在施工资质设立及增项时对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提出了业绩要求,要求提供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
完成的项目。
2.如果标准中要求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或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业绩,则个人业绩完成时间应与相应类
别相应等级的企业业绩相同。均为近5年或近10年完成的项目。如标准中要求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标准
要求的业绩,则不考核个人业绩的完成时间。包括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
包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级等。(2016.4.26更新)
3.“业绩要求不少于2项”中的“项”是指独立的施工合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2项业绩可以是满足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同类或不同类
的业绩。
4.业绩指标为“...1项或...2项”的,只需满足其中任一指标即可。
如建筑工程二级总承包业绩中要求“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企业申请房建三级总承包资
质时,只需提供两项地上8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即符合要求。
5.业绩指标为累计指标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不做累计考核。
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中要求:“近10年承担过下列3类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
200公里以上……”,企业申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提供的主持完成的个人业绩应当是三级
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项目即可,长度不做限制。
更多资质问题请联系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