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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山东省简称鲁,地处黄河下游,黄海、渤海之滨。春秋战国时为齐、鲁等国地。大秦置济北、胶东、琅岈等郡,汉属青、兖、徐州,金为山东东西二路,明置山东布政使司,清为山东省。现辖2地区、15地级市、33县级市、61县。约60个市县对外开放。全省面积达15万多平方千米。人口为8871万人(1949年4549万人),仅次于湖南。有汉、回、满等民族。省会济南。
矿产资源
山东省现已发现各类矿产144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75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24种、非金属矿产42种、水气矿产2种;已发现但尚未探明储量的矿产69种,其中20种已开采利用。探明储量的矿产地1483处,平均每万平方公里94处,为全国平均值的4.2倍。探明矿石总量约900亿吨。截止1996年底,全省探明矿产(不含地下水、矿泉水、地热)保有储量潜在总值45136亿元,为全国矿产资源潜在总值的4.98%,居全国第七位,单位面积占有值居全国第3位,人均占有值居全国第11位。
山东省探明矿种比较齐全,探明矿产储量总量较大,储量丰富的一些重要矿产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现已探明的保有储量列全国前10位的矿产有58种,列全国前5位的有36种,其中金矿、自然硫、石膏、玻璃用砂岩等8种矿产居全国第一位;石油、钴矿、菱镁矿、金刚石等7种矿产居全国第二位;晶质石墨、滑石、锂盐、碱用灰岩等8种矿产居全国第三位。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15种支柱性重要矿产在我省都有探明储量,其中煤、石油、铁矿、铝土矿、金矿、钾盐、石灰岩、矿盐等矿产居全问前10位。全省已探明的各种矿产资源,为发展山东经济和矿业开发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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