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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andgod 于 2010-12-31 14:37 编辑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要求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做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我国已形成了全国、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市级(地)、县级(市、区)和乡(镇)级5个层次较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全国、省级规划属宏观性、政策性规划;市级规划属战略控制性规划,更多地强调空间性、结构性;县乡级规划属实施性规划,更多地强调可操作性。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全国纲要确定的各项用地指标,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区域和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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