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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及邮寄获取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广西桂林环保网站([url=]http://www.glepb.gov.cn/[/url])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将意见如下联系方式反馈,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对公示的内容及涉及的方面进行采纳与否说明。
(一)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临桂县临桂镇岩塘至两江镇大山图二级公路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临桂
项目投资:总投资13881.264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联系电话: 0771-2311630
传 真: 0771-2311629
联系人:钟 光
电子邮件:z182@163.com
二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公示征询意见内容为,公众对评价单位对“临桂县临桂镇岩塘至两江镇大山图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意见。
临桂县临桂镇岩塘至两江镇大山图二级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1.1 工程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临桂县临桂镇秧塘村委岩塘村、大雄村附近,与世纪大道和机场路的互通式立交相接,经临桂镇秧塘村委罡背村、独峰村委黄洞村、两江镇谢家村委高桥村、河沙村委鸟门村,终点位于河沙村委大山图村附近,接两江至五通国防公路,全长约12.6公里。
道路红线宽度为15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8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项目工程征地面积为48.41hm2,其中永久占地40.26 hm2,临时占地8.15 hm2。土石方开挖总量为78.06万m3,填方总量为74.43万m3,借方总量为3.62万m3,弃方总量为7.25万m3。拆除建筑1300m2,电力线9.06km,通讯线4.8km,桥梁3座,交叉5处。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13881.2647万元,本项目预计2010年10月开工建设,建设期限为18个月,2012年3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11.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经调查,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据目前掌握的资料显示尚无文物古迹。
2、现场调查表明,拟建项目位于农业、林业生产区,沿线无原生植被,次生植被中以人工林和农业栽培植被为主,次生性天然植被主要以石山灌丛、草丛为主,部分土山地区有少数天然林,植被质量一般。
3、根据临桂县林业局调查统计资料和走访调查,评价区域野生动物以小型动物为主,已多年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拟建道路沿线村庄养殖的畜禽类有猪、牛、狗、猫、鸡、鸭等。
4、评价区域无水产资源、水产养殖场、鱼蟹洄游通道。鱼类为常见鱼类。
5、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越3.1hm2.,工程占用的基本农田在临桂县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经对项目用地进行了预留,目前该规划正在审批中。
6、评价区域属全国土壤侵蚀类型Ⅱ级区划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
7、根据监测结果,空气环境监测点中TSP、NO2和CO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说明整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8、项目所经过区域为旱地、农田等耕作熟化区。区域的噪声声源主要以沿线居民的生活、生产噪声为主。经现场监测,沿线区域声环境1类区昼间和夜间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应执行标准要求,沿线声环境良好。
9、从监测结果上看,鸭公井水库水质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质标准要求。
10、拟建道路沿线现状景观主要为村庄、河流和自然山体等景观斑块组成,,景观状态为区域常见的景观系统,景观价值一般,不独具特色。
11.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11.3.1 社会环境
(1)拟建公路是临桂路网规划的重要路段,项目的实施建设与桂林公路网、广西公路网规划是相符的。
(2)本项目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有效增加公路交通网络的可达性,是提升地区建设环境的有力保障,是发挥地域优势,承接产业转移,改善投资环境最重要的基础条件和根本保证,从而加速地方乡镇经济发展,促进临桂县的经济发展。同时,也为临桂县今后的长期发展提供更为良好的交通条件,保持可持续发展。
(3)拟建道路主体工程需永久征用土地48.41hm2,拆迁建筑物建筑面积1300m2。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方拟采取全货币补偿方式,只要项目建设方及时、足额给予征地拆迁补偿费,被征地拆迁对象均能根据自己情况解决项目征地拆迁问题,说明项目征地拆迁对受影响对象影响不大。
(4)项目主体工程永久占用48.41hm2土地,涉及占用基本农田3.1 hm2,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5)项目在对各基础设施拆迁中应做好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替代线路安排、电力电讯线位新址的确定与建设等工作;尽量缩短因基础设施拆迁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时间,减小影响范围。
(6)项目的建设对周边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居民的出行、生产与生活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制度,在交叉路口采取合理的交通组织设计,运输车辆避开各道路的交通高峰期,同时协调好施工与保畅通的关系,可将影响降至最低,且随着工程的结束,这种影响也跟着消失。
(7)现场踏勘,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任何文物古迹。
11.3.2 生态环境
(1)土地利用影响: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当地社会化发展进程,加快沿线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变。
(2)植被资源影响:项目永久和临时占地只是减少少量生物量(均为人工种植植被及区域内常见的次生植被),不会改变区域的生态环境及功能,不会导致涉及种群数量下降及消失。项目建设后大面积的绿化带将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
(3)动物影响:评价区域内的动物主要常见物种,未发现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的存在,而且评价项目不涉及动物的迁徙通道,不会影响动物的繁衍和生存,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动物资源影响不大。
(4)农业生产影响:项目永久占地减少了区域的耕地和林地生产面积,减少粮食生产。项目所征用的耕地和林地相对于区域的总面积微乎其微,因此项目征地对农业生产影响比较小。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已经在正进行报批的新一轮土地规划中进行了预留补偿,因此项目建设对基本农田的占用影响不大。项目方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消除施工临时占地产生的农作物产量损失、水土流失及粉尘影响,以恢复农业用地功能,减少对农业的影响。
(5)景观影响:项目施工过程拆除拟建道路红线范围内建构筑物、铲除原有植被、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等会给当地景观造成杂、乱、无序的不协调影响,对区域景观的影响是负面的,这种不协调影响持续的时间不长,会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项目建成后加强了城市道路绿化和美化,改善了当地的景观效果。
(6)本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的面积为48.41hm2,施工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面积48.41hm2。该公路建设将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面积为31.78hm2。在施工准备、施工期,水土流失量急剧增加,水土流失总量达8966,其中新增流失量8542t。根据弃渣成分以及沿线地形地貌和用地类型,拟设置永久弃渣场2处,取土场1处。选址是基本合理的。
11.3.3 大气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是TSP、作业机械废气和沥青摊铺过程中的沥青烟,建议在易扬尘的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方法减轻TSP污染,只要增加洒水次数,可大大减轻TSP的污染。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产生的机械废气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建议本项目购买商品沥青,不存在熬化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沥青摊铺时选择密闭加热摊铺装置,以减轻对空气环境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营运期
据预测,拟建道路无论是近期还是远期对周围环境的NO2贡献不大,贡献值均可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拟建道路路侧典型日气象条件高桥新寨NO2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026mg/m3,占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中日均浓度限值的比例为21.7%;典型小时气象条件下NO2小时浓度最大值为0.041mg/m3,占二级标准小时浓度限值的17.1%;长期条件(全年)下日均浓度值为0.020mg/m3。由此可见,项目运营远期,各敏感点处NO2日均浓度及小时最大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本评价建议在规划设计本路段两侧时应在道路与居住区之间预留绿化用地以减低道路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该片区居住用地的影响。
11.3.4 声环境
(一)施工期
在土石方施工阶段,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声源30m以外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75dB(A)限值,夜间在300m以外可满足55dB(A)标准限值。
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声源40m以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75dB(A)限值;夜间在350m以外可满足55dB(A)标准限值。
以单台机械为算,荐方案评价范围内除高桥新村距离较近外,其余各敏感点均在公路红线130m之外。因此除高桥新村受影响较大外,其余各敏感点受影响超标量在10dB(A)以内。
(二)营运期
(1)经预测,推荐方案,沿线有敏感点4处。执行2类标准区域:全线执行2类区标准的4个敏感点中,高桥村新寨夜间出现超标现象,最大超标量1.9dB(A)。执行4a类标准区域:全线执行4a类区标准的仅高桥村新寨,昼间达标;夜间各特征年均出现超标,超标量最大为5.1dB(A)。比较方案全线有3个敏感点,均位于2类标准区域,通过预测,各敏感点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2)根据预测结果可见,项目在2026年2类区达标距离78m,4a类达标距离55m。以2类为控制目标,建议在一步规划建设中,项目两侧距离红线78m内不要建设居民区和学校等特殊敏感点建筑物。
11.3.5 水环境
(一)施工期
施工生活废水采取清污分流处置后排入附近农灌沟渠;厕所等高浓度废水经化粪池(在营地附近建设简易厕所,并设置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旱地农灌。
施工作业污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可用于周围农田、林地用水。
路基施工期雨季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沟渠和河流中,可将径流雨水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由于跨越的沟渠小而且季节性明显。施工工艺简单,工期短。工程施工对沟灌小渠水体影响甚小。
(二)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主要影响来自路面地表径流。初期雨水径流会对水体局部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随着降雨的持续,水体自净能力加强,可有效降低受纳水体中污染物浓度,总体而言,路面雨水径流对小冲沟环境影响不大。
11.3.6 固体废物环境
(一)施工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堆填,不会对环境形成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由于拟建项目建成后有桂林市环卫部门和城市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在对道路进行养护的同时,也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故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12.3.7 危险品运输车辆事故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评价项目在沿线敏感路段发生运输危险品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但不能轻视。建议在敏感路段考虑防范危险品交通事故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影响。
11.4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1.4.1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征地拆迁工作量大、难度也相对较大,因此在设计阶段应尽量将征地拆迁工作细化,在征地拆迁前充分征询当地群众和单位,特别是被征地群众和单位的意见,同时设计好拆迁再安置工作。征地方案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在接到征地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征地方案按规定公告;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
项目占用一定数量的用地,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虽正在审批的新一轮土地规划已经进行了预留,鉴于时间存在先后,工程在下一阶段中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的可能,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应加强对文物古迹的保护意识,如发现有未探测到的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待文物发掘和清理完毕后才能恢复施工。
对建设中涉及的沿线现有基础设施,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与相关管理单位协商,安排好拆迁或回建方式,降低相互间的不良影响。
11.4.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路基施工阶段路基两侧需开挖临时排水沟渠和沉淀池,以接收突发暴雨径流水和施工生产废水,避免油类和泥沙直接进入农灌水体和自然冲沟,淤塞农田和排水通道。
(2)、雨季无法进行施工时需对路基和边坡采用塑料薄膜或秸秆进行临时覆盖,避免发生大面积滑塌和大规模的水土流失。
(3)、对于开挖土方、回填土方较大的路段,施工应避开雨季,并在雨季来临之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4)、在暴雨来临之前不能实施永久性防护措施处,在动土点或其它易于发生水土流失的地点应用草垫加以防护,确保河流、沟渠及现有的灌溉系统和排水系统不被泥土和石块堵塞,保持排水系统的通畅,不影响其功能。
(5)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6)预防林地火灾,在施工区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划出可生火范围、巡回检查。
11.4.2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靠近敏感点区域施工时,对施工道路、施工现场和堆料场采取定期清扫、洒水等有效除(抑)尘措施,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每个施工标段配备至少一辆洒水车。
(2)、公路施工设置的储料场、混凝土以及沥青搅拌站应远离居民区或其它人口密集处,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
(3)、对一些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加蓬布遮盖。施工物料运输路段两侧如有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应定期清扫、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施工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台班,全线定期洒水,对靠近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单位的路段应增加洒水次数。
(4)、建议项目所需沥青通过购买商品沥青获取,商品沥青在运输时应采用全封闭式装置,在进行铺装时也采用密封式加热铺装装置。
11.4.3 声环境保护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期间要注意保养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低声级水平;
(2)施工期间的各种噪声对声环境敏感区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敏感点多位于路侧150m范围内,夜间易受施工噪声的不利影响较大,如夜间(22:00~次日6:00时段内)进行施工,应控制在距敏感点路段350m范围外;因工序要求,必须在距敏感点较近路段施工的,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和谅解,对于夜间施工噪声大的作业点,必要时可通过设置简易挡墙等围护设施降噪,并避免在施工中同时使用多种高噪声设备如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等的情况。
(3)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在途经村镇、村庄等路段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4)施工便道应合理选择,避免穿越和靠近乡镇、集中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建筑。
(5)距离居民区和学校较近的施工标段,应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环境保护部门投诉电话,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6)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应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由于项目沿线两侧部分村庄和学校距路较近,应尽量将施工营地设置在远离声环境敏感点的地方。
(7)对于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工人轮流操作,减少工作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可采取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保护措施,使工人自身保护。
(8)对于营运期受噪声影响较严重、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对超标住户安装隔声窗、通风隔声窗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9)政府有关部门严格加强对道路两侧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管理,建议在道路两侧红线78m以内不要规划学校、医院、敬老院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噪声敏感建筑,以控制出现新的环境敏感点;规划居民区应做好噪声防护工作。
11.4.4 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污水应进行隔油、沉淀处理,接入附近农灌系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不得随管道直接排入周边农田和地表水体;
(2)施工期间集中生活区是产生污水及生活垃圾的地方。本评价建议生活污水经简单处理后,排放附近沟渠,或采取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
(3)、跨河桥梁施工时,岸侧应设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挡墙,并设置沉沙池,疏导降雨径流对裸露面冲刷造成水土流失,降低水环境中悬浮物输入
11.4.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弃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指定的弃土场进行集中堆放。
(2)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并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11.5 公众参与
被调查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率为91.8%,无人表示不支持。全部被调查者中,91.8%同意该拟建道路的选线、走向。94.9%的被调查者认为建设该拟建道路有利国家和本地区经济发展,他们都希望这条道路能尽快建成,以加快项目周边区域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
大部分公众认为应当增强道路的绿化以减轻拟建道路建设环境影响,并对安装隔声屏的措施表示好评。说明广大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拆迁补偿问题是大多数被调查者关注的焦点。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有效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能有效解决公众所担心的问题。
11.6 环保投资估算
拟建项目总投资约为13881.2647万元,环境一次性投资费用初步估算为394.07万元,环保一次性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为2.84%左右。拟建道路建设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产生的环境效益远远大于环境损失,故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是可行的,环保投资具有成效。
11.7 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社会效益明显,在环保措施可行、环保投资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同时项目建成营运将改善当地交通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加速区域经济的发展。
本评价认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将会对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的“三同时”要求,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可持续发展和环保角度论证来说,本项目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0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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