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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446号),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和相关协会、学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加强土地管理行业管理和数据统计,加快土地管理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土地管理行业可持续发展。
“土地管理业”首次作为独立行业新增为行业大类
2017年6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新分类首次将“土地管理业”作为独立的行业新增为行业大类,纳入“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门类。
修订后的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仍保持20个;行业大类由96个增加至97个,即增加了“土地管理业”;行类中类由432个增加至473个,调整新增41个;行类小类由1094个增加至1380个,调整新增286个。修订涉及土地管理的主要有:
一是将“79 土地管理业”作为新增行业大类,纳入“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门类。土地管理业大类下,包括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登记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其他土地管理服务5项中类经济活动。
二是将“7486 土地规划服务”从原“7483 规划管理”中调出,作为新增的行业小类纳入“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74 专业技术服务业”大类、“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中类之下。
三是将土地管理各项行业活动与联合国现行《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修订本第4版)》对接,满足行业分类、统计数据与国际标准行业分类的可比需要。
修订后,国民经济行业中直接涉及国土资源的共有行业大类1个,即“79 土地管理业”,包括下属5个行业中类。其他行业中类3个,即“747 地质勘查”,包括下属“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水、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5个行业小类;“743 海洋服务”,包括下属“海洋气象服务”“海洋环境服务”“其他海洋服务”3个行业小类;“744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包括下属“遥感测绘服务”“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2个行业小类。其他行业小类1个,即“7486 土地规划服务”。此外,土地开发服务、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服务、古生物遗迹保护区管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等作为经济活动收纳在其他行业小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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