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办〔2016〕5号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你中心《关于将相关测绘技能人员在申报测绘资质时认定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请示》(测职鉴〔2015〕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人才强国战略和“双创”战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同意在测绘资质审批中,对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职业资格的,可以计入单位的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但每个单位不得超过2人;对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资格的,可以计入单位的初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但每个单位不得超过2人,且其中获得中级技能(四级)或初级技能(五级)职业资格的人员每个单位合计不得超过1人。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信息来源:http://www.sbsm.gov.cn/article/tzgg/201601/20160100038266.shtml
|